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凌春花的天賦
見男人的神情肉眼可見的變得僵硬,漆黑的眸子幽怨又委屈,雲茉忍不住好笑。
“我就是打個比方。”
凌川悶聲回道:“我不知道。”
“那你會幫別人養孩子嗎?”
凌川認真想了想,“看情況吧,如果是我親手帶大的孩子,他願意留在凌家,我會養他。”
這個回答在雲茉意料之中, 畢竟原書中,凌川本身就是這麼做的。
第二天,凌川和凌江,以及鄧文彬就出發去了烏市。
走之前,凌江也像上次一樣,將凌春花放在四合院和雲茉做伴。
四合院距離凌春花讀的朵朵幼兒園距離太遠, 雲茉沒時間接送, 索性就給凌春花請了假,讓對方在家裡跟大鵝和狗狗們玩。
這天放學,雲茉提着買好的菜回家,就看到凌春花蹲在院子給大白二白,還有兩隻哈士奇講故事。
凌春花講的是月季花和蝴蝶的故事,故事內容比較淺顯尋常,但勝在講得生動又有趣,雲茉都好奇的站着聽了會。
等凌春花講完了,才發現站在身後的雲茉,頓時很不好意思。
“嬸孃。”
雲茉摸摸她的腦袋,“故事是幼兒園老師教的嗎?”
凌春花搖頭,小小的臉上現出幾分靦腆, “是我自己想的。”
雲茉微微有些驚訝,“春花真厲害, 講的故事很好聽。”
聽到她的誇獎和鼓勵,凌春花臉上的靦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羞澀和開心。
“嬸孃, 你也喜歡聽故事嗎?”
“當然啊, 沒人不喜歡聽故事。”
凌春花立刻說道:“那我明天再講別的故事給你聽,我想了好多好多故事,都記在腦子了。”
雲茉心中微動,隨即將凌春花帶去了她的房間,拿出隨身聽,放入一盤空白磁性,並打開錄音功能。
“春花,你把你腦海裡的那些故事,對着這個講一遍,好不好?”
凌春花點頭。
凌春花腦袋裡的故事儲存量大大超出雲茉的預料,從6點半一直講到晚上9點,除了中途吃飯休息了半個小時之外,一直沒停過,磁帶都用了兩盤。
擔心凌春花的聲帶會受不住,雲茉不得不叫停。
等凌春花喝了靈泉水睡下後,雲茉用隨身聽聽凌春花錄下來那些故事,一邊聽一邊感到驚喜。
故事內容和背景雖然都比較簡單,但卻很具有故事性和完整性。
至少以雲茉的眼光來看,完全可以整理出版成睡前讀物。
想着, 雲茉將磁帶放到書桌抽屜裡保存起來,打算有空的時候再整理。
—
從醫院出來, 蔣瑜並沒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附近的一家茶樓。
茶樓的包間裡,許力學已經到了,正在用第一道的茶水燙茶杯。
看到蔣瑜來,他立刻放下手裡的茶壺起身相迎。
“雲太太,請坐。”
蔣瑜一坐下就迫不及待的詢問起調查結果。
許力學不慌不忙的給對方和自己各倒了一杯茶。
“雲太太,天冷,先點喝茶暖一暖吧。”
見蔣瑜無動於衷,許力學不由笑了下,“熱茶不止暖身,也可以暖心。”
蔣瑜一怔,隨即端起茶杯低頭啜飲。
喝完了茶,蔣瑜輕輕吐出胸口的鬱氣,“說吧,你們都查到了什麼。”
許力學從公文包裡拿出厚厚一疊照片,遞給她。
照片上,丈夫和一個陌生的年輕女子舉止親密,甚至像戀人一般摟抱溫存,蔣瑜渾身止不住的發抖。
“雲太太,根據這段時間的調查結果來看,您丈夫的確出軌了,而且……”
“有話就說!”
蔣瑜一下子擡起頭,妝扮精緻卻難掩老態的臉上佈滿憤怒和緊張。
許力學沒說話,而是將一張紙放到了茶桌上。
蔣瑜拿起來一看,上面的內容如同當頭一棒,打得她頭暈目眩,眼前發黑。
“那個女人懷孕了?是我老公的?”
許力學沒說話,但臉上的表情卻寫着“顯而易見”幾個字。
丈夫不僅在外面找了女人,還讓對方有了孩子。
雙重打擊打得蔣瑜腦袋一陣生疼,撐着額頭好半天緩不過勁來。
許力學體貼的爲她重新倒了一杯熱茶,“雲太太,喝點茶吧,裡面有菊花和薄荷,清心靜氣寧神。”
蔣瑜將整杯茶一氣喝乾,空茶杯“呯”的放回桌上。
“我要那個女人的資料,全部!”
“沒問題,三天之內奉上。”
蔣瑜從手提包裡拿出一個厚厚的信封,扔到桌上,“你好好幫我查清楚那個女人的底細,錢,不會少你半分。”
“雲太太請放心,我們分憂偵探社的宗旨就是爲客戶分憂解難。”
送蔣瑜離開後,許力學拿起桌上的信封,打開看了看,不由得感嘆,還是女人的錢好賺吶。
離開茶館後,許力學並沒有回偵探社,而是去了四合院。
雲茉還沒回家,凌春花一個人在。她謹記凌川的教導,說什麼也不給許力學開門。
許力學不想惹人注意,調頭準備離開,剛走出巷子就跟回家的雲茉撞了個正着。
許力學是算好了時間的,往常這個時候雲茉差不多已經到家了,只是這兩天凌川不在,她放學後要去菜市場買菜,因此耽誤了回家時間。
雲茉將許力學帶回了四合院。
進門時,許力學特意看了眼小豆丁似的凌春花,忍不住逗道:“你看,你不開門我也進來了。”
見凌春花鬱悶的撅起嘴巴,許力學忍不住哈哈大笑。
雲茉好笑的揉揉凌春花的腦袋,“這是許叔叔。”
“許叔叔。”
“乖,下次來給你買糖吃。”
說完,許力學下意識想伸手揉揉她腦袋,卻被凌春花偏頭給躲開了。
許力學笑了笑,也不在意。
看得出許力學挺喜歡小孩子,雲茉隨口問道:“許大哥結婚了嗎?”
“結了。”
見許國學的臉上肉眼可見的浮現出傷感,雲茉識趣的沒再多問,卻不想許力學主動的往下說起家庭狀況。
“我和我媳婦從小就認識的,算是青梅竹馬,不過她家庭條件好,我家裡窮。我讀書不行,初中讀完就出社會做事了,她一直讀到高中,還考上了師範。
有一次她遇到街頭流氓,我路過救了她,她出於感激,時常往我家裡送這送那的,一來二去的,我倆就處對象了。
可她家裡不同意,在她家人看來,我就是一隻泥潭裡打滾的癩蛤蟆,妄想吃他們家的天鵝肉。
我雖然窮,但也是有骨氣和自知之明的人,心想着不如就算了,自己連象樣的聘禮都拿不出來,沒得讓她跟着我過苦日子。
卻不想她比我想象的更堅持,竟然偷了戶口本要跟我私奔,我那會也是年輕氣盛,頭腦一熱就帶着她跑去了外面,租了個房子,過起了小夫妻的生活。”
三更~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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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