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天北,他們開車去了寵物醫院,萬里無雲天氣晴朗,便是晝長夜短的冬日,西邊也還有一抹斜陽未落。
接待的護工早早便在等了,自然是認得姜九笙與時瑾的,態度十分恭敬:“姜小姐來了。”擡頭,又立馬低頭,“時先生。”
這家寵物醫院的消費水平很高,往來的客人大多是有頭有臉的上流羣體,保密性做得很好,平素裡出入的藝人與富貴公子不在少數,這位時先生來過的次數很少,可店裡沒有哪個不認得他,實在是長相太出色,很難讓人不印象深刻。
護工小文也是前幾天才知道,時醫生居然就是歌手姜九笙的神秘男友,她不禁又偷偷打量了兩眼。
兩個漂亮的人兒,真是登對得不行。
“我們來接博美。”
語氣平平靜靜,眼角有淡淡笑意,一雙冷豔的桃花眼,微微勾起,慵懶又隨意。
果然跟網上說得一樣,一點架子都沒有,小文很歡喜,少了幾分拘謹,熱情地說:“東西已經收拾好了,博美知道您要來接它,都樂了一下午了。”
姜九笙頷首,說了謝謝。
這時,左側傳來女人的聲音,戰戰兢兢似的,小聲喊了一句:“六、六哥。”
兩人回頭,看見了秦蕭瀟,她抱着一隻純色的蘇格蘭摺耳貓,神色驚慌。時瑾並沒有迴應,牽着姜九笙便往裡走。
姜九笙回頭看了一眼,秦蕭瀟像是鬆了口氣,臉上的表情好似心有餘悸,神經緊繃,甚至忽視了她這個‘外人’的存在。
她問時瑾:“她很怕你?”
姜九笙一直以爲,若無衝突,時瑾待人應該是紳士又有風度的。
時瑾點頭:“嗯。”
他承認了,其餘的,都沒有解釋。秦家的事,他似乎不想她知道過多,姜九笙也就沒有再問了。
剛走進住院區,姜博美老遠就看見了姜九笙。
它立馬豎起來,激動地大叫:“嗷!”
前腿打了石膏,姜博美‘三足鼎立’,‘身殘志堅’地嗷嗷叫喚。
“嗷——嗷——嗷!”
叫聲有點奇怪,實在不像博美犬。
小文笑着解釋:“可能是跟隔壁的母二哈學的。”
隔壁的母二哈湯圓:“嗷!”
姜九笙好笑,拍了拍湯圓扒着籠子的爪子:“你再等等,待會兒就有人來接你了。”
“嗷嗷!”
它不要人接,它要跟狗子哥哥走,可是,護工姐姐只打開了狗子哥哥的籠子,根本不管它死活。
籠子剛打開,博美就要往姜九笙身上撲。
時瑾蹲下:“我來抱。”
姜博美:“……”
看它表情——生無可戀!
時瑾一隻手,抱着姜博美,它的內心是拒絕的,它掙扎,想用爪子去抓媽媽的包,這時,頭頂砸過來兩個字:“別動。”
姜博美挺屍,瞬間變成殭屍狗,一動不敢動了。
講真,這是它金主爸爸第一次抱它,問它什麼感覺?只有一種感覺——毛骨悚然,不知道媽媽被抱的時候毛會不會豎起來,反正它背上的毛是全部都豎起來了。
姜博美就這麼被爸爸抱着走了,身後,湯圓扒着狗籠子,叫得跟死了男朋友一樣悲慼。
“嗷!”
“嗷嗷!”
“嗷嗷嗷!”
醫院護工:“……”
小文回頭看了一眼,見那隻二哈小公主悲傷的眼神裡,又帶着一絲倔強與飛蛾撲火的氣勢,就像……像要拆樓。
建國之後不是不讓動物修煉成精嗎?
從寵物醫院出來,天外已昏黑,夕陽落了,街上路燈初上,醫院的地段偏僻,外面就是一條主幹道,只有往來的汽車飛馳。
“等我一會兒,我去開車。”
“嗯。”
時瑾把博美給了姜九笙。
“嗷嗚!”
姜博美歡喜得直撒丫子。
姜九笙百無聊賴,便拆了一包狗糧,一顆一顆拋給博美吃,它頂着個伊麗莎白圈,接了一嘴,開心得要飛起來。
前頭的紅綠燈路口,秦蕭瀟好像在等司機,正低頭打電話,她身後,一個穿着夾克的男人慢悠悠靠近,幾番遲疑,目光環顧左右,
四下無人,男人碰到秦蕭瀟的揹包,用力一扯,幾乎毫不費力就得手了,隨即抱着包就跑。
秦蕭瀟驚魂未定,懵在了原地。
嗬,膽兒真大。
姜九笙掂了掂手裡的狗糧,擰緊開口,拋高,縱身跳起來,一個利索的迴旋踢,一包進口狗糧,飛了拋物線,砸向奔跑的男人。
正中腦門!
男人被砸得頭暈目眩,踉蹌了兩步,手裡的女士揹包甩出了手,他罵了句粗,剛要彎腰去撿,就看見一雙黑色的女士短靴。
他擡頭,見是一個抱着狗的女人,戴着口罩,看不清長相,一雙桃花眼帶勾,正好整以暇地凝眸。
是女人,男人氣焰就十分囂張了:“滾開,別多管閒事,不然弄你!”
狠話放完,他蹲下去撿包。
姜九笙一腳踩在包包的揹帶上,目色淡淡,俯睨着彎腰的男人:“四肢健全,做什麼不好,非要偷雞摸狗。”
話落,她突然出手,一把擒住了男人的腕,不待他反應,用力一扯。
男人失重地摔出去,膝蓋磕在了地上,他痛得齜牙咧嘴,二話不說,從腰間拔出一把匕首,彎腰爬起時,趁其不備,突然扭頭,揮着匕首亂劃一通。
姜九笙單手抱着博美,下意識用手擋住它,同時後退,卻稍稍閃躲不及,手背擦了一下刀尖,被劃了一道很小的口子。
她眉頭都沒皺一下,一腳踢向男人的膝蓋,直接把人踹在了地上,絲毫喘息的時間都不給,當即上前,手卻被拉住了。
她回頭,是時瑾來了。
時瑾看了一眼她的手背,眸色猝然沉了,只說:“退後。”
並不待姜九笙動作,他直接把她擋在了身後,眼底已然不見一分雅靜,似冬夜裡烏雲壓頂的暮色,黑沉沉的冷。
男人本能慌了神,握着手裡的匕首虛晃了幾下,然後猛地跳起來,朝前面的人撲過去。
時瑾站着,沒有移動一步,側身避開了刀刃,右手一出,抓住了對方的手臂。
男人吃痛,換了一隻手去拿匕首,時瑾用力一扭,只聞一聲尖叫,男人被整個翻身摔了出去,背部狠狠砸在地上,手臂一麻,匕首就脫手了,他咬咬牙,伸手去夠掉在不遠處的匕首。
一隻白皙修長的手搶了先,動作卻慢條斯理,他撿起那把匕首,緩緩走上前,擡手,刀尖朝下。
“你——”
時瑾一腳踩在男人的手臂上,毫不猶豫地將匕首釘進了男人的手背。
“啊!”
慘叫聲未歇,那隻白皙剔透的手握着刀柄,用力拔出,毫不遲疑地再一次擡起。
姜九笙大喊:“時瑾!”
動作驟然停住,時瑾擡頭,眼裡有殷紅的血色。
姜九笙就站在他身後,目光驚慌,聲音在微微顫慄:“夠了,時瑾。”
那雙她熟悉的眼睛,突然陌生了,裡面全是森冷,是狂躁,是恨不得毀滅的暴戾,這樣的時瑾,讓她惶惶不安。
時瑾還握着匕首,刀尖的血順着刃,染上了他的衣袖,是觸目驚心的一片紅色,他眼裡戾氣還未褪去,低頭,不再與她對視。
他說:“笙笙,你轉過身去,別看。”像請求,像哄她。
姜九笙沒有轉身,依舊目不轉睛地看他,看着他那雙剔透如玉的手變得血跡斑斑。
時瑾怕了,怕了她了……
“咣。”
匕首落地。
他鬆開手,本能地把手縮到身後,用力擦了擦手指上的血,然後用博美的繩子把哀嚎的男人綁在了電線杆上,擡眼:“自己報警。”
秦蕭瀟如夢驚醒:“知、知道了。”
整個過程,她呆若木雞,眼裡除了畏懼,還有心驚,鬆開手,掌心全是冷汗,木然地看着走向姜九笙的時瑾。
“時瑾——”
時瑾打斷了姜九笙:“去車上等我。”
說完,他折回了寵物醫院,拿了包紮用的藥物與繃帶,回車裡時,他的手已經洗淨,袖子挽起,不見一點髒污,只是姜九笙聞到了很重的消毒水的氣味。
時瑾始終一言不發,用棉球沾了碘伏,清理她手背上的傷口。
傷口很小,已經癒合了,姜九笙看着時瑾那張仍舊緊繃的臉,說:“我沒事。”
“我有。”時瑾突然擡起頭,盯着她的眼睛,瞳孔裡像兩簇在夜裡燃燒着的星火,“笙笙,我見不得你受傷。”
他身上有好重的戾氣。
姜九笙看着他,目光出神:“時瑾,要是我沒有喊住你,”
是不是要廢了那隻手?
時瑾打斷了她:“我嚇他的。”他突然伸手抱住她,伏她耳邊說,“我看得出來,那個傢伙是慣犯,若不給點苦頭,他不會怕的。”
他輕輕拍着她的背,安撫她。
她沒有看到,他依舊陰鷙的眼。
“下次別這樣了,”她繃着的神經這才放鬆,心有餘悸地說,“每次看你動手,我都膽戰心驚的。”
他沉默着,許久,問她:“怕嗎?”
姜九笙搖頭:“不是怕,”趴在時瑾肩上,她說,“是心慌。”不知道爲什麼,很心慌,擔心他受傷,擔心會出人命。
時瑾抱着她,哄了很久。
自始至終,姜博美把自己抱成一團,縮在後座上,尾巴在瑟瑟發抖。
晚飯前,姜九笙接到了莫冰的電話,說已經拿下了dinir亞太區的代言,行程很趕,要她做好隨時出國拍攝的準備。
姜九笙不意外,莫冰看上的合約,就沒有拿不下來的。
晚飯燉了骨頭湯,姜九笙用湯泡了狗糧餵給姜博美吃,它躲在狗窩裡,居然沒有出來,若是以往,怕是聞到了肉味就能躥上桌。
姜九笙奇怪:“博美怎麼不吃東西?”
時瑾在擺放餐具,說:“不用管它,餓了自然會吃。”
姜九笙還是不放心:“會不會是傷口惡化了?”
她蹲下,伸手去抱狗窩裡的博美,博美吞了吞口水,沒忍住,伸出了小爪子,纔剛碰到它媽媽的手,身子突然一抖,立馬又利索地縮回了爪子。
它瞪大了狗眼,驚恐地看着站到姜九笙身後的時瑾。
嚇死狗子了!
姜博美立趕緊把自己抱成一團,頭埋進伊麗莎白圈,滾到角落裡裡,直打哆嗦。
姜九笙詫異了。
時瑾在身後說:“傷口沒有問題。”
姜九笙戲謔:“時醫生還對動物外科有研究?”
“醫這隻狗夠了。”時瑾哄小孩似的,耐心極好,“不管它了,你去洗手吃飯,嗯?”
姜九笙笑着起身,去了洗手間。
時瑾收回了目光,冷冷一瞥,言簡意賅:“自己出來。”
“……”
一秒都沒敢磨蹭,姜博美瑟瑟發抖地滾出來了,顫顫巍巍地吃骨頭湯狗糧,它最愛的食物,卻味同嚼。
它自從有了疼愛它的媽媽,就給忘了它爸爸有多可怕了,怎麼就忘了廚房的手術刀,想當初它初來乍到,不知天高地厚,一爪子抓傷了爸爸,然後就被按在了桌子上,它爸爸用手術刀,把它的狗指甲一根一根片掉……眼神就跟今天弄那個小偷一模一樣,真的太嚇狗了!
夜幕星河,寒風凜凜,時針已過子午,夜深,圓月被遮,只餘月牙兒彎彎。
房間裡亮着一盞牀頭燈,杏黃色的暖光,落在牀頭,淡淡光照籠着睡夢中的人,昏昏沉沉模糊了輪廓。
被中的人兒睡得不安穩,額頭沁出一層薄汗,嘴裡含糊不清地夢囈。
夢境,困着她,怎麼也醒不過來。
又是那座窗戶全被封起來的小樓,一點光線都沒有,女孩摸索着牆,似乎想要走出去,一路跌跌撞撞。
閣樓下面,有人在說話。
她扶着牆,一步一步靠近,赤腳踩在木板上,一點聲音都沒有。
“你沒聽說過?”
是少年的聲音,乾乾淨淨,帶着那個年紀所沒有的從容與氣場:“進這棟樓的人,沒有能活着走出去的。”
然後,還有男人的聲音,像是恐懼到了極點:“六少,饒、饒命,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咔噠——
子彈上膛的聲音。
男人大聲驚叫:“不!”他哆嗦得厲害,“不、不要開槍!”
這時,有腳步聲。
一步一步,越來越靠近。
“笙笙,”握槍的少年募地回了頭,冷色的眸突然驚慌,“別過來!”
地上的男人卻在這時候大喊:“救、救我。”
少年幾乎失控,咆哮:“別過來!”
樓梯上的女孩突然踩空,整個人摔了出去。
“笙笙!”
她突然趴在地上不動了,怔怔地看着地板上的血,從她手掌碰觸到的地方,一路滲進衣袖了。
血,還是熱的。
女孩愣愣地擡頭,看見了雙眼猩紅的少年,他手裡握着槍,對着地上的男人,那個男人躺在血泊裡,大腿上的血汩汩流出。
“你,”她看着少年,“你在做什麼?”
他手上,還有沒有風乾的血跡,眼神慌了:“笙笙,他是壞人。”
她像沒有聽見:“你要殺他嗎?”
自始至終,少年都沒有放下手裡的槍,甚至槍口一直指着男人的心口,他眼底炙熱:“他是來害你的壞人。”
蜷縮在地上的男人突然擡手,拽住了女孩的腳,眼裡有強烈的求生欲:“救、救我。”
“別碰她!”少年怒喊,指腹已經碰到了槍的扳機,眼裡全是火,像只狂躁的野獸,隨時要撲上去,將眼前的人狠狠撕碎。
突然,一隻手抓住了少年的袖子。
他回頭,對上一雙像蒙了塵的眼睛,空洞,淒涼:“可不可以不殺人?”
“不可以。”少年擡起手,槍口對準男人的頭,“笙笙,他看見你的臉了,必須死。”
她用力搖頭,眼淚砸了下來:“我很怕。”
“你不要殺人。”
“不要和我一樣。”
“砰!”
槍響的同時,女孩大喊:“時瑾!”
姜九笙募地睜開了眼,大口大口地喘氣。
是夢,原來是夢。
她深吸了一口氣,大汗淋漓,整個人都虛脫了,喘息了很久才平息,木然地盯着天花板,久久發怔,竟一時回不了神。
夢裡的女孩是她十六七歲時的樣子,她努力回憶,卻突然想不起來少年的模樣,只記得生得精緻美好。
她怎麼會喊時瑾的名字。
姜九笙好笑,若非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呆呆坐了許久,嗓子幹得難受,她摸到牀頭櫃上的杯子,起身去倒水。
剛走到門口,她聽見了時瑾的聲音,壓得很低,隱隱約約。
“那個慣犯,”
時瑾頓了頓,說:“派兩個人去局子裡,把他的手廢了。”
姜九笙呼吸一滯,僵住了,時瑾口中的慣犯,是白天的那個小偷。
客廳裡沉默了許久,時瑾再度開了口:“把視頻接過來。”
然後,姜九笙聽見了粗重的呼吸聲,以及第三個人的聲音:“求求你,放我一命,我可以給你錢,要多少都可以。”
這個聲音……
是成洛。
先是那個慣犯,再是成洛,姜九笙可以確定了,時瑾在算賬,一筆一筆,一個不落。
“我不缺錢。”時瑾說。
音色依舊清潤,語調卻冷厲至極,讓她覺得陌生,卻又熟悉,哦,很像方纔夢裡的少年。
“饒、饒命,只要你不殺我,你讓我做什麼都可以。”
男人討饒的話剛說完,時瑾懶懶開口:“把槍給他。”
槍……
姜九笙後背沁出了一層冷汗,顫抖着手,握住了門把。
“裡面有四顆子彈,只有一發是空彈。”時瑾語調裡,沒有半分起伏,從容地發號施令,“開槍吧。”
咔噠!
門鎖被打開的聲音突然響起,時瑾猝不及防地回頭,大驚失色:“笙、笙笙。”
姜九笙盯着餐桌上的電腦屏幕。
果然,是成洛。
他一身是血,躺在地上,奄奄無力地喘息,眼裡全是恐懼與痛苦。
這一幕,和剛纔的夢裡,幾乎一模一樣,她目不轉睛地盯着屏幕,難以置信。
時瑾猝然回神,立馬合上了電腦,他慌張失措地站起來,急着說:“笙笙,裡面沒有子彈,我嚇他的。”
姜九笙把目光落在時瑾身上,視線密密麻麻,毫不閃躲地與他對視:“那個小偷,你也跟我說是嚇他的。”
時瑾方寸大亂,額頭有汗:“你聽到了多少?”
“你說要廢了他的手。”
白天,他騙了她,他根本沒打算寬恕,因爲她受了傷,他便要廢掉別人一隻手,甚至不惜觸犯法律。
極端又瘋狂。
時瑾慌了,無措得手腳都不知道如何動作,擡手想抓住她,卻懸在半空,不敢貿然上前,眼裡神色亂得一塌糊塗:“這次是真的,我有底線,不會殺人。”
“時瑾,”她眼裡有遲疑,“我已經不太清楚你的底線在哪了。”
一開始的他,君子如玉。
後來發現,他也偏執,他會劍走偏鋒,不惜代價。
如今,她看不清了。
------題外話------
吃肉喝湯前需要儀式感,俗稱,先搞事情再給甜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另外記住,顧總裁喜歡雷聲大,雨點小,搞事情也是爲了花樣虐狗,專業五百年寵文不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