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翔是我一輩子的好基友,我怎麼都不能讓他走我的老路。
“別鬧!人家姓李的老子是天朝幹部,自己是開奧迪的僞高帥富,咱不過是兩窮,你要真揍了他,最後還是自己吃不了兜着走。”我沉聲道:“再說了,他本就是這種賤人,你何必跟他較真?如果真要較真,那就整死丫,偷偷的,讓他被整了都不知道是誰整的,這才爽。”
“你牛B!”曹翔給我豎起大拇指。
沒錯,我比以前更能忍了,也更恨了。
在學校我本就不是什麼受歡迎的人,現在破相了,就更不受歡迎,甚至有兩個本來對我有點意思的木耳,現在也不拿眼角夾我了。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你有錢,就是一坨翔都有人搶着吃,你沒錢,但長得好看,也有人搶着啃,但你沒錢又不好看?不好意思,你蹲牆角畫圈圈去吧。
現在的我就是屬於那個畫圈圈的人。
面對別人厭惡的目光,我好幾次都想整容了,但我想到那高昂的整容費,家中雙親微薄的收入,還有高帥富不屑的冷笑,我都不得不咬牙承受了下來。
我一定要整死他!一定要整死他!我每天都這樣對自己說。
回到學校兩天後,我和曹翔接到了這麼一個通知,氣得我們差點吐血!
甄文明和曹翔兩人,因和社會青年打架鬥毆,嚴重違反校規,影響校容,如何惡劣如何差勁,唧唧歪歪說了一通,全是罵我們的話,最後給予我們一人一個大過,如有再犯,留校察看云云。
次奧草!別提有多坑爹了,我們是無辜遭受毆打,學校方面沒給我們慰問就別說了,尼瑪還給我們一人一個大過?這一刻,我真的有點心傷,但我選擇了沉默,現實再次寒了我的心,讓我這顆本就脆弱的心幾近破碎。
用屁股都能猜得出,能讓學校做出這種缺德事的,除了高帥富廖明豪還有誰?他再一次用行動告訴了我和他之間的差距,他用行動證明,我惹上他是一件多失策的事情。
對此我冷笑。他越是這樣,越是能激起我的決心。我是爛命一條,是一根路邊沒人在意的狗尾巴草,既然你敢把我踩在腳下,就要準備被我的卑賤所割傷。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直接整死你!
話雖是這樣說,但你連別人腳跟都夠不着,怎麼去割傷他?你要割傷他,自己就必須要長得高!實力,實力!一切靠實力說話。這個道理我很清楚,想象和現實之間,還差了那麼長一段距離!
這幾晚我都沒睡好覺,我在不斷地想着各種能夠實施的辦法,腦海中模擬過無數次高帥富在我腳下求饒,給我跪舔的情景。如果真有那天到來,那該是一件多麼爽的事?!
曹翔這廝天天在我耳邊嘟囔着要去搞高帥富,但是我一次次拒絕了他,我說時候未到,再等等。
如果不是知道我的仇恨跟高帥富太大,曹翔都以爲我要就此罷休了。
我確實在等,不過不是曹翔想的那樣,我是要自己一個人幹,我不想再扯上曹翔了。真他媽扯蛋啊,我這樣做,不知道是算自私還是無私,不過有一點我可以肯定的是,曹翔如果知道了,一定會揍我一頓的。
今天是週六,天有點陰,烏雲壓得很低,似乎降臨人間,要覆蓋大地。
過了沒一會,就下起了小雨,跟牛毛一樣,滴答滴答打落土地上,一絲一絲潮溼着我的心。
我瞞着曹翔,去見一個人了,那人是我初中同學,很早出來混,但混得不怎麼樣……
我要見的那個初中同學叫孫文東,個子不怎麼高,一米七,但很壯,是個搬磚貨,力氣很大,如果要掰手腕,我或許掰他不贏。
剛見到他的時候,我差點沒認出他來,因爲去年見到他的時候,他還是一副殺馬特造型,而現在卻穿着一身黑西裝,帶着一副黑邊眼鏡,整一斯文敗類。
他叫了我一聲文哥,我點頭,然後給我點了一根菸,我抽上。
當時除了我和他之外,還有幾個高中生,見自己的老大叫一個青年文哥,他們都有些吃驚。
我認識孫文東的時間比認識曹翔還長,扳指數數到現在也有八年曆史了。我記得第一次見到他時並不怎麼順眼,他那五顏六色的頭髮和捅了幾個洞的喇叭褲,還有滿嘴的粗口讓我不爽。但是那時作爲好學生的我,和他這種壞學生之間並沒有什麼交集。
後來,發生過一些事情,我叛逆了,跟着人家出來混,抽菸喝酒打架,成了壞學生。
具體是因爲什麼事情我忘記了,我和孫文東干了一架,那次我沒打得過他,被他打趴下了,我恨,偷偷苦練,三個月後,他被我揍得跟狗似的。我隱約記得,他被我扯住頭髮摁在地上,強迫他叫我文哥,他不叫,我把菸頭燙在他手上,他哭了,然後乖乖叫我文哥。
那時候我在學校混得不錯,是男生眼裡的霸王,女生眼裡的流氓,老師眼裡的壞學生。
但是有一次,孫文東不知道哪裡惹到了社會青年,被追到巷子裡捱揍,剛好被我看到了。那時候的我不過十五六歲,加上受港片古惑仔的影響,就愛講義氣,護短的特強,看到自己的馬仔被揍,啥都不管了,隨手操起一塊磚頭,就一腔熱血地衝了過去。
年少輕狂嘛,小小年紀根本不懂戰術,傻傻地衝上去一個pk三個,結果就受傷了,捱了幾下鐵棍,手臂被啄木鳥劃了一道血口。
從那次以後,孫文東就開始叫我文哥了,心甘情願地叫。他挺崇拜我的當時,小孩子嘛,你能打,又講義氣,誰不服?他服了,很佩服,說要跟着我混。但興許由於大家興趣不是很投機,我一直沒能和他做成兄弟。怎麼說呢,他那時候就一根筋,腦子不怎麼好使,屬於有勇無謀的類型。我和這種人沒什麼共同語言。
在初中畢業的時候,我和他分開了,那會兒他就輟學了,他叫我帶他出來混,我拒絕了,因爲我爸媽要我讀書,我不敢不聽。
我有時候回想,如果當初我真出來混了,現在到底是什麼模樣?是做老大了,還是去蹲號子了?我不知道。人生不是放電影,永遠沒有回放的可能,有些事你錯過了就是錯過了,沒有得回頭。
如果不是因爲這次的事情,我想我應該永遠都不會和孫文東再有交集的,因爲我和他處於不同的世界。我在地面,他在地下。
報仇報仇,這兩個字已經深深嵌入我意識裡。但我不可能就蠢到拿着炸藥包奔高帥富家和他同歸於盡了,這樣是極不現實的,鐵定還沒去到就被抓進警局了。我的腦袋可不是用來戴帽子的,而是用來思考的。我思來想去,還是決定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