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暨移民服務局:移民應回國申請美國綠卡
美國公民暨移民服務局。(美聯社)
美國公民暨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22日發佈新聞稿重申,移民尋求「身分調整」(AOS)應在位在國外的領事館處理;USCIS發言人卡勒(Zach Kahler)表示,暫時身在美國,且希望取得綠卡的移民必須回到他們的母國來申請。
美國公民暨移民服務局22日以「只會在特殊情況給予身分調整(AOS)」爲題發佈新聞稿指出,公民暨移民服務局宣佈新的政策備忘錄,重申在長期的移民法和移民法院裁決,任何尋求身分調整的移民必須透過位在國外的領事館處理;官員被指示將視個案而定來決定移民申請者是否能取得這樣特殊的寬容方式。
卡勒表示,公民暨移民服務局將回到法律的初衷,來確保移民以適當的方式來處理美國的移民系統;從今天開始,暫時身在美國的移民,且希望取得綠卡,除非面對特殊情況,否則必須回到他們的母國來申請。
卡勒指出,這樣的政策讓移民系統迴歸法律的初衷,而不是鼓勵鑽漏洞。當移民回到他們的母國申請,就移除那些在被否決居留權後,決定非法留在美國的移民,同時也減少找尋這些移民的需要。
卡勒表示,非移民如學生、臨時勞工,或者是拿旅遊簽證的人們,他們短期來到美國來達成特定的目標,而美國系統的設計就是希望他們能在結束訪問後離開。
卡勒說,這們人訪問美國,不該成爲他們申請綠卡程序的第一步,指法律讓位在國外的美國領事館來處理他們的綠卡申請,同時讓公民暨移民服務局得以挪出有限的資源來處理其他案件,包括遭受暴力犯罪和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入籍申請,以及其他優先事項。
卡勒強調說,移民法的設計有其理由,雖然長年遭到漠視,但遵循法律將讓美國的系統更公平、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