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老總拍拍他的肩頭:“說吧,什麼事?”

“錢一中在材料裡裝了一萬元錢,等我發現後,就找不着人了。請示一下老總們,我該怎麼辦?”

總編拿起桌子上的一幅字,打開讓蘭宗震看:“看看,這是什麼?”

蘭宗震一看,是副省長王東山的書法條幅:“贈《蘭河晚報》社黨的喉舌”。

總編笑着說:“這是今早上錢一中接你前送來的。”

“黨的喉舌,這話好呀,王副省長是肯定咱們的工作呀!”蘭宗震不加分析地說:“這好事啊!”

老總們笑了。

“有什麼不對嗎?”蘭宗震一臉的不解。

總編說:“問題是它是錢一中送來的,同時,錢一中還說,王副省長說了,讓報社多宣傳十條山街道呢!”

蘭宗震還是滿臉的疑惑,他從口袋裡掏出了一萬元錢,交到了總編的手裡……

總編們真心實意地稱讚了蘭宗震一番,最後,總編告訴他,鑑於蘭宗震在新聞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貢獻,經社委會研究,決定獎勵蘭宗震一套房子,希望他在獲得全國新聞獎的基礎上,再接再勵,永攀高峰。

入冬以來,蘭河的天氣一直是陰沉沉的,天空中是厚厚的低垂的灰黃色的濁雲。蘭宗震的心情也跟天氣一樣,沉重極了。全沒有一種喬遷新居的喜悅心情,反倒多了一分憂慮。他的心,一直被狗咬球市場牽動着。三個多月過去了,這個全市人民關注的市場,還沒有被清退。

“總編!”在值班總編辦公室,蘭宗震焦慮地說:“區上也去了,領導們不是扯皮就是推諉,我看這個市場是取締不了了。”

總編過去鎖上了門,轉過身來對蘭宗震說:“有個辦法。”

“什麼辦法?”

“只是你又得受累了。”

蘭宗震急切地說:“只要有辦法把這個市場取締掉,我就是吃點苦受點罪,也甘心了!”

“你多采訪幾個單位,寫一篇調查報告。”

“寫了也白寫,你又不發!”

“誰說的?……你拿着報告去找新來的冉市長,讓他籤個字,我們和日報同時發!”

“真的?”

“真的。”

兩天後,《蘭河日報》、《蘭河晚報》發出了蘭宗震寫的調查報告。《蘭河日報》的報告短一點,《蘭河晚報》則整整發了一個專版。

下面是發在《日報》上的調查報告。

狗咬球市場癥結在哪裡?

晚報記者蘭宗震

十條山街道辦事處:市場是我們爭取來的

12月17日下午,十條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錢一中在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狗咬球市場是1987年由區政府、區工商局批准設立的。當初有四五十個攤點,現在有213個攤點,這個市場有40多個下崗職工和其他人員經營小百貨、飲食蔬菜等,解決了周圍居民生活難的問題。

市場設立後一直由十條山工商所管理,直到2001年下半年,根據區上關於對所管市場實行管辦脫鉤的精神,蘭河市工商局城關分局十條山工商所對狗咬球交易點向蘭河市市場建設服務中心進行了移交。市場管理中心接管兩個月後,深感市場規模小、經濟效益不佳,退出了對該交易點的管理。這期間支木街道辦主任何首琪到狗咬球交易點和十條山工商所進行了調查瞭解,在考察了lo個月後覺得無利可圖、管理難度大後,便採取了放棄的態度。直到2002年8月,該交易點還屬於因無人管理由工商們代管的狀態,十條山街道獲此信息後,向蘭河市市場建設管理服務中心遞交了管理狗咬球交易點的申請,經批准同意,於2002年8月28日正式接管了該交易點。接管後,我們花了很大的力氣,但作爲馬路市場在管理上也有缺陷,對於媒體的監督我們非常感謝,虛心接受。錢副主任還告訴記者,區政府56號文件《關於整頓規範和清退馬路市場的實施意見》中要求整頓規範的時間截止爲今年10月31日,狗咬球市場沒有列在清退之內,清退的時間爲3到5年,不是取締的對象。狗咬球市場是有市場登記證的,11月4日區經貿委和區工商局驗收達標。界牌以外50米內的亂擺攤設點我們也清理過,後來由交警、市容管理部門管理。

今後我們將在原有的管理基礎上,做到市場不散、管理不斷的長效管理,能要求到什麼程度就管理到什麼程度,阻止蔓延,市場內的堵塞問題我們正在逐步解決。

支木街道辦事處:市場應該由我們來管理

12月18日上午,支木街道辦事處何首琪主任接受採訪時說:“按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這個市場歸我們支木街道辦管理。因爲種種‘說不清’的原因,給十條山街道辦管理。我支木街道辦再難,也不可能把這麼個小小的市場讓給十條山街道辦管理,對不對?”

何首其主任接着說;“我們一定能管好自己轄區內的事情,包括狗咬球市場在內。”

當記者問及區政府56號文件規定的界牌處退50米是怎麼回事?你們是怎麼執行的?何首其解釋說:界牌處50米就是從大街路界牌處,往市場裡退50米。拿狗咬球市場來說,就是從巷口子到省地稅局大門口,正好50米,這50米內的小攤小販們應該全部清退。”

何首其主任說:“我們還多次向區上反映過,人大會上也提出過,但就是沒有得到解決。”

有關單位和市民:市場弊大於利,應該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