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興觀點/性別平權政策倒退的省思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自1979年制定至今,已獲全球189個國家批准,被視爲婦女人權的重要國際基準。然而,美國雖然在1980年簽署,卻遲遲未加入,成爲少數先進民主國家中缺席的一員。

川普總統就任後,在性別、婦女權利、性取向與認同議題上的政策方向,亦多傾向保守立場,不僅反映了美國內部政治意識形態的分歧,也凸顯出CEDAW在全球推動過程中面臨的挑戰。

美國未批准CEDAW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首先是主權疑慮:反對者認爲,若美國批准CEDAW,將需要定期向CEDAW委員會提交報告並接受審查,這可能被視爲對國內立法與司法自主的一種外部監督。以及,現有制度的充分性:部分意見主張,美國憲法及相關法律已經提供了保障婦女人權的制度性框架。因此,批准CEDAW雖可能具有象徵意義,但並非美國推動性別平等的唯一途徑。

此外,文化與價值觀的爭議:另一些反對聲音則擔心,CEDAW條文(例如關於性別角色、家庭教育或生殖權的規範)可能被解讀爲涉及墮胎、挑戰傳統家庭角色或影響教育政策,因而與部分社會與文化價值產生衝突。

近年來,美國在性別政策上更出現「倒退」趨勢。川普重返白宮後,旋即推行多項「以保護女性爲名」的反跨性別(anti-trans)政策,包含禁止跨性別學生參加女子組體育比賽、禁止跨性別者從軍等;同時宣佈終止「多元、公平與包容(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 DEI)」計劃。

與此同時,美國的州層級立法也大量出現限制性別認同的措施。截至2025年7月,已有27個州限制13至17歲跨性別青少年接受性別肯認醫療照護。

另外,美國已通過122項反跨性別法案,涵蓋教育、醫療、公共設施等領域。這些州法不僅使跨性別者的生活環境更加艱難,也與CEDAW中的「禁止歧視」原則相互牴觸,因根據CEDAW委員會的解釋,任何基於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的排除、限制或污名化,皆屬於違反CEDAW的歧視行爲。

美國案例顯示,即便是成熟的民主國家,性別政策仍可能受政治、文化價值與保守力量影響而倒退。CEDAW的推動並非只靠制度加入,更需社會層面的支持與長期教育。

美國遲未批准CEDAW與逐步擴大的反跨性別法案,提醒其他國家性別平權並非理所當然,而是需要持續累積社會共識與制度化保障,並透過跨部門合作,才能避免因政治與社會氛圍的改變而出現急遽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