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不是名牌裝扮出來的,是一個人綜合素養的體現。魅力也不是權財堆砌出來的,是才智的內涵。
譚必凱那種從骨子裡面透出的自卑,讓他在面對明揚這樣天生王者的人面前,一下子就暴露無遺。
“明總說得是。那麼我們先走了。”譚必凱輕咳兩聲掩飾自己的尷尬。
“脫下來再走。”明揚看了溫亞蘭腳上的鞋子。語氣不輕不重,淡淡開口。
溫亞蘭再也無法忍受別人異樣的眼光,再也不想聽別人用故意小聲卻又能讓聽見的聲音議論她穿景之璇不要的鞋子出來。
她很有骨氣的一提腳,將鞋子脫了下來,光着腳踩在地上。
“很好。服務員,麻煩把這垃圾扔出去。”明揚扶了邊上的人,吩咐一聲後帶着她離開。
他們一走,溫亞蘭就再也忍不住的衝譚必凱發着脾氣:“都怪你!當初爲什麼不多從她手裡騙點現錢?”
景之璇那個單純的笨蛋以爲,直接拿錢會讓譚必凱覺得是侮辱他。
所以都是儘量悄無聲息地幫助他,暗中支持他。就連房產、豪車、股票這些也是以她嫁妝的名義送的。
這些看似風光,但不方便變現。住慣了豪宅,她也不可能讓譚必凱將別墅賣了換小房。
譚必凱心情也很不好。
溫亞蘭不比景之璇漂亮,他喜歡她是因爲覺得他們地位相同、身份上沒有與景之璇在一起時的壓迫感。
他覺得有錢人家的女兒就算再溫婉,也總有大小姐脾氣。但現在他明白了,只要是女人,你多寵她一點,乞丐也敢衝你發脾氣。
這是他最不能容忍的一點,現在溫亞蘭觸了他的底線,讓他忍不可忍的一巴掌拍了過去,吼道:“夠了!”
那鞋子她穿就穿了,家裡景之璇留下滿滿一櫃子的漂亮衣服,溫亞蘭都捨不得扔,他沒意見。可偏偏要讓它們的主人看見,他也很沒臉好不好?!
這女人,越來越小心眼,越來越愛慕虛榮。再不是他初中時遇到那個靦腆懦弱、自卑膽怯的人了!
只有那個時候的她,譚必凱才能找回一些自信、纔會忘了自己同樣卑微的出身。覺得自己已經功成名就,高人一等。
溫亞蘭被這一巴掌拍得耳邊轟鳴,她以爲這男人夠愛她。至少,從初中到現在,近十年了。沒想到爲了一點小事就打她。
“譚必凱,你記住今天的所作所爲!”丟下一句話,溫亞蘭光着腳捂了臉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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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秘書。”
在扶了景之璇出來之後,明揚發現她的臉色還是很不好,不由擔心的叫道。
“景秘書,別這樣。他們不值得。”明揚心疼地看着她蒼白的小臉,那一雙明亮的大眼瞬間失了光華。
明揚知道,這一份感情她保留了那麼多年,愛他已經成了習慣。她怎麼可能真的說放就放?
如果她真的能這麼無情,自己也不會愛上這樣的她了。他眉頭緊皺,彎下腰身,直接將她橫抱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