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證據
顧嫣將包拎在手裡,捏了捏眉心,擡腳走進了辦公室。
盧雪萍真是此一時彼一時了,她還真的跪在了何小笙的面前,看到顧嫣進來了,盧雪萍的臉上一僵,隨即喊了一聲, “顧總。”
盧雪萍不知道得了誰的教訓,臉上兩邊都是巴掌印,憔悴到極點,年齡顯得大了好幾歲,她身上還穿着服務員的衣服,整個人的形象跟之前的囂張的高幹家庭的千金的形象大相徑庭!
盧雪萍哭着說道,“顧總,求你放過我,我媽病了,我要是再沒工作,我媽連藥都吃不起了!”
顧嫣頭疼,她走到辦公桌邊坐了下來,把包放到了桌子上,自己坐到了凳子上。
“別道德綁架我,我沒搞你,也沒教訓你,跟吳麗敏學的當B裡B氣的,覺得這樣挺好嗎?我倒是覺得你還不如囂張一點, 你囂張了更顯得你有骨氣!”
盧雪萍被顧嫣教訓的半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承認,顧嫣一下子就看到了她的內心, 吳麗敏和她說,什麼依靠都沒有的就得靠着扮弱來引起別人的同情,別人一同情你, 事就好辦了。
但是,這個法子在顧嫣面前好像一點都不好用。
“小笙,把她拉起來, ”顧嫣瞥了盧雪萍一眼,不屑說道,“不聽話就直接給派出所打電話。”
何小笙皺着眉頭把盧雪萍拽了起來,“你趕緊走吧,別在這哭哭啼啼的煩人。”
何小笙追了出去,但是也很快地回來了。
“你丟工作跟我沒關係,是你工作做不好先往我身上倒的菜湯,我沒有半分爲難你,你反倒來道德綁架我,姑娘,你覺得你這種做法合適嗎?”顧嫣說着從包裡掏出錢包,數出八十塊錢來拍到了盧雪萍面前,笑眯眯地說道,“這是八十塊錢,拿着吧,就當抵了皇家花園飯店的工資了。姑娘,記住了,這叫以德報怨,小笙,把人送走吧,不走的話直接打電話報警,就說有人上門鬧事。”
“皇家花園飯店欠你多少錢的工資?”
“行,我今天晚上回家一趟。”
工廠已經建完了,有些設備在廠家還沒有運到,廠房裡面只有鄒士鴻在各處淘換來的十來臺的機牀,有新的,也有舊的,有好的,也有買來的時候是壞的,不過機牀壞了鄒士鴻不怕,因爲他是技術工種,會修。
盧雪萍萬萬沒想到顧嫣這麼直白,她的臉一白,“我沒有找人!”
“是,不過如果你今天不和我和解,我不僅要丟掉這份工作,而且我一分錢的工資都拿不到!”
盧雪萍有些不解,但她還是說道,“大概得有七十五塊錢。”
顧嫣這是要給盧雪萍捅刀子了。
“小笙.”顧嫣喊住了她,轉而問盧雪萍,“我問你,你找人強B許珊珊,上面沒查出來嗎?”
顧嫣在盧雪萍面前裝好人,背後捅刀子的行爲,何小笙一點都不驚訝,她覺得顧嫣不做什麼才讓她驚訝。
盧雪萍心裡猛然一哆嗦, 咬着牙不承認,“許珊珊被強b,跟我們任何人都沒有關係,我爸也沒有替我頂罪。”
盧雪萍咬着牙道,“求顧總給我一條活路。”
何小笙出去了,顧嫣吸了口氣起身去了隔壁的工廠。
“幫我找個律師,能長期合作的那種。”
“姐,您這消息準確嗎?”
背後該捅的刀子得捅,該起訴的也得起訴,反正飯店處理的結果她不滿意,爲什麼第一反應是替員工開脫,而不是問她傷得怎麼樣了?
顧嫣點點頭,“準確,但是不要說我露出來的。”
“姐,您要幹什麼?”何小笙不解地問道。
顧嫣笑着看她,眼神如同X光一般, 似乎能看到人心最深處的隱藏,她笑着反問盧雪萍, “你爸替你頂罪了?”
顧嫣不悅地說道,“我沒那麼厲害,決定不了你生死,想要找活路去找閻王爺!”
何小笙教訓道,“不會說話就別說!”
爲什麼不捅?當初盧雪萍讓車別她的車,萬一有個三長兩短,說不定沈榆成早就給她發喪了,她爲什麼還要善良?
對付盧雪萍就是要整治吳麗敏,她絕對不會讓原著中的故事重演!
不承認就不承認吧,反正顧嫣她也不是警察,顧嫣雙手環胸懶洋洋說道,“吳麗敏讓你去皇家花園當服務員的?”
“姐,盧雪萍走了,”何小笙情緒沉默地說道,“對不起,都是我的原因才讓你這麼鬧心的。”
盧雪萍看着顧嫣拍出來的八十塊錢,一張臉慘白無比,她到底沒有拿那八十塊錢,轉身走了。
“往後犯罪成本越來越高,咱們有事找律師解決,今天的事情我要給皇家花園大飯店發律師函。”
“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顧嫣嘆了口氣,“這事也怪不得你,不過你要真的過意不去,就去給許家打聲招呼,就說盧雪萍之前有個朋友叫吳麗敏,她知道盧雪萍找人強B許珊珊的事情。不過吳麗敏大概和新華製衣的總經理魏前好上了,許家人要是想做點什麼,必須得先搞定魏前。”
建工廠不比建基地,建基地的時候,那時候他們都掏空家底了,怎麼省錢怎麼來,建工廠的時候,也因爲有基地運轉的支持,建設資金相對來說比較充足,所以這工廠建得很像樣,連辦公樓都是三層的。
一樓普通員工辦公,二樓是領導辦公室,三樓招待、會客,裡面的辦公傢俱都是找正規的傢俱廠家定做的,等去好味了,大家就能全部搬過來辦公了,到時候基地那邊只留下管廢料人員就可以了。
圍着工廠轉了一圈,顧嫣心情好了不少,她一心想着掙錢,從未想過要出名,不知不覺之中,竟然那麼多人都知道她,這樣不行啊,她想要的是“偷偷的發財”,而不是讓人視爲嫉妒的對象啊!
以後,她得收斂鋒芒,更加低調才行,免得事多。
顧嫣回去就徑直地騎車回去了,她得去醫院“驗傷”,打官司什麼的不都得將就證據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