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別人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請人吃飯。我無意間也用了這一招。再把小黑叫上, 那就一石二鳥了。雖然知道小黑跟Vivin沒什麼戲。不過看小黑熱情那麼高漲,我也就順手幫幫他吧。
愛情要是能被人勸停就不是愛情了。小黑的感情看來是隻有讓他自己慢慢去消退了。看到他癡迷的樣子,我暗下想, 這一次他得受傷。自古癡情的沒有一個不受傷。
那天Vivin悶悶的不說話, 小黑也跟着悶着。我看他倆這樣, 吃飯也吃不開心了, 三個人悶悶吃完飯。我建議去酒吧玩。
小城裡的酒吧都有點亂, 小黑也可能很少去,表情有些僵硬。
Vivin到是大力支持。到酒吧裡,他倆還是有點悶, 小黑更是要了杯水就坐那不說話了。這樣哪像出來約會的。爲了給他添點氣氛,我慫恿他們去唱歌, 結果小黑那悶頭傢伙死活不願意。結果到變成我跟Vivin跑那唱情歌去了。
唉, 也許是我自戀, 不過看着Vivin那種情深款款的眼神我真有點扛不下去。
也就是那時,我收到瑪莉的短信, 她說,讓我把鑫誠賣了。
回到位子,我正想着,這事到底要不要做。這時臨桌一個男人端着兩杯酒自發坐了下來,“兩位美女, 不知有沒榮幸請你們喝杯酒。”
那男人看起來蠻秀氣的, 不像是壞人。Vivin 可能出於對同鄉人的熱情, 很客氣地說了聲, “謝謝。”
她也太沒防備了, 還真拿起酒自己喝了起來。我忙攔着她,“你夠了, 還是少喝點。”
國人的防備是透到骨子裡的,人問個路都怕對方噴迷煙。又何況是在這種龍蛇混雜的地方。
不想她到理解錯了,對着我笑得很詭異。還看似開玩笑的說了句,“你吃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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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不只這些吧!以你的性格應該還做了不少惹人注意的事吧。”
“嗯,還玩了些別的。小黑太悶,結果變成我跟她玩去了。唉~”
“小可,說得不好聽點,你在不自覺間,把一些泡妞招術用在Vivin身上。這有就不奇怪她爲什麼會不長眼地喜歡上你了。”
“我真有這樣嗎?”
“嗯,其實你身邊大部分人會注意你或是喜歡你,多是因爲你主動的關係,你潛意識裡在主動讓別人喜歡。”她像是想反駁,我加了一句,“即使你不是有意識的,但你在無意間做了一些引吸別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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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繼續分隔線呢?因爲這不是跟小可的對話了。背景時間:我認識小可前。)
其實我不太喜歡大城市的生活,可能因爲我天生窮命吧,在這鬼地方老是覺得不自在。那天逛超市,我正半閉着眼睛亂逛。突然聽到有人叫我。
“程曉,你還走路不看路的啊。”
我回過頭,看到一張熟悉的臉。怎麼說呢,用小可的話說,叫清雅脫欲,很精緻,很可愛,很有氣質,很極品,總之長得跟個仙女似的的這麼一個美女。
這個人熟吧,打小就是我的偶像。PS,此偶像非彼偶像。相信大部分人都試過,小時候聽老媽唸叨,“你也不學學那某某某,你看看人家那成績多好,人多乖……”
好吧,她就是我那某某某。
打小我老媽就念叨,“你也不學學你叔家的晨晨,看看人家那孩子,才比你大二歲。她多乖,多懂事啊。成績也好,人也文靜……”
說實話,唸叨得我耳朵都起老繭了。我有時候挺煩晨晨的,你說你一小丫頭,搞得那優質幹嘛。還要不要我這種普通人活了。
當然了,這話也就背後想想,當她面我還是蠻乖的。看到她時我眼中都是崇拜的小星星。她那些什麼潔癖之類的脾氣我也忍了不少。
她讀大學那會子,我也在那個城市混。那時候我缺錢,外加我老媽子讓她看着我。於是乎同居,她讀了七年書,就整整看了我七年。那是一壓迫啊。我離家出走都給我逮回來。總之我是被整得死死的。整得我那“姐”字死活都叫不出來。
我原來就奇怪,她怎麼那本事。有時候我一有壞主意她就能看出來。後來遇着小可才知道。晨晨那手藝壓根就是從她身上練出來的。
讀書時,我就奇怪晨晨爲什麼一直不談戀愛。那時候她拽,人不配手機不配呼機,還外宿。那些追她的小男生沒幾個能扛得住她的冷漠的。也就那個皇甫什麼的強一點。那時我以爲我終於可以找到一個姐夫蹭飯了。
結果一打聽,普通朋友。
我這人吧,八卦!非常之八。那時候看到這情況。我就想到很多種可能,失戀受傷啊什麼的。我都試着查了。甚至我懷疑過她是不是Lesbian,結果一看和她相熟的女同學,我徹底的放棄了。那些女同學要不視男人如玩物,要不視男人爲無物。無物的那些,那臉冰得,比冰屍還冰。
於是我再次放棄了。
記得有一次,晨晨問我,“你是不是覺得我很不正常啊!”
我就實話實說了,外帶連懷疑她是Lesbian的事都說了。
她笑了笑,也沒生氣。只是似乎那時她想到點什麼半天沒回神。在我的一在逼問下,我算是知道小可的存在了。我問她,“你是不是喜歡小可啊。”
她搖頭說,“不知道,不過按你的說法,你說小可是不是喜歡我啊。”
別說還真像。小可打從第一次見到晨晨起就纏上她了。三五歲的孩子天天蹭我叔家蹭吃蹭喝,還蹭睡,據說打小就色了吧唧的,還對晨晨又親又抱。
七八歲的時候吧,小可就跟個大姐似的(明明比晨晨小)去哪都逼着晨晨跟着。要是哪個愛慕小晨晨的小男生以異常的方法,比方扯她衣服,揪她頭髮,搶她橡皮等等方法,引起晨晨注意的話。等待那小男生的將是無盡的黑暗。
小可同學那是兇得,打小就建立小幫派的。她手下,小男生,小女生無數。
好不容易十來歲懂事點了吧。小可同學又不安分了,她的青春懵懂總喜歡發揮在晨晨身上。比方研究研究胸部發育啊。研究研究怎麼KISS啊。唉,可憐的小晨晨,她完全就是試驗品。被摸,被親也不知道多少次了。唉,清白啊!
終於她們十來歲了吧,小可同學光榮的早戀上了。照說她也該放過晨晨了。結果人家不,她談個戀愛還要捎上晨晨,你說這是哪門子的事嗎。
可憐晨晨在那如花似錦的豆蔻年華里,徐了小霍那白癡就沒怎麼和別的男的打交道了。也因此她才別無選擇的看上小霍了。青春期總得找個人喜歡是不。其實晨晨也沒多大喜歡小霍。不然也就不會一聽說小可跟小霍上牀了,就連想都懶得想那白癡了。
於是這樣迷迷糊糊熬過高中,本來以小可那水貨成績,是死活也不可能跟精英晨晨站到一條戰線上去了。
可惜吧,她家裡出了點狀況,小可又死皮賴臉的跑去幫忙。不在同一個大學了,還三不兩頭寄錢來。以晨晨的性格,承了這些恩情她能不天天惦着她嗎。能不好好學習,不談戀受,以免辜負了家人朋友的期望嗎。
所以說,晨晨的大好年華就徹底的被小可耽誤了。晨晨沒談過戀愛,完全是因爲被她佔着了。
聽完這種種,我總結,“小可很可能是喜歡你。不過她又交過男朋友,這就很說不過去了。糾結糾結。唉,你就別管她了。別人家給你三分情,你就記着七分。犯得着嗎?你還是早點給我找個姐夫去吧。”
話說這段總結我都覺得酸,好吧,我承認,我是喜歡晨晨。她本來就是那種讓人很難討厭的人。即使被她迫害了七年,不過本着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我還是對她很尊重滴。本着同緣相親的原理,我對她還是很愛護滴。
回憶遠了。說話仍仙女似的晨晨坐在那是平靜釋然。當是我就蒙了。我杵在空調呼呼的大廳裡,就跟被雷劈了一樣,愣是半天沒回過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