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天]
我老爸前前後後一共用過三任司機。
第一個是我張叔。
張叔人長得精神, 做事也幹練,頗得老爸的賞識,可是隻給老爸當了一年司機, 就挪地兒了。因爲老爸那時還是龍主任, 不是龍局。
不知道是張叔的運氣太不好, 還是老爸的運氣太好。張叔給別人開車以後沒多久, 老爸就連連升遷, 很快換了坐駕,老爸的司機也順理成章開上了當初令張叔垂涎不已的奧迪。
第二任司機是趙叔。
趙叔這人其實不錯,就是太直太倔, 老爸很不喜歡他。
但是我喜歡他。
因爲我覺得他很有氣節。
其實老爸也沒有什麼了不起,連“尋尋覓覓, 冷冷清清, 悽悽慘慘慼戚。”是出自李清照的聲聲慢也不知道, 他在我眼裡,就只不過是個最普通的老爸。
所以在家裡偶爾聽到老爸跟老媽說起趙叔多麼倔強不通情理, 到引發了我對趙叔的好感。
所以每次見到趙叔,我都特別親熱地跟趙叔打招呼:“趙叔叔好。”
弄得他臉紅脖子粗的,因爲他跟我爸處不來,所以也裝不出跟我親熱的樣子,這人就是這樣一個直人, 一點也不會虛以委蛇的那一套。
我就更欣賞他, 對他總是格外客氣。次次見面都主動打招呼, 特別特別有禮貌。
他只幹了幾個月, 就被老爸開了。
後來很多年以後, 有一次我在A市的街頭碰到趙叔。那時我已經大學畢業,長大成人, 他也已經兩鬢染霜,人到中年。
老遠地他就奔過來叫我:“小勤。”
我停住腳步,像以前一樣問候他:“趙叔好。”
他很激動,卻不知道說什麼,搓着手半天問了一句:“你好嗎?”
我笑笑回答說:“挺好的。”
他立刻又緊張起來,就像以前每次見到我一樣,噢噢兩聲,連忙告別走開了。
我想其實他懂得我,我也理解他。
第三任司機就是我肖叔(虧肖哲敢佔這個便宜)。
肖哲是我們全家都喜歡的人。
非常非常會處事的那種司機。單位裡分東西,根本不用老爸說一聲,他就給拉到我家,米啊面啊親自扛上樓,弄到陽臺擺放整齊,連半點都不用老爸操心。嘴又特嚴,該說的不該說的拎得很清。有時老爸帶他上酒桌,中間順着老爸的意思說上幾句話,句句都恰到好處,既不會超越了他自己的身份,又幫老爸把該表達的意思表達清楚了。有的話,老爸確實不適合說,他就輕輕鬆鬆地替老爸說了。體貼到這種程度,也難怪老爸對他視如親人。
肖哲對我老爸忠心耿耿,老爸也沒少給他好處。
最直接的比如,單位裡分東西,小車隊本來給肖哲分一份,老爸那邊照樣給肖哲弄一份,於是他就拿雙份,其他明裡暗裡的就更不用說了。
我也很欣賞肖哲,有幾次聽老爸和老媽私底下說起過,肖哲原來在技校混得名聲很響,手底下有個幾十號兄弟,在東區那片橫着走,綽號叫作什麼什麼龍來着。
當然,給我老爸開了車,他就從良了。
我那個年紀,正如任何一個青春期的少年一樣,喜歡的是蠱惑仔,夢想如同賭神一樣擁有一手出神入化的賭術,可以快意江湖,所以肖哲=小混混=蠱惑仔=偶像。
可惜這個偶像讓我大失所望,每次見了我,不是屁顛屁顛地問我:“要吃麪包還是德克士?”,就是緊張兮兮地給我塞錢:“零花錢夠不夠?”,囉裡囉唆像個八婆。
要長大了我才知道,一個人只有太在乎另一個人,纔會那麼羅嗦。什麼都不放心,什麼都反覆叮嚀。因爲怕自己心愛的人,受一點點傷。
英雄在我腦海裡漸漸淡去,我們成了很好的朋友。
後來我遇到了唐頌。
唐頌,是一個很有情調的人。
不只如此,其實他氣質高華,如明珠涵輝,我和肖哲,的確都及不上他。
所以,你怎麼知道我沒有掙扎過,從前我是再正常不過的人,爲了他,我就要成爲常人眼中的變態、瘋子,我怎麼能不怕。
可是他太吸引我,所以最後我這隻小飛娥還是撲進了火裡去。
[有一天]
有一天在我腦海裡記憶很深刻,那天肖哲看到我和唐頌在酒吧後巷接吻。
我始終記得肖哲當時的眼神,漆黑的眸子裡除了不相信還是不相信。
不知道爲什麼我的心就痛了,就丟下唐頌要肖哲送我回家。
我還記得肖哲那天的表情,和外面的夜色一樣深沉如水。
我和肖哲在一起以後,許許多多個極樂的夜晚,歡娛過後想起那一夜,我的心都會絲絲作痛,當時肖哲有多難過,多難過,我怎麼可以讓他那麼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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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那些天]
我回憶不起來那些日子,斷斷續續的在我腦海裡只剩一些殘片。
不是不能面對,是確實不記得了。
吃了很多藥那時。有時心情好,醫生塞給我的那些藥片就偷偷扔掉,有時心情惡劣,就破罐子破摔地把所有藥片吞下,換來不知死活的沉沉睡眠。
奇怪的是,當時在醫院裡周圍都是些絮絮叨叨的瘋子,也沒有覺得怎樣絕望,也沒有什麼害怕,也沒想過是不是一輩子就在這裡了,天天吃這些白色的藥片。
直到肖哲出現在醫院,心才尖銳得痛起來,痛得站不住,整個人縮成一團,痛得說不出話來,只會傻傻看着他,如果說以前我沒瘋,那一刻我也真得快瘋了。
肖哲也快瘋了,歇斯底里地和醫生大吵大鬧,一定要帶走我。
我看着他和醫生吵,全部崩塌的世界又一點點重建起來。
原來都不是錯覺。
他對我,不是義氣不是同情不是責任。
其實很久以前我的心裡就這麼偷偷猜過,卻又一直不敢相信。
那天終於信了。
[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我其實是一個超級惡劣的壞小孩。
總想通過愛人的痛苦來檢閱愛情的深度。
所以我不大願意清醒,即使有時候我確實是清醒的,也故意做出瘋傻的樣子來,然後看着肖哲惶急的樣子,心裡既痛又開心。
有一天,就是給肖伯伯過生日的那天,我看到了唐頌的車子。
而昨夜,我剛剛跟肖哲一吻定情。
不緬懷是不可能的,我儘量剋制,還是被肖哲看破了。
當時肖哲的那個臉色啊,真想當街咬他一口,這人吃起醋來怎麼那麼可愛呢。
可愛得讓人想發瘋,所以我就繼續瘋了下去,當天就毫不客氣地把他吃掉了。
肖哲對我是寵到不行的。
他是世界上最最孝順的兒子,卻丟下老爸,和我來到B市,不顧後果,不問前途,只顧我。
那麼多淡泊的歲月,一天天從指尖滑過,我們的日子,在他細心地呵護下平靜又安詳。常常讓我想起胡蘭成的那兩句話: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我所求不多,但願和他一起,永無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