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夜是寂靜的,窗外的景色就像是披了件黑色的斗篷一樣,只有擡頭仰望處的星星,還在那有亮光地閃爍,林宇站到了陽臺上,從遠處能聽到田地裡的蛙叫,那是片廢棄的田,沒有耕種,夜下,只有那隨風擺動的細長草尖。
林宇第一次想到抽菸,他並不會,只是聽人說,想事情的時候可以提神。
今天和同學的一遇,讓他想起了很多從前的事。
時隔三年多,回味起來總讓人有點淡然神傷。
田裡的蛙聲,叫的斷斷續續,悽悽慘慘,聽在他耳裡,就像是在述說這片田地的荒蕪。
自己的第一次暗戀,隨着時間流逝,那種砰然心跳的感覺也停止了。
從今天的第一次見面,他就知道,眼前的人,那個短髮主動接近自己的女生,他認識,但一點也不熟悉,更不是記憶裡的那個人。
自己也知道她該叫什麼,只是自己對她的印象,一直停留在3年前,不曾改變。
那個留着長髮,長的有點嬰兒肥的女生。
直到她拿出照片,自己才確信,兩個人是同一個。
自己記不起,第一次的吵架,是因爲什麼。
但自己確定,他們吵架最多的原因是什麼。
頭髮。
不知道,那時候的自己,怎麼這麼喜歡她的頭髮,這麼喜歡注意她。
坐在後桌的緣故,自己比其他人更有地理優勢,去近看她,喜歡她的頭髮,就是從喜歡她柔軟髮絲散出的淡淡香味開始。
像海風,有新鮮的味道。
像水果,有未成熟般酸澀的味道。
更像記憶,讓自己不由地回味,一遍,一遍,又一遍。
也許喜歡她的頭髮,才讓自己愛屋及烏地喜歡上她。
大概那就是喜歡,喜歡她,就該喜歡她的頭髮。
只是在那種學習爭分奪秒的時候,戀愛是種禁嘗品。
後來,自然引起了她的注意。
隨之,她就變了。
會爲了位置空間和自己吵架,她在前桌,拼命地把自己桌子往後挪,挪到她的位置,可以塞下倆個她的身軀。
每次從上往下,傳下的本子,自己的那本總是被人捏褶皺過,不用猜,每次這樣,也只有前桌的她有這可能了。
很難得,輪到了一次座位重置,不幸的是,自己依舊和她是前後桌關係。
兩個人間的火藥味也加重了。
被欺負的事,每天都在上演,當然欺負的對象始終是我。從她得意的臉上,可以看到幾個字,我是女生,我怕誰。
喜歡是沒有限度的,但容忍是很有限度的。
自己終於發怒了,決定報復。
要位置是嗎,我給,就算她不來擠,我也是退的很後面,讓她屁股後面空出很多空間。
效果是很明顯的,以前是靠擠纔有的空間,現在的她,還是習慣性地向後擠,可惜,一向後擠,人就失衡了,以前有我桌子頂着,現在什麼也沒。
每天,二到三次撞在我桌的邊角上,那是很正常的。聽到她的吃痛聲,我很興奮。
甚至有一次,她來拉我的桌子了,確實,每天都要坐8小時的凳子,後背沒的靠,還是很累的。被拉上去後,很快又會自覺退下。
自己的很多本子都被捏過,幾乎要被捏破了,現在我沒有生氣,在等待機會。
在一次練習本的發放中,由於順序打亂了,就沒從上到下地傳。
自己也擠在人羣裡找自己的本子,很不幸,找不到自己那本,卻找到她的那本。
我順手拿住了,把本子反面朝上,放在桌子上,故意離開座位。
能猜到後面會發生什麼。
被自己整的天天受累,她已經很惱火了,在看到那本本子後,二話沒說,上去就捏,捏了不夠,啪地甩在地上,踩上幾腳。
放回桌上。
此時我已站在教室後門偷笑了。我無法想象,她看到自己本子變這樣後,會是什麼表情,更沒想到,她對我的憤怒,原來不是簡單地揉捏下本子就可以發泄的,那是種手腳並用的境界。我不得不承認,自己失算了,也替她惋惜,對自己這麼惡劣,何必呢。
回到座位後,她第一次對我面帶笑容,不知道那是她幸災樂禍呢,還是在同情我即將發生的悲劇。可以肯定,剛纔她對自己的發泄很滿意,或是在讚許我的配合,給了她一個整我的機會。
我笑的更得意,笑裡藏刀最能形容那時的笑容。在看到有人朝我扔本子。
“林宇,接着。”
我能猜到那是什麼,惡整人的滋味還真是不錯啊。
此時,她的臉就像是打了霜的茄子。
我在忍,忍着不大聲笑。
她第一時間想到的,踩了別人的本子,壓根沒想到那是她自己的。
我決定做件傷口撒鹽的事。
“哎呀,難道我拿錯本子了啊。”我一副有點驚恐的樣子。
我假裝才發現桌上本子的破爛,“誰啊,這麼缺德,下手太黑了,弄壞本子的人不得好死。”
我是一邊說,一邊扯着那封面破爛不堪的本子。
我故意嫌髒,扯着封面的一丁點角,搖晃着。
嘶的一聲,封面被撕斷了。和我預想一樣。
既然別人下手這麼重,我補一刀,應該問題不大。
“哎呀,太不好意思了,破了。剛纔只想看看誰的。”我就差加上句終於破了,邊說邊去翻那本子的正面。
她是一把拿過了沒了封面的本子。
之後,就是被她兇橫瞪着,眼眶裡的水已經要蓄勢待發了。
不用懷疑,就是她自己的。
大概她想哭的原因,不是我欺負她,而是她受的打擊太大。
我第一次算計了一個女生的心思,玩弄了她的單純。
我在壞壞地笑。
當然,那只是我們戰火的開端。
回想起這段有點支離破碎的記憶,林宇有點陶醉,在他的眼裡,只有那個長髮,嬰兒肥,還有點無理取鬧,很會報復的女生,才能讓他心動。只有她,曾經走入過他的世界。
現在的那個人,只是他認識的一個人,一個普普通通的初中同學。唯一可以給她定義的,就是以前,大家是冤家,見面就吵的一對人,不用質疑,也是個美女了。
也許今天的李茜茜能正常點,能和他吵一架,甚至有所報復,林宇大概會多看她幾眼。
只是今天她的表現,和林宇心理的那個人,根本合不起來。如同陌生人人般的熟悉。
喜歡一個人,喜歡一個人的部分那是不夠的,可以喜歡她的過去,但也該接受她的現在,甚至未來,假如真的喜歡。
只是此時那個他,站在陽臺沐浴黑夜的人,他很平靜,他很懷念,但他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