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是女人的天敵,齊婕以前一直深知這個道理,所以她從不在十二點之後睡覺,可自從認識我之後,她就很不顧一切的打破了這個習慣,其實真要算起來,她爲我打破的習慣跟原則遠遠不止是這一點,還有很多可能我不知道,她自己大概也不會說出來,我想這就是女人戀愛跟男人最大的差別了,男人不管再喜歡一個女人都好,只是有些原則上的東西是永遠都不會改變的,可女人不一樣,她們只在乎你這個人,只在乎是不是能夠跟你在一起,至於別的什麼她們或許可以很不顧一切的全部放棄。 我跟齊婕依偎着坐在窗前坐了兩個小時,我在看窗外的夜景,她在看我。 一直到凌晨兩點都沒有誰說要去睡覺,其實我們都知道能讓我們堅持下來幹坐兩個小時的原因並不是因爲窗外的風景有多漂亮,也並不是因爲不想睡覺,我們只是單純的喜歡這種淡淡的溫馨的感覺的而已。 “你可能會覺得我背上那些疤痕帶給我的只是痛苦,其實仔細想想,我覺得也不能把事情想得這麼絕對,,如果沒有這些一刀一刀的疤痕,我可能就永遠不會知道什麼叫做疼痛,如果沒有那種在大山裡餓上兩天兩夜的經歷,我可能就永遠不會知道什麼叫做生存,如果沒有遇到那種能讓人感到窒息的野獸,那我大概這輩子都不會明白一個人的潛力到底是有多大,齊婕,有些東西對男人來講只會是好事,你只是太單純太善良了,真的。” 我摟着齊婕的腰部,望着外面的萬家燈火突然有感而發說了這麼一番很感慨的話。 只是齊婕依然很固執的搖了搖頭,說道:“我纔不管你說的這些,我只是心疼你。” 我很感動的把她抱得更緊,苦笑道:“我跟你認識的時間不長,我不知道你爲什麼會喜歡我,但我可以跟你說實話,我一開始對你有好感只是覺得你長得漂亮,長得清純可愛,拋開那些什麼外貌協會不說,我想每個人對自己喜歡的人一開始肯定還是會在乎這個東西的,我覺得這是無可厚非的,後來真正喜歡上你,是因爲我你給我的感覺太像一個人了,你
爲了我可以不顧一切的放棄一切,可以不顧家裡的反對一意孤行,這一點可不是每個女孩子都能做到的,那我能做的只能是不讓你失望,這也是爲什麼你爸把我帶到那麼個荒山野嶺後我沒有做出太多的掙扎,除了我知道自己怎麼掙扎都沒用之外,更多的其實是我不想讓你失望,雖然現在我還是一無所有默默無聞,但總有一天我會讓你知道,你一開始選擇的那個男人並沒有別人所說的那麼不堪。” 聽我說完這番算不上承諾的承諾後,齊婕也把我摟的很緊,她趴在我肩膀上,笑着道:“能聽你說出來我就很滿意了。” 我伸手摸了一下她那顆小腦袋瓜子,輕聲道:“說實話,這輩子真正讓我上心就如那些疤痕在我身上留下痕跡的女人,有三個,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深刻的那一個,甚至都不是第一個說心疼我的女人,但你卻是唯一一個讓我想跟你過一輩子的那個女人,反正別的什麼道理我理解的也不多,可我知道當自己喜歡的那個女孩子對你好的時候,那你就必須要對她更好,這應該算是一個男人應盡的責任。” 齊婕沉默不語,她只是把我摟的死死的,生怕我從她身邊溜走了。 我轉過腦袋趴在她耳邊,小聲的問了一句:“咱們是不是應該睡覺了?” 齊婕臉蛋通紅的很風情萬種的瞪了我一眼,並沒有說話,可她這意思卻是很明顯了。 我當然也不會再當什麼柳下惠了,在拉着她站起身後,我直接攔腰一把抱着她,然後很快滾到了牀上。 這一晚註定是很消耗體力的一晚上,但對一個養精蓄銳了兩個月的正常男人來講,就是大戰六百回合那同樣是可以扛得住的,唯一比較遺憾的是兩個月沒近女色後第一次稍稍快了那麼一點點,但接下來卻是越挫越勇越有勁。 最後我是在凌晨四點睡的覺,但到六點鐘我就習慣性的醒來了,很小心翼翼做了幾百俯臥撐後,我穿上衣服洗漱了一番,隨後我又打電話叫前臺送了兩份早餐上來,我吃完剛好八點鐘,齊婕依舊還睡得很熟,昨晚上她肯定是比我還要累,所以我也不忍心吵
醒她就悄悄的離開了酒店。 在車上我給她手機發了一條信息過去,我沒跟她說我去了哪裡,我只是讓她在醒來的時候給我打個電話。 雖然我的這種拍拍屁股就走人的行爲有點像一夜情的可恥,只是現在我真的還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我也相信齊婕肯定是會理解我的。 離開酒店這邊之後,我拿出手機撥了一個存在腦海裡很久的號碼出去。 電話接通後,我很開門見山問道:“快點告訴我你的地址,我現在過去接你。” 對面先是傳來一陣奚落的穿衣聲,隨後纔跟我回道:“大哥,咱以後能不能別這麼早就打電話啊,我還在睡覺呢。” 我很沒好氣的說道:“老子纔不管你那麼多,趕緊的說地址。” “北祠同三號街,你在那路口等我就行了,我馬上下樓。” “行,我十分鐘後就到!” 掛掉電話後,我猛地一腳踩油門直奔北祠同那邊,沒到十分鐘我就到達電話裡那傢伙所說的一個路口,也幸好這傢伙已經在那裡等着我了,否則要我等他下來的話,那我肯定就是劈頭蓋臉的對他一頓臭罵了。 眼前這位穿着很普通長相很普通的傢伙名字叫余文風,跟我一起在那鳥森山野林裡待了兩個月,不過他是在三年前就過去了,但是回來的時候卻是跟我一起的,這傢伙在那兩個月裡一直都喜歡跟在我屁股後面轉,也算是跟我玩的最好了,儘管他還比我大兩歲,可是他卻一直心甘情願的叫我大哥,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爲他打不過我,不過有一點我連他的皮毛都比不上,那就是玩槍,他應該算得上是出神入化了。 余文風在看到我之後,連忙走過來嘿嘿笑道:“不錯嘛,這寶馬屌。” 我很鄙視的撇了他一眼,怒道:“別廢話,趕緊上車。” 余文風老老實實爬上副駕駛席,老老實實繫上安全帶,跟我問道:“現在去哪裡啊?要打架嗎?” 我直接呸了他一臉,說道:“打你妹的架,去見老丈人,懂了嗎?” 余文風點了點頭,笑着道:“你叫他老丈人,可我還是得喊他一聲齊爺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