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我愛聖聖!”脈脈頭都轉暈呼了呢,被他放下來,依舊熱情高漲褪不去,仰頭雙手做喇叭,對着藍天白雲和全世界高喊:“我靈脈脈愛顧至聖,我靈脈脈愛顧至聖,我靈脈脈愛顧至聖……”
她根本不停,一直高喊。
聖聖站在旁邊,靜靜的打量着這一刻的她,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瘋癲的她,可是怎麼辦,他最喜歡的也就是這一刻的她。
甚至有些搞不明白這一刻的她爲什麼如此的亢奮。
他理解一點,卻並非全部!
到最後,脈脈又發表了推特,拉着他拍了一張吻照,就是她貼着他的側臉吻,非常幸福的畫面,她傳到網上,說:“我靈脈脈愛顧至聖!”
聖聖真後悔沒有準備求婚戒指,如果這個時候跟她求婚,她一定會馬上答應自己吧?
哎,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聖聖心底懊惱得不得了!
趁着她熱情的高度沒有褪去,聖聖拉着她的手,說:“這麼開心,晚上請你吃大餐。”
“好呀,好呀,我現在都要開心得瘋掉,我要吃大餐,吃大餐,GO!GO!GO!”
開着車子到達墨爾本的市區。
聖聖並沒有跟她直奔大飯店,而是拉着她到了珠寶店。
“幹嘛呀?你要給我買首飾呀?”脈脈被他牽着,進了珠寶店,她心情好了,不管他帶她去哪裡都是滿面春風,摟着他的手臂,扮演着最乖巧的女友模樣。
這是一件墨爾本規模最大的名品店,裡面擺放着各各大牌的飾品,其實聖聖更想要定做一個求婚的戒指,但介於天時地利與人和的這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他決定對而求其次,想趁機求婚成功再說,等將來結婚的時候,再定做一對意義非凡的結婚戒指。
店長親自出來招呼他們,是個很有味道的時尚女人,笑眯眯的跟他們介紹他們店裡最新款的首飾,打量着脈脈,給她推薦了很多的珠寶項鍊。
脈脈眼光多高的女孩子啊,家裡一堆手勢放在那裡她都懶得戴的,所以興致怏怏,更願意摟着聖聖四處看。
店主也看出來對首飾感興趣的是面前氣度不凡的男子,所以隨後一直跟聖聖介紹,問他需要什麼,願不願意要推薦,聖聖點了點頭,“我們先看看。”
對方識趣的沒有再打擾,只是跟在他們的身邊。
“這個,還不錯。”脈脈看重了一款鉑金手錶。
聖聖點點頭,但並不熱衷,拉着她去看戒指。
脈脈驚訝:“你要買戒指啊?”
“看看有沒有中意的,只是隨便看看。”聖聖並不想點名,所以他前面也看了項鍊,脈脈哦了一聲,跟着他趴在櫃檯前看着那些戒指,一目瞭然,最後被特別擺放的一塊鎮店之寶給迷住了雙眼。
“聖聖,你看那枚戒指,好漂亮。”
就連脈脈這般高眼觀的人都覺得漂亮,那鐵定是真的漂亮啦,她一看牌子,猛地想起來:“對啦,之前經紀人跟我提過,就是這個卡地亞牌子,他們想請我做代言人,拍攝這款戒指的廣告,不過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