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延壽」桃園、高雄先開跑 劉世芳:請其他縣市加速
內政部長劉世芳前往高雄,第一線瞭解老宅延壽受理情形。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政策正式進入執行階段。內政部長劉世芳22日前往高雄,第一線瞭解老宅延壽受理情形,並點名桃園、高雄已率先公告受理申請,同時喊話其他縣市加速辦理,讓居住在30年以上老屋的民衆,能儘快完成修繕與居住安全改善。
劉世芳表示,中央已完成全國22縣市地方服務團補助計劃覈定,並全額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服務團,共補助2.87億元,協助民衆辦理老宅修繕申請、提供專業諮詢。內政部也已辦理18場巡迴說明會,希望讓民衆更清楚瞭解補助內容與申請方式。
內政部指出,老宅延壽政策鎖定「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等合法建築物,補助範圍除公共區域外,也涵蓋部分室內空間改善,包括增設電梯、樓梯間修繕、公共管線更新、屋頂防水隔熱、防滑、防墜及無障礙改善等,民衆可依需求搭配申請。
另外,內政部此次也整合衛福部「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以及經濟部「家戶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劃」等補助,希望同步強化高齡居住安全與節能效益。劉世芳表示,希望透過老宅延壽政策,達到「長者就地安養」及提升居住品質等多重目標。
中央自2025年至2027年編列50億元特別預算推動老宅延壽,桃園市也另外加碼推出「公寓微型修繕補助計劃」。內政部鼓勵地方政府依財政狀況與地方需求加碼補助,但也提醒,各類補助項目須避免重複申請,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益。
內政部提醒,有意申請的民衆或社區,應先完成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並可至都市更新入口網的老宅延壽專區,下載申請表單與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