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判無期!南韓法院認定搞內亂 前防長試圖癱瘓國會判30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違法宣佈戒嚴,十九日一審判決內亂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法院表示,這次案件核心在於尹錫悅派遣軍隊進國會,意圖癱瘓國會、引發暴動,不過因多數計劃失敗告終,考慮量刑後判爲無期徒刑。

韓聯社報導,首爾地方法院宣判時強調,這次案件核心在於尹錫悅派遣軍隊進入國會。法院表示,「尹前總統派軍隊進入國會進行封鎖,並以逮捕主要政治人物等方式阻止、癱瘓國會活動,使國會在相當期間無法正常運作爲目的,很難否認其內心曾有此意圖」。

法院也指出,尹錫悅的行動符合刑法內亂罪成立要件中的「擾亂國憲目的」與「暴動」。法院強調,緊急戒嚴宣告本身未必立即構成內亂罪,但若目的在於癱瘓憲法機關功能,則內亂罪成立。

法院判決並說明量刑,包括多數計劃以失敗告終、被告無犯罪前科、長期擔任公職且已六十五歲高齡,因此雖認定尹錫悅爲策劃並主導內亂行動主謀,構成「領導內亂」罪,仍判處無期徒刑,而非檢方求處的死刑。

尹面容僵硬直視前方

尹錫悅在宣判過程中面容僵硬直視前方,直到旁聽席部分支持者喊出加油聲後,尹錫悅才望向旁聽席並露出微笑。宣判結束後,律師團批評「這不過是一場秀」,並表示會與尹錫悅討論後決定是否上訴,因爲「判決只是照檢方既定結論宣判」,對於是否還要繼續參與這樣的訴訟程序感到懷疑。

以軍隊擾亂憲政秩序

主審法官池貴然在判決中認定,尹錫悅與國防部前部長金龍顯試圖癱瘓國會職能、擾亂憲政秩序,並引用尹錫悅宣佈戒嚴當晚的影像資料爲證,包括軍人強行進入立法機關的畫面。法院並認定,尹錫悅與金龍顯被控內亂罪以共同犯罪形式成立。池貴然進一步指出,尹錫悅爲內亂行動的主謀與主導者;金龍顯則因參與並策劃相關行動,同樣須負內亂罪責。

池貴然在判決中採納特別檢察官與檢方的主張,指出內亂罪的成立不以實際發生流血事件爲必要要件;即便未釀成直接傷亡,鑑於相關行爲對國家體制與社會秩序構成高度風險,仍可認定內亂罪成立。法院並批評尹錫悅發佈戒嚴令,不僅動搖國內穩定、損及南韓的國際形象,也削弱公衆對文官體系、警察與軍方的信任。

除了尹錫悅刑度最重,金龍顯獲判有期徒刑卅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三年不等刑期,另有二人獲判無罪。法院並告知,被告如不服本判決,可於七天內依法提起上訴。李在明的發言人表示,總統辦公室對此判決不予置評。當天稍早,李在明讚揚南韓民衆以和平方式挫敗尹錫悅戒嚴企圖。

尹錫悅在二○二四年宣佈戒嚴,立即引發強烈抗議,尹錫悅在宣佈戒嚴六小時後被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