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酒駕被抓!男警幫女子逃過罰單 下班後旅館巧遇一起進房5小時

▲警員查獲雙載情侶酒駕,竟替女子隱瞞違規,事後2人在旅館門口巧遇,共同進入房間閒聊約5小時。(圖/取自pakutaso)

記者林東良、趙蔡州/臺南報導

臺南市一名黃姓警員2025年6月執勤時,查獲了一對雙載情侶酒駕,他因對後座女子頗有好感,竟指示同事僅對男子開罰,刻意隱瞞女子違規事實,事後兩人意外在旅館巧遇,共同進入房間閒聊約5小時,另外他還涉嫌泄露偵查資訊及他人隱私,被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等罪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事件發生在2025年6月22日凌晨,黃員執行臨檢勤務時,查獲了一對雙載情侶酒駕,酒駕者廖姓男子酒精濃度達0.49毫克,後座乘客石姓女子依法應被開罰6千元至1萬5千元,但他因對石女頗有好感,於是在派出所指示不知情的同事僅對廖男開罰,隱瞞石女違規事實,全案僅廖男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臺南地檢署,石女則自行離開派出所。

黃員當天清晨5點多下班後,意外在中西區一處旅館門口巧遇投宿該旅館的石女,兩人遂共同進入房間閒聊至上午10點多,黃員才獨自離開旅館。全案直到臺南警察局接獲檢舉才曝光,警方除了立刻予以黃員停職處份、調查違法情況外,也針對石女補開罰單。

檢方調查後還發現,黃員涉嫌拍攝酒駕者廖男的身分證及酒測紀錄,傳送到家人羣組及友人A,2025年8月又翻拍另一件詐欺案件的偵查報告,將內容傳給友人A當成談資,行爲已違反個資法及刑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

檢方偵結後,認爲黃員身爲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違法圖利他人,並多次泄露偵查秘密,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個資法及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提起公訴,考量黃員在偵查中已自白犯行、坦承不諱且深表悔意,建請法院酌情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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