參考美方 我禁「強迫勞動」貨品輸入 可能含魚貨等

美國政府以強迫勞動爲由擬課徵臺灣三○一關稅,美國貿易代表署更指控臺灣未禁強迫勞動產品進口。圖爲漁港內的外籍漁工。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以涉及強迫勞動等不公平貿易行爲爲由,宣佈擬對臺灣在內多個主要貿易伙伴的進口商品,加徵至少百分之十關稅。勞動部昨迴應,將與經濟部建立跨部會審定程序,依「貿易法」作爲管制法源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經濟部稱,將以「貿易法」作爲管制法源,循跨部會審定程序研議後,公告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

所謂「強迫勞動產品」,是指在全部或部分生產過程,勞工遭致暴力、恐嚇威脅、債務拘束、預扣薪資、扣留身分文件等違背自由意願之下製造出的商品。舉例來說,美國認定,新疆棉就是中國政府以是「職業教育培訓中心」爲由,強迫數十萬維吾爾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士採摘棉花;部分國家的遠洋漁船,也因限制外籍漁工的人身自由、扣留證件或抵債勞務等,所捕撈的海鮮漁貨也被視爲強迫勞動貨品。屆時都有可能因此禁止輸臺。

經濟部指出,爲防範外國強迫勞動產品流入我國供應鏈,確保臺灣產業持續成爲國際認可的優質供應鏈成員,並使貿易與消費更符合人權價值,將依「貿易法」推動相關管制作爲,並透過跨部會審議程序,研議公告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

不過,相關加徵關稅措施尚未定案。經濟部表示,美方後續仍須舉辦公聽會,並接受各界提出反駁意見書後,再進一步完成最終決定。

勞動部表示,因爲臺灣在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針對強迫勞動議題已有具體承諾,這樣的承諾也被美方認可,因此臺灣也被列爲建議課徵較低稅率百分之十的十四國之中,比日韓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