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鎮雖然不大,好東西卻不少,別處沒有的特殊產品有三種,比較常見的產品目錄也有四百多種。此外還能提供六種罕見礦石,三十種以上的珍貴毛皮,五十種以上的名貴藥材。
當地的出產非常豐富,而且居民又少,按照商人的判斷標準,簡直就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寶庫。或者施華洛西婭家族,真把這地方當做了自己的後花園,很明顯他們不但控制出產,也同時控制輸入,只是在經營方式比較柔和,他們給了當地土著某種程度的定價權。
有些出產因爲數量太少,不能做爲常規商品銷售,只能在小街上賣。
按照倉庫鎮的傳統,只要不講價,按照對方開出的價格給錢,那就一點麻煩也不會有。而在通常情況下,對方開出的價格非常實在,甚至會低廉到正常人都覺得講價很厚顏無恥。
這裡所有產品都是本地原產,純天然未經加工。所以他們的基本定價原則是:如果是蔬果類產品,只計採摘成本;如果是礦物類的產品,只計保存成本;如果是駝隊明確下訂單的貨物,則同時計算採摘和保存成本。
也就是說,這裡的普通人不會懷着特別的目的去種植或開採什麼,蔬果類都是去野地隨便採,沒事出去溜達的時候順便撿些礦石什麼的,並認爲得到這些東西是天賜好運……如果是駝隊針對某種東西下了訂單,他們通常會全村出動去完成,比如幾種本地特有的獸類毛皮。
他們也會在成本基礎上估計貨物的利潤,但着眼點一般很離奇,比如某個瓜果長的像異姓就要賣高價,比如某塊礦石的尖角銳利也能加價兩成。
來到這世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湯森對一般物品的價值已經有所瞭解,但在倉庫鎮上,一般物品並不多見,甚至很多東西可以白送,反倒是在內陸當做奢侈品的商品最多最常見。
但就算是奢侈品,不僅價格低廉,推銷手段也很古怪——知道珍珠怎麼賣嗎?他們是連孕育珍珠的大海蚌一起養在海水裡,偌大一個攤子就擺了五“顆”珍珠。
湯森一停下腳步,黑瘦的攤主就趕緊撬開蚌殼,跟湯森說:“看啦,多新鮮的珍珠哇!”
湯森心想這又不是賣黃瓜,講究什麼頂花帶刺?但他話還沒說出來,那倒黴孩子的手就讓海蚌給夾住了,旁邊的攤主手忙腳亂的把蚌殼砸了纔給救出來,完了還哭喪着臉看着湯森:“你看見了的,它剛纔就是新鮮的,嗚嗚嗚,你不能不承認……”
“我就按新鮮的買!”湯森趕緊掏錢,心想別搞出什麼禍事來:“來,你攤子上的我全要!”
五顆大小不等的珍珠只要當地貨幣二十,相當於湯森用塊手心大的小鏡子就換下來了,內陸價格的話,就算在雅修這種並不遠的地方,他也能用這些珍珠換一千塊小鏡子!
這條街才走了一半,湯森已經算是滿載了,因爲好東西實在太多,他淘換了幾根很適合製作弓臂的木料,還有足夠打造兩柄短劍的優良金屬。順便惹了點麻煩,但那不怪湯森,而是貼在他身上的枯葉球爭先恐後的跳下來,吃了一叢被當地人拿來賣的彩色植物,最後當然是賠錢了事——湯森順便還給老闆下了訂單,準備弄一堆類似的植物給枯葉球當口糧。
“明天交貨!”老闆猛拍胸口,然後糾集了幾個人,風風火火的衝出鎮子。
拎着無數東西的湯森苦笑,準備就此迴轉,但在不經意間,他的目光卻在隔壁的攤位上發現自己曾經見過的東西——那是一種在陽光下反射着瑰麗光芒、本身呈淡紫色的粉末。
湯森確定自己沒認錯,這就是幹掉異能師小妞之後、在她的皮囊中發現的異能粉末之一!
視線才離開紫色粉末,湯森又被另一種黑乎乎的礦石吸引,從顏色和材質來看,那就是異能師小妞手套上鑲嵌的東西,甚至要比手套上的更純淨。嗯,兩種與異能有關的材料,看來這個小攤子不同尋常,至少不是那種偶然得到一點、再拿來賣的東西了。
湯森走過去,靜靜打量了一下盤坐在地的攤主。他是個年輕人,面容憨厚,表情有點緊張,穿着打扮上雖然也是西海岸風格,但跟本地人有很大區別。織物的服裝包裹了上下半身,頭髮指甲什麼的也收拾的很乾淨。甚至可以說,他算是一個整潔、儒雅、文明的西海岸人。
雖然他還揹着一根異常豪邁的狼牙棒。
“你好,”湯森對他淡淡一笑:“這些東西怎麼賣?”
“我的東西不賣,”跟湯森一般高攤主站了起來,他看了湯森一眼,用沉悶的語音回答:“這是用來引魚上鉤的。”
引魚上鉤,無論站在什麼角度看待,這都算是找茬的話。
“有意思,”但湯森臉上的笑容依舊:“你的意思是說我們有仇,要打?”
“我們沒仇,不用打。”攤主搖搖頭,他滿臉認真的回答湯森:“我用這些東西來吸引一種特殊的內陸人,需要這些東西的人,願意付出時間的人。”
“這種人被吸引過來之後呢?”湯森已經領教了西海岸風氣,他知道對方其實只是說話方式上有點問題,所以顯得很有耐心:“你接下來要做什麼?”
“我先要問你幾個問題。”年輕的攤主似乎很固執:“你是內陸人嗎?你識字嗎?”
“當然,我是翻越隆達山脈過來的。如果你說的是字,我肯定認識。”
“你有時間嗎?”攤主接着問:“不需要太久,一到兩天就可以。”
“空閒倒是有,但我不能出倉庫鎮。”湯森回答他:“如果你是要僱人跟你去什麼奇怪地方探險的話,我顯然不能滿足條件。”
“不是探險,也不用出倉庫鎮,”攤主搖頭,而且面露喜色:“我們需要一個騙子!”
一方面,湯森對異能有一定的求知慾,另一方面,他也對這位攤主的想法感到好奇,於是在十分鐘之後,他們一起回到了旅社。
作爲當事人,湯森總算見識了此地的走私生意是怎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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