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國防部「情勒」尖刺 無助特別軍購過關
美國政府去年12月宣佈,包含海馬士多管火箭在內的8項對臺軍售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防部爲推動軍購特別預算,再度「提醒」民衆與立院,如果再不付錢簽約,美方允諾的先進武器可能要從頭再來。這種「限時拍賣,明天沒有」的招式,是否符合事實?
過去幾十年,我對外軍購次數不知凡幾。美方或其他國家宣佈時機,未必能配合我方預算編列時程。對方點頭後的第二年才編入預算,第三年開始支用並不稀奇。然而過去從無軍購因此泡湯例子,顯然根本不是問題。
各項軍投案的實際進度,必然與原先規畫有出入,某年原編款項「花不掉」或「不夠花」,都是常態。因此項目間相互流用,協助週轉,是每年都在進行的合法行爲。另外,以往多起「意外之喜」的軍購突破,諸如劍龍級潛艦、幻象戰機等,政院都曾先以預備金墊支。絕不可能僅因特別預算還沒通過,立刻就要開天窗。更何況,立院要到春節之後纔開議,就算立委完全配合行政部門,條例與預算分別通過、公佈生效,所需作業時間也絕對超過三月底。
諷刺的是,行政部門的策略正是如今困局最大原因。以二○○四年三大軍購特別預算而言,政院院會同一日通過條例與預算,第二天就一起送到立院,國防部同步拜會各黨團進行簡報,也向大衆說明三大軍購各自的數量、金額,資訊透明程度遠勝今日。此次政院與國防部宣稱「付委之前品項不便公開」,不僅道理站不住腳,更把條例與預算硬切成兩個階段,反而拖累自己進度。
國防部急於強化軍力,用心可嘉;但是打勝仗必須講究方法,而非一味蠻攻。面對藍綠高度對立的「戰場」現實,儘量把姿態放低,與國會多數勢力存異求同、取得共識,避免將問題上升到藍綠對決,纔是讓預算以最快速度、最低刪減過關的不二法門。
總之,特別預算需要的是更多潤滑劑,而非更多的「情勒」尖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