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翻過「107公分圍牆」墜8樓身亡 近千萬意外險領不到原因曝
▲彰化一名地方媽媽不明原因失足墜樓身亡,家屬請領近千萬元意外身故保險落空。(AI協作圖/記者唐詠絮製作,經編輯審覈)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地方媽媽2年前晚間自一處施工中工地8樓墜落身亡,其丈夫認爲她是前往撿拾資源回收時不慎失足墜樓,屬意外事故,與子女向4家保險公司請求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總金額達980萬元,但保險公司以檢警相驗死因記載「不詳、非屬意外」等理由拒絕理賠,雙方鬧進法院後,法官認爲家屬舉證不足,保險公司不用理賠。
這家人主張,婦人生前分別向4家保險公司投保傷害保險,保險金額分別爲100萬元、200萬元、600萬元及80萬元,而婦人於2024年7月某日晚間,被人發現自一處工地8樓失足墜落至2樓圍牆,當場因多重器官損傷死亡。
家人主張,婦人當時是前往工地撿拾資源回收,因疲累靠牆休息不慎失平衡而墜樓,屬意外事故,請求四家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及年利率10%之遲延利息。
被告保險公司則抗辯,原告向部分公司申請理賠時未完成補件程序,且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所載死亡方式爲「不詳」,不符合保單理賠要件,保險公司更質疑,工地設有圍欄及防護網,8樓圍牆高度達107公分,死者身高僅144公分,圍牆高度已接近其腋下,若只是倚靠休息,實在不可能因爲不小心而翻落。
法官審理後,認爲原告提出的證據,都沒辦法證明這起死亡是出於外來、意外過世,舉證不足,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聲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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