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就算沒有我,也還有很多其他的醫生,可你不一樣,”他仰着頭,伸出手拂她的側臉,“你只有我。”
他眼裡全是心疼:“我走了,你就一個人了。”
她撲過去,抱住他的脖子,臉埋在他脖頸,用力嗅了嗅,蹭了蹭:“好喜歡你啊。”她歪着頭,看着時瑾,“時醫生,最近我不是很喜歡這個世界,可是越來越喜歡你。”
時瑾捧着她的臉,親她,從額頭到眉眼。
最近。
姜九笙越來越消極了,她拍哭戲的時候會走不出來,心情壓抑很久,不拍戲的時候,一坐就是一天,也不說話,菸灰缸裡的菸頭越堆越多,到了晚上會夢醒,安眠藥已經不太管用了,要喝很多酒才能入睡,胃口也不太好。
這天,晚飯後,時瑾突然說:“笙笙,我們生個孩子好不好?”
若是以前,她定要欣喜若狂。
可現在,姜九笙卻愣了一下,然後搖頭:“不好。”
時瑾眉頭一擰:“你不是喜歡嗎?”
姜九笙解釋:“時瑾,我現在要吃藥,不可以懷孕。”她細細看着時瑾,“你怎麼了?”
他以前很不想要孩子的。
而且更怪的是,他最近把家裡所有的刀和鋒利的東西都鎖起來,就是客廳裡的杯子菸灰缸都被收起來了,她走到哪他都要跟着,連洗澡也不讓鎖着門,他就在門口守着,還保管着她所有的藥。
時瑾沒有回答。
姜九笙猜測:“你是不是怕我會傷害自己?”
他沉默。
確實是,每天都擔驚受怕,怕他一個不留神,沒有守住她,晚上都睡不安穩,她以前患過抑鬱症,他也學過一點心理,嚴重的抑鬱症患者,通常都伴隨着自殺傾向。
何況,她有過前車之鑑,他當然杯弓蛇影,便想,如果有個孩子,她多了牽絆,便會不捨得,會留戀。有個孩子,哄哄她開心都好。
姜九笙搖頭:“我不會。”她鄭重其事地說,“時瑾,我已經不是十六歲的姜九笙了,不是那個拿到了一把刀就以爲能割斷所有痛苦的年紀,現在不一樣了,現在的我知道生活不易,生命不易,還有,”她伸手,用指腹摩挲撫摸他的眉眼,“還有,遇到你,更不易。”
她惜命,更惜他。
得多有幸,才能在最美好的年紀裡,遇見摯愛的人,往後,就算顛沛流離,就算命運不公,可只要想到還有他,她便也不怕跌跌撞撞了。
“時瑾,”她說,“我現在,只是需要一些時間調整。”
時瑾握住她的手,放在臉上,他輕輕地蹭她的手背:“那等殺青,我們去旅遊好不好?”
姜九笙點頭:“好啊。”
時瑾問她:“你想去哪裡?”
“哪裡都可以。”
等旅行回來,她就該清醒了,該了斷了,該徹徹底底地把回憶裡那根毒瘤連根拔起。
姜九笙殺青的那天,《三號計劃》劇組給她辦了一場很熱鬧的慶功宴,那天,談墨寶也來了,抱着她喝得爛醉如泥,哭得撕心裂肺。
殺青的第二天,收拾行囊,啓程。
時瑾帶她去了楓城,離江北不算太遠,是一個有山有水有大海,有民謠清吧的城市,楓城氣候特殊,楓葉紅得早。
這才七月,楓城便滿城紅葉。
時瑾與姜九笙離開後的第二天,江北就變天了,突然連日陰雨,也是這幾天,溫家也不消停了。
雲城溫家內亂,鬧得滿城風雨,可謂一山不能容二虎,溫家先出了個雷厲風行的溫書甯,後又出了個野心勃勃的溫詩好,這姨甥兩早晚得撕破臉,這不,就是這幾天了。
丁純磊推門進辦公室,將資料遞上:“林總,嘉美風投的幕後的確是溫書甯。”
果然,狡兔有三窟,嘉美風投就是溫書甯最後的老巢。
林安之手握着鋼筆,在紙上點了點,暈開幾團墨色,他擡頭:“把我要融資的消息發出去。”
“是。”
翌日,溫氏代理董事長爲了項目的啓動資金,拋出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用於融資,由之前收購溫書甯百分之二十股份額的嘉美風投,再次併入百分之五的股。
不想,纔不到兩天,溫書甯竟以嘉美風投董事長的身份再次入主了銀行董事,她手握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重新歸來。
所有人都大跌眼鏡,實在沒想到,嘉美風投居然是溫書甯名下的公司,她先前與sj’s合作案失敗,從個人股份裡拿出百分之二十用於融資,當時便是嘉美風投吃下了這百分之二十的股東,可誰能想到,這嘉美竟是她自己的第二個巢穴,也就等同於把左口袋的股份放到了右口袋,此番,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爲項目融資,再次被嘉美風投併入。
溫書甯一躍翻身,再次成爲溫氏銀行的最大股東。
然而——
她董事長的位子還沒有坐熱,甥女溫詩好檢舉她漏稅,這一次,是證據確鑿,只是一筆很小的賬目,一般來說,這麼小的紕漏,就算鬧到了法庭,溫書甯被緩刑的可能性也很大,可偏偏溫書甯因爲教唆入室搶劫已經在緩刑期內,是以,根據律法,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溫書甯被撤銷了緩刑,並且兩罪並罰,判處了兩年有期徒刑。公司對其進行職務侵佔刑事控告,股份由股東協議處理,並進行強制轉讓。
變故來得猝不及防,溫書甯鋃鐺入獄,溫家銀行再次重新洗牌,林安之與溫詩好獨大,各佔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一同行使股東決策權。
雲城看守所。
溫詩好坐下,拿起面前的電話。
隔着隔音玻璃會面,裡面,溫書甯一身囚衣,頭髮被剪短,素面朝天,神色憔悴,她拿起了電話。
溫詩好開口:“小姨。”
溫書甯透過玻璃,死死盯着她:“你還有臉叫我小姨,是誰讓我落到這步田地的!”
她好不容易重新翻身,可卻是黃粱一夢,剛爬到最高點,就被狠狠拉到了地獄,怎能不恨,怎能甘心。
溫詩好只是笑了笑,語氣隨意,像平常一樣:“成王敗寇,這不是我們溫家的祖訓嗎?”
溫書甯氣極,咬牙大喊:“溫詩好!”
反觀溫詩好,老神在在的表情,不緊不慢地自話自說:“其實從一開始,我沒想過踩着小姨你上位。”
溫書甯死盯着她,眼睛裡冒着兩把火。
溫詩好一隻手拿着電話,一隻手放在隔音玻璃前,有一下沒一下地敲着:“這幾天,我也一直在想,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動了這個念頭的。”她頓了一下,擡頭,“好像是林安之拋出股份與嘉美風投融資的時候。”
四目相對,溫書甯問:“你想說什麼?”
溫詩好一笑,撥了撥耳邊的發,她說:“是借刀殺人,我被林安之當刀使了,是他在挖坑,讓我埋了你,因爲他也知道,除了溫家的人,不可能有人挖得出你的賬目,所以,他選在你緩刑期內融資,不多不少,剛好是百分之五的股份。”
林安之拿出百分之五的股份後,所剩百分之三十。
她也是百分之三十。
這時候,只要把溫書甯踩下去,她就可以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與林安之並列爲第一大股東,所以,不能讓這突然冒出來的嘉美風投擋了她的路,她得踩着溫書甯才能上去。
而且剛剛好,所有事情都妥當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而這東風,就是她的一腳,都謀劃好了送她面前,她哪有不踩一腳的道理。
溫詩好敲着玻璃的手,一頓:“他好像早就知道嘉美是你的產業,所以,她讓你往上爬,等爬到最高了,再讓我一臉把你踩下去。”
好個借刀殺人,他一滴血不沾,讓溫詩好焚巢搗穴,削草除根。
“呵。”溫書甯笑了一聲,“好啊,林安之。”
到頭來,她養的這頭狼,將她徹底吞食,他能忍所不能忍,能謀所不能謀,循循善誘,一招致命。
好啊。
斬草除根,不留一點餘地。
夠狠呢。
她仰頭,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潸然淚下。
溫詩好起身:“小姨,在裡面,多保重。”
溫書甯擡頭,看着會面室外光鮮亮麗的女人,冷笑着:“先是你外公,然後是我,林安之要對付的是我們整個溫家,下一個就是你了。”
溫詩好臉上並無意外之色,好似胸有成竹,篤定又從容:“那你知不知道林安之哪來的資本跟你和外公斗?他一個藝人,賺得再多,也不可能吞得下我們整個溫氏銀行。”
溫書甯愣了愣。
溫詩好俯身,幾乎貼着隔音玻璃:“他啊,和時瑾簽了對賭協議。”
就是說,林安之背後的人,是時瑾。
倒也不意外。
溫書甯站起來,目光如炬:“你就更別想鬥得過時瑾了。”他的背後,可不止秦家,深不可測着呢。
溫詩好不以爲意:“你說,如果我有辦法牽制住時瑾,林安之還拿什麼跟我鬥?”
所以,她只要把溫書甯踩下去了,誰還能跟她鬥。
“呵。”
她笑了笑,放下電話,轉身離開。
隔離玻璃那頭,溫書甯也笑了,等着吧,詩好,我等你來跟我作伴。
“哈哈哈哈哈哈……”
等着看吧,時瑾可沒有那麼好拿捏。
七月,是墨爾的雨季,倒不會磅礴大雨,是小雨綿綿,潤物細無聲,雨後的天空,是清淡的蔚藍色,撲面而來的風,帶着青草的味道,將整個城市盪滌,能沁人心脾。
墨爾地廣人稀,有大片大片的草坪,草坪上,蓋着一層的小平房,屋頂是便於排水的斜坡形,遠處有山有水,有綠洲與麋鹿,處處充斥着世外的閒逸。
莫冰住的地方是一處名宿,民宿的主人與莫冰的父母親一樣,是老師,爲人熱情好客,他們家還有個與莫冰一般大的兒子,叫teebor。
黃昏後,teebor跑來莫冰這邊,在平房外喊了幾聲bing,teebor不會講中文,念不出她的名字,便總是彆彆扭扭地喊她bing。
“bing,我父親做了芝士牛排,要不要過來?”teebor長得很高,又健壯,站在門口,將門能堵得嚴嚴實實,他是白人,五官深邃,很是帥氣。
莫冰在裡面應了一句:“好啊。”
“叫你父母親一起去。”
“ok。”
隨後,她拿了外套,與父母親說好了,纔出門。
teebor在外面等她,然後一起往他家裡走,路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了幾句,teebor突然想起來,問她:“bing,你一定要回去嗎?”
莫冰點頭,用英文回:“我要回去陪我最好的朋友。”
teebor想了想:“那個唱搖滾的朋友?”
她嗯了一聲,笑了笑。
teebor邊走邊看她,有點失落:“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
莫冰爽朗地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朋友,以後我來墨爾,一定來找你蹭飯。”
“……”
還能說什麼,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賞莫冰,帶了欽慕的那種,他喜歡這個女孩滿眼憂傷卻依舊能笑靨如花,依舊待這個世界赤誠。
只是不知道,那個讓莫冰在星空下流淚大喊的人會是什麼樣的人。
“林總。”
“林總。”
丁純磊喊了兩聲,林安之纔回過神來,目光還追着已經走遠的莫冰。
丁純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這種情形不是第一次見,有點於心不忍:“林總,航班時間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見見莫小姐嗎?”
都多少次了,林總就這麼遠遠地看,看完回去,就開始不要命地折騰自己,抽菸喝酒往死裡作踐身體。
誒,明明是心頭肉,爲什麼要親手剜下來呢?搞得傷筋動骨,一身的血跡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鋪的小路上,看着遠處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見我會哭,我不能讓她見到我。”
癡男怨女丁純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見了會哭,不見呢?會不會躲起來哭?
楓城。
時瑾與姜九笙已經在楓城住了有一段時間,楓城景好,節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橋人家,有古鎮樓臺,倒是很適合定居旅遊,時瑾帶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楓城的山水與人文。
她最喜歡的,還是楓城的清吧,還有抱着吉他唱民謠的流浪歌手,時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爲去的次數多了,她結識了一個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談,是個熱情又風情的女人。
洛清喜歡唱民謠情歌,聽起來,有點滄桑,像有故事。
時瑾問姜九笙:“很喜歡她?”
他們坐在清吧最左邊的位子,燈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單手撐着下巴,舉着酒杯喝了一口,說:“她很神秘。”
對於她以外的女人,時瑾興趣都不大,並不予評價,只是搶了她手裡那杯顏色漂亮的酒,好話勸着:“你不能再喝了,這雖是果酒,可後勁很大,會醉的,我去給你拿飲料。”
姜九笙說好。
時瑾去了吧檯,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聽洛清的愛情民謠,這家清吧的裝修很特別,有股子古韻,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風,還有蜀繡湘繡的照片牆,連喝酒的杯子,也是銅樽。
她環顧左右時,看到一張熟悉的臉,不是一貫的西裝革履,他穿得隨意,隨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長,也喜歡歌謠酒吧。
姜九笙想了想,還是起身過去,打聲招呼:“徐市長。”
徐平徵有些訝異:“姜小姐。”
稱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禮,畢竟不怎麼熟識,姜九笙對這位沒什麼架子的市長大人印象不錯,覺得親切,就是市長千金,有點一言難盡了。
姜九笙隨意地問了一句:“來旅遊嗎?”
“是啊,順便見見老朋友。”徐平徵回問,“姜小姐呢?”語氣溫和,像個好脾氣的長輩。
姜九笙答:“來玩。”
徐平徵笑得和善,端着前面顏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這間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這個樣子,一點都沒有變。”
他語氣裡,有感慨,還有懷念,盯着照片牆,他看着看着,竟怔怔出神。
姜九笙順着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牆,也不知徐市長所想之人是哪位,問:“是故人?”
徐平徵收回視線,淺笑:“是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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