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你再跑試試! 寶貝,你再跑試試! 復燃?
(?)
一連三天,駱冰冰被派去出差,可是黎韶徵不知道,於是某人幾乎成了她們小區的常客。
話說,黎四少幾乎是不受控制的自己就去了駱冰冰的家,只不過呢他連個人影都沒有看到。
據可靠消息稱,駱冰冰今天回公司,但是她大忙人的電話卻一直是無人接聽的狀態,黎韶徵叫人送過去的花也被退了回來。
咬牙、恨啊,於是他決定派林晨出馬,給了他一個任務,那就是打死也要把駱冰冰月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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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那間pub,有情人的帶字的情人、沒情人的就帶別人的老婆,可是,放眼望去,最搶眼的還是黎四少這裡。
別人帶美女,這個超級大帥哥帶着一束玫瑰花,請問,有什麼人會帶着玫瑰花去pub?真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在某種程度上黎韶徵並不是個守時的人,因爲不管走到哪裡,總是有一大堆女人纏着他,所以沒有辦法準時,可是,今天他黎四少破例了,他在這裡足足等了一個小時。
點了一杯威士忌,原本是透明的液體,現在被他灌滿了玫瑰花瓣!
該死的爲什麼林晨也去了,但是還是帶不來那個女人啊啊啊!
黎韶徵於是就找了一個比較安靜的地方,撥通了林晨的電話,但是頗爲熟悉的鈴聲就在不遠處響起。
他原本向後的腳步頓住了,眯了眯桃花眼,他看見林晨正對着他,一個女人捧着他的臉,下身緊緊的貼在一起,那個背影……是駱冰冰!
然後,他看見他們擁吻,看見林晨舉着她纖細的腰身把她往上抱起,有無搞錯啊啊,那個曖昧的姿勢他自己都沒有對冰冰做過,有木有,有木有?
說什麼來着,初戀情人?靠之。他反正已經捉姦成雙了,其實應該走過去給那個女人一巴掌,然後……
“你憑什麼打我?”
“你這個女人,揹着我和我朋友偷情,我不能打你嗎?”
“呵,先生,我們之間是有什麼關係嗎?不過就是一/夜/情而已,你以爲我是你老婆你是我老公啊!”
黎韶徵生生的止住了腳步,旁邊的一女兩男情況似乎是跟自己差不多的!
林晨是他的朋友,駱冰冰只是和他發生了幾次關係的普通女人罷了,正如這個女人上所說,他不是駱冰冰的老公,而駱冰冰也不是自己的老婆。
他握緊了拳頭,想起駱冰冰和林晨曾是初戀的事實,拳頭越握越緊,然後又看見身邊的那個女人挽着一個男人趾高氣昂的走掉了!
他皺着眉、黑着臉掉轉頭,朝吧檯那邊走去,只是,手機一直沒有掛掉,還持續的在撥打着林晨的電話。
【一羣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