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巴傳承的精神以及二十年的戰約下,將以格鬥的方式進行康巴與朱可夫之間的戰鬥。
朱可夫訓練營的領導者朱可夫,曾經是康巴的一員,但是最終卻選擇走出成立了朱可夫訓練營,跟康巴形成完全對立的局面。
許許多多年過去了,朱可夫爲什麼選擇背叛已經無從考證了。那是半個世紀以前的事了,就算能考證出來,也失去了意義。一個七十多歲的人,一個不知道還能活幾年人,沒有功夫對五十年前的事做重新翻盤,不管是不是他的問題,終歸都是康巴的問題。
三天後,朱可夫帶着殘暴馬庫斯和幾名訓練營的殺人機器走進康巴。
確切的說不是走,對於朱可夫來說。他是被四個人擡上來的。真正參戰的只有馬庫斯一個人,另外四個人則是擡他上山下山的。
羊腸山道里,狙擊手放行,而後繼續扼守。
康巴山谷之中,李顯帶着人等候在那裡。他們每個人的表情都凝重無比,做好赴死而戰的準備。
朱可夫雙腳落地,眼光把李顯等人掃了一下,面露微笑道:“二十年了,我們準時來進行應戰了。”
雙方中間有一塊平坦的空地,彼此相隔三十餘米。而這片空地就是雙方進行殊死格鬥的地方,很簡單,沒有任何多餘的繁瑣。
“那就開始吧。”李顯盯着朱可夫。
“當然,你們已經準備好了,我也準備好了,隨時可以戰鬥。但是戰鬥之前我想問一下,二十年前的約定還算數嗎,有沒有單方面意見的變動?呵呵。”朱可夫擡起不停顫抖的右手,盯着李顯道:“即便有變動也無所謂,我還會按照從前的約定進行。”
朱可夫的臉上充滿自信,他根本不怕康巴返回。因爲康巴從始至終都是迂腐的,永遠不知道變通,永遠不知道改變。他們只知道用所謂的狗屁精神和傳承,一代代的傳承,矇蔽自己的內心。
在這個世界上,任何所謂的傳承精神都是不足取的。因爲世界在變,人就得跟着變。倘若人的變化跟不上世界的變化,就意味着這個人終將被淘汰。
“沒有變動。”李顯盯着朱可夫道:“五場,如果我們輸掉三場,那麼我們就會退出這裡流浪二十年!”
這是二十年前的約定,倘若康巴敗了,他們就得把這裡讓給朱可夫。等到二十年之後,再以格鬥進行對決,爭奪這片屬於康巴的祖地。
“很好,我沒與什麼問題了。”朱可夫笑了,臉上的皺紋似乎都因這個笑容而消褪。
流浪二十年?他怎麼可能讓康巴的人在外流浪二十年?只要康巴的人走出去,迎接他們的就是死亡。朱可夫不會在等下一個二十年,因爲他等不到也看不到。
現在的問題就是勝利,而勝利,幾乎已成定局。
“那就開始吧!”李顯的眼中開始呈現出炙熱的戰鬥光芒。
“開始吧。”朱可夫笑着點點頭,衝身邊的馬庫斯揮揮手。
就是這麼簡單,沒有排場,沒有觀衆,沒有繁瑣的各種說辭。因爲這是真真正正的玩命搏殺,而玩命搏殺可以在任何情況任何場合進行。
能夠有一個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已屬不易。
“朱可夫先生,”馬庫斯衝朱可夫道:“有件事我得跟您說一下,我的賬戶裡少一美金!換句話說,你少付了我一美金!”
“哦,是嗎?打完之後,我付給你一萬倍。”朱可夫說道。
“意義不同,我只要你少付給我的一美金!”馬庫斯看着朱可夫的雙眼道:“您知道一美金可以買到什麼東西嗎?在非洲,一美金可以買到一百塊糖果,可以買到一公斤的小麥麪包,還可以買到……”
“但是我身上沒有錢,一毛錢都沒有!”朱可夫的怒火上來了。
他已經按照馬庫斯的要求,把其所要的錢全部轉進他的賬戶。差了一美金?差了一美金?一美金是什麼?一美金跟一億五千萬美金相比什麼都不是,擁有一億五千萬美金的人,絕不屑彎腰撿起一美金!
“你差我一美金!”馬庫斯執着無比。
朱可夫恨不得一槍幹掉馬庫斯,在即將戰鬥的時候,這個傢伙竟然因爲一美金跟他過不去!
似乎感受到朱可夫的怒火,又像是害怕已經到手的錢會飛掉,馬庫斯聳聳肩膀,不再計較對方少付給自己的一美金。
說真的,朱可夫從來不知道自己欠了馬庫斯一美金。所有的轉賬都是整數,根本不可能發生那種情況。但是馬庫斯說欠,那就是欠!
這一幕看的康巴的人升起了疑惑,可疑惑歸疑惑,他們現在就得面對素有格鬥之王之稱的殘暴馬庫斯——不管馬庫斯跟朱可夫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
“我是馬庫斯,許多人喜歡叫我殘暴,但是我不喜歡這個名字。”走到場地中央的馬庫斯衝前面的康巴人點點頭道:“我尊重以死捍衛武者尊嚴的真正武士,所以我會讓你們死的非常痛快,絕對不會給你們忍受任何痛苦的機會。這是我唯一能夠表達的,亦是我的真誠。”
站在場地的馬庫斯身板並非很直,穿的衣服也不是最適合格鬥的衣服。相反,他穿的衣服很隨意,有些弓腰,而且身體看起來並不非常強壯。
可即便是這樣,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敢小瞧他。因爲所有人都知道馬庫斯的身體內究竟蘊含着怎樣恐怖的力量,完全跟身體不成正比。
盯着曾經一拳打死自己的父親的仇人,李顯的眼中並未升出仇恨,而是冷靜和警惕。
“對了,”馬庫斯看着李顯,衝其道:“你的父親很不錯,我很敬佩他,因爲他教會了我一樣東西,所以——我會一口氣打完五場。至於訓練營的其他人就算了,他們只是爲殺戮而生的,不配。”
李顯的眼睛輕輕眯了一下,他有種感覺,殘暴似乎已經不是從前的殘暴了。
“我來第一場。”一個敦實的漢子走出來,走到殘暴面前。
漢子一身粗布莊稼漢衣服,甚至不布鞋上還沾着泥土,看起來人畜無害。
可但凡知道他的,都會對其頂禮膜拜。
不爲別的,就爲他的名字——古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