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賊窩!
下午一點半,思良公路。
章明遠和沿江派出所協警老嚴剛跟着韓渝從韓工的老家出來,看着車窗外不斷倒退的一顆顆梧桐樹,喃喃地問:“鹹魚,我們是在往西開吧?”
韓渝扶着方向盤問:“是在往西,怎麼了?”
“良莊在丁湖的西邊。”
“是啊。”
“東海在東邊,良莊在西邊,你和檸檸回老家,怎麼會經過良莊?”
韓渝反應過來,微笑着解釋道:“回老家不經過良莊,但去柳下經過良莊。柳下是新庵市的一個古鎮,有好幾條老街,很熱鬧。離良莊、丁湖又近,這一片兒的人逢年過年買什麼東西都喜歡去柳下,不喜歡去思崗。”
章明遠雖然沒怎麼來過北三縣,但對濱江的行政區劃是瞭解的,沉吟道:“新庵屬於安樂市,這麼說這兒位於兩市交界。”
“就是兩市交界,以良莊西邊的柳下河爲界,河對面屬於安樂市,河這邊屬於濱江市。但良莊、丁湖以前好像都屬於柳下,口音都跟柳下那邊是一樣的,所以思崗西邊的這幾個鄉鎮,對思崗沒什麼歸屬感。”
想到自己有什麼事更喜歡坐船去東海,而不是去濱江,老章禁不住笑道:“鄉鎮對縣城沒歸屬感,縣城對市裡沒歸屬感,這是我們濱江的傳統。”
老嚴則感嘆道:“魚隊,原來你岳父的老家在濱江的最西北角!”
“所以他們回來一趟不容易。”
“是夠遠的,我們自己開車還開了一上午,如果坐長途車再換乘大巴,在這兒要等車,到那兒又要等車,估計要大半天。”
“我們主要是從白龍港出發的,如果從市區出發要快一點。”
“也不知道那個李特派在不在鄉政府,如果他不在鄉里,我們今天還回不去呢。”
今天遇到的事有點奇怪。
三人按異地辦案的程序先去的思崗公安局,手續齊全,正常情況下思崗公安局就算不安排個刑警一起來良莊,也會安排個治安民警一起來良莊。
結果人家聽完來意、看完手續,神情有些怪異。
不但沒安排民警一起來,甚至婉拒了一起吃頓飯的好意,只幫着給良莊鄉政府打了個電話,讓直接來良莊找一個叫李順承的公安特派員。
韓渝頭一次遇上這種情況,被搞得一頭霧水,遙望着前面的三岔路口說:“快到了,前面左拐不遠就是良莊鄉政府。鄉里好像沒有旅館,如果李特派不在,我們晚上住柳下,柳下不但有旅館也有賓館。”
“實在不行住旅館,賓館就算了,所裡的備用金只剩下了一千六,花完就沒了。”
“那就不住旅館了,晚上住檸檸叔叔家。”
“住人家不合適。”
“沒事的,剛纔你們也看到了,沒去吃飯檸檸的奶奶和叔叔都不高興,我們今天回不去要是去柳下住旅館,如果被奶奶和叔叔知道了,她們更不會高興。”
老人家和韓工的弟弟是很熱情,剛纔卸下東西,她們一直送到大隊的小店門口。章明遠正感慨這兒的人真淳樸,韓渝已經把車拐進了南北走向的良莊集市。
良莊鄉的街道很短,過了一座橋就是電影院,再往前開了大約一百五十米,就看到位於馬路西側的鄉政府。
鄉政府的院子比思崗公安局的院子大,三層辦公樓坐西朝東,一看就知道是新蓋的,安裝的是鋁合金門窗。
樓道在南邊,樓道邊是一個大會議室,會議室邊上是黨政辦、民政辦和工辦。
從門牌上看,二樓是人武部、經管站、財政所、廣播站。
三樓太高,並且陽臺的窗戶都是關着的,看不見是什麼辦公室,但能想象到應該是鄉領導辦公的地方。
韓渝提上公文包,剛跳下車,一個四十出頭的幹部就走出來問:“伱們找誰?”
他說的是良莊話,章明遠和老嚴聽不懂。
韓渝以前也聽不懂,後來跟老丈人、丈母孃回了幾次丁湖,能聽懂個大概,連忙道:“你好,我們是濱江市公安局水上支隊的民警,請問李特派在不在。”
“公安局上午打電話說得就是你們?”
“是的,我們找李特派有點事。”
“李特派跟盧書記出去辦事了,到底什麼事,找我也一樣。”
“請問你貴姓?”
“我姓周,這是我的名片。”
在江邊呆久了,跟岸上有些脫節。
現在時髦印名片、發名片、交換名片,不像以前去哪兒都要帶工作證和介紹信。
人家有名片,自己卻沒有,韓渝有些尷尬,趕緊上前雙手接了過來。
章明遠一樣尷尬,接過名片一看,原來眼前的這位是良莊鄉的綜治辦主任,連忙用一口陵海普通話說道:“周主任好,不好意思,我們只有工作證,沒名片。”
“有工作證就行。”
周正發把三人帶進辦公室,看了看韓渝和章明遠的工作證和介紹信,隨即坐到辦公桌後面問:“來我們這兒抓人是吧。”
韓渝笑道:“是的。”
周正發追問道:“抓人的手續呢。”
抓捕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你又不是公安幹警,把抓捕手續給你看,萬一泄密讓不法分子跑了怎麼辦。
韓渝愣住了,不知道該怎麼往下說。
章明遠一樣沒想到一個鄉綜治辦的主任居然管起了公安的事,猶豫了一下問:“周主任,李特派有沒有說什麼時候回來?”
“都說了他跟我們盧書記出去辦事了,什麼時候回來我也不知道。你們不想跟我說,看來是不信任我。既然不信任我,那你們去隔壁會議室等着吧。”
“周主任,我們不是那個意思,主要涉及到抓捕……”
“不就是抓個人麼,我又不是沒抓過,聯防隊就歸我領導,不信你們去隔壁辦公室打聽打聽。”
來良莊抓人,不懂良莊的規矩也就罷了,居然還瞧不起人。
周正發有點小鬱悶,轉身彎腰拿起正在牆角里充電的對講機,當着韓渝和老章的面喊道:“老米老米,來一趟鄉政府,找你有點事。”
“周主任,什麼事,我在黨校看人呢。”
“看人?”
“不信你過來看看。”
“前天抓的那幾個還沒把罰款送過來。”
“沒有。”
“那就不用過來了,好好看着。”
綜治辦和聯防隊什麼時候有權抓人了,韓渝和老章聽得目瞪口呆。
周正發給了濱江來的公安個下馬威,放下對講機打開抽屜,取出一本空白收據:“章所長、韓隊長,你們不信任我,不想跟我說沒關係,但既然來我們良莊抓人,那該辦的手續要辦一下。”
老章下意識問:“什麼手續。”
周正發輕描淡寫地說:“你們是來請求我們協作的,既然需要我們協作就要交協作費,抓一個人五百,抓兩個人一千,你們要抓幾個。”
來你們這兒辦案,請你們吃頓飯那是應該的,要錢就過分了。
老章沒想到自己這個公安幹警居然會有被綜治辦敲詐的這一天,感覺不像來的是鄉政府,而是進了土匪窩。
韓渝一樣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擡頭道:“周主任,我們公安異地辦案,當地公安機關應該提供協作,沒有要交什麼協作費的規定。”
“可我們這兒是良莊鄉人民政府,不是公安機關,公安局又沒在我們良莊設派出所。你們既然請求我們鄉政府協作,就要按我們良莊鄉人民政府的規定。”
“這是鄉政府的規定?”
“想看文件是吧,稍等。”
周正發起身打開文件櫃,翻找出一份加蓋有鄉黨委和鄉政府公章的紅頭文件,輕輕放到韓渝面前。
韓渝拿起文件一看,整個人都傻了。
他們不但有文件,而且有細則。
抓幾個人,要交多少錢。
如果抓不到,需要請鄉里幫着安排人留意甚至蹲守,又要交多少錢。
甚至連打電話聯繫的通信費用,出動車輛配合的費用,一項一項,明碼標價。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不管抓什麼樣的不法分子,都需要向鄉黨委鄉政府彙報,抓獲之後要在鄉政府審訊。
公安特派員如果在家,由公安特派員參與審訊。
公安特派員要是不在家,由分管政法綜治的副書記或綜治辦主任參與審訊。
總之,想在良莊抓人要交錢,想把抓獲的不法分子帶走,要經過鄉黨委鄉政府同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