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中午,LILY到餐館來借老闆的VAN,老闆好奇地問:“你一個人去買傢俱?”
LILY說:“叫了幾個朋友,在賣傢俱的地方等我。我下午把車還你。”
LILY點了一個炸大蝦,還有一個炸雞翅,但BENNY不在店裡,還在睡懶覺,海倫自己給LILY做了ORDER。LILY又象上次那樣,跑到WAL-MART買了一個大西瓜回來給大家吃,不過這次她沒在店裡玩,東西炸好了,她就提上ORDER,開着老闆的車走了。
還不到兩點鐘,BENNY就打電話到店裡來,叫海倫開車去接他。她給老闆講了一下,就開着車跑到他們的APT去了。到了那裡,她見門是虛掩着的,就推開走了進去。
這次他已經洗好“糙”了,坐在客廳看電視。他看見她,就到冰箱去拿了一瓶水,擰開瓶蓋,遞給她,問:“外面好熱吧?你臉上紅紅的。”
“大概是剛爬了樓梯的緣故吧。”她看着手裡的水,想起那天老闆說的話,好奇地問,“什麼是‘蜜肝藥’?”
他笑起來:“你怕我放了‘蜜肝藥’?不會的啦,我不會做那種事的。男歡女愛,不是兩相情願有什麼意思?把女的迷昏過去,什麼反應都沒有了,還不如自己打飛機。”
聯繫上下文,她猜到“蜜肝藥”的意思了。在店裡經常聽他們說“打飛機”,所以也知道“打飛機”的意思。不過在店裡有好幾個人,不覺得什麼,現在就他們倆,他這麼直截了當地說“打飛機”,搞得她很尷尬,馬上轉個話題,說:“你今天睡懶覺,錯過了一個大好機會。”
他問都不問是什麼大好機會,就很肯定地說:“我沒有錯過大好機會。”
她故意不告訴他LILY來過的事,只堅持說:“我說你錯過了,你就錯過了。”
他也堅持:“我說我沒錯過,我就沒錯過。”
她抖出她的王牌:“剛纔LILY來過了,她來借老闆的車,但她現在已經走了。還說你沒錯過?”
他意味深長地看着她:“剛纔我睡了懶覺,現在你來接我。還說我錯過了?”
她呆站在那裡,他笑起來,說:“開玩笑的啦,把你嚇壞了?傻呼呼的。錯過了沒問題嘛,LILY還要來還車的,對不對?還可以見面的嘛。”
她被他忽左忽右地顛糊塗了,冒冒失失地問:“你是不是很喜歡LILY?”
“誰說的?”
“老闆說的——”
“他說的你也相信?”
“那你自己剛纔也說——還可以見面的——”
他無聲地笑了一會,很嚴肅地問:“你覺得我跟LILY是不是很相配?”
她差不多要把JACKIE的事說出來了,但她忍住了,點點頭,說:“是很相配。”
“你是不是很想把我跟LILY湊攏?”
她又點點頭:“不過——”
“不過什麼?”
“不過光我努力也不行,還得你們自己努力才行。”
他很認真地說:“對我喜歡的女孩,我一定會努力的——”
她怕他太投入,以後發現了LILY跟JACKIE的事會難受,就勸他說:“但是也不要太投入了,感情的事,不是一方說了算的,只有雙方都——有那個意思了,才能——擦出火花。”她自己也有點好笑,怎麼把那幾個小夥子的話學來了?什麼“擦出火花”,鬼知道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是那種一見鍾情,兩相情願的CASE,但是有時候就是隻有一方有那個意思,那還是要努力的嘛,對不對?你不努力,怎麼能讓對方也產生那個意思呢?你沒聽說過水滴石穿?只要功夫深,鐵棒磨成繡花針,世界上沒有捂不暖的石頭,就看你肯不肯敞開你的胸膛去捂了。”
她覺得他這話有點象某首流行歌曲的歌詞,但她想不起是哪首了。她覺得他整個人都好像是流行歌曲薰陶出來的,不過是那種比較深情的流行歌曲,所以他說話辦事看待愛情,都有點流行歌曲的味道。她本來想用“詩意”這個詞,但覺得“詩意”用在他身上好像太深奧、太文縐縐了,遠不如流行歌曲來得通俗易懂。可能“詩意”是從前浪漫主義時代的浪漫,而流行歌曲是現在這個世俗時代的浪漫。
她見他對LILY這樣一往情深,這樣堅定不移,覺得再潑冷水就不大好了,便不再在這個話題上多說,站起身,說:“我們回店裡去吧。”
他坐那裡不動:“還早呢,我今天起得早。”
她說:“我怕有送餐的ORDER進來,老闆接不了——”
“接不了他會打電話到這裡來的,”他問,“你覺得LILY會不會瞧不起我是個打餐館工的?”
她連忙替LILY聲明:“不會的,LILY不是那樣的人。打餐館工的怎麼啦?你很有才華,很有天分,肯定是運氣不好,纔會打餐館工。實際上你比我認識的大多數大學生都聰明,如果你有機會讀大學,肯定比他們強得多。LILY說你——長得不錯,還會唱歌跳舞,她很讚賞你,真的。”
他很有興味地看着她,問:“這是LILY說的,還是你替她說的?”
“當然是LILY說的——”
“LILY怎麼知道我會唱歌跳舞?”
她支吾說:“是我告訴她的。”
“謝謝你在她面前擡舉我。她是大學生,如果她知道我好多字都不會寫,她肯定就瞧不起我了。”
她覺得他內心深處是很自卑的,尤其是在有文化有學歷的人面前,她很誠懇地說:“會不會寫字並不是——最重要的,兩個人在一起幸福不幸福,關鍵是看兩個人是不是真的相愛,如果她因爲你不會寫字就瞧不起你,那——她就不值得你——喜歡了。”
他似乎很喜歡聽這些,點點頭,又說:“做餐館的,很難KEEP住女朋友的,因爲他們總是在女朋友要出去玩的時候返工——”
她脫口問道:“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爲這個跑掉的?”
“我的女朋友?”
“你——不是說紐約是你的傷心之地嗎?”
他笑了起來:“噢,傷心之地就是女朋友跑了的地方?人就只爲這個傷心?人生有很多令人傷心的事嘛,生錯了地方,長錯了地方,做錯了選擇,走錯了道路,都值得傷心。”
“你——爲什麼要打餐館工?你爲什麼不去上大學?你很聰明——”
“我所有的老師都說我很聰明,可能我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他調轉話頭,“你——錄取的是什麼專業?”
“我學IT,不過不是INFORMATIONTECHNOLOGY,是INSTRUCTIONALTECHNOLOGY,跟電腦沾點邊,是教育技術方面的。”
“那你應該很好找工作,現在電腦很吃香,不過不知道等你畢業的時候會怎麼樣。你要讀幾年?”
“可能要讀四年吧。”
他沉默了一會,好像在計算什麼,然後說:“如果你沒拿到獎學金,就告訴我,我幫你付學費,一定要讀下去,拿到學位。”
她連忙說:“我怎麼能讓你付學費?”
“你怕我要你以身相許報答我?”他解釋說,“我不會的,我只是自己沒讀大學,一生都很後悔,所以不想看着你因爲沒錢就不把書讀完,考上是很不容易的,考上了不讀,多可惜。”
她很感動,差點就說出自己的真實情況來了。
他又問:“你什麼時候開學?”
“九月中——”
他緊盯着她:“那——沒多久了嘛,你——要回B城讀書去了?”
他不提這事,她還沒意識到這一點,現在他這樣一說,她也傷感起來了,點了點頭,沒說話。
“你開學了,還可以到店裡來打工,週末的時候,店裡很忙,你可以來幫忙。”
她想,等女兒來了,她肯定是不會打工了的。她算了一下,最遲下個星期三左右學校寄的新I-20就會到了,然後她用快件寄回去,五天左右,然後去簽證,訂機票,快的話,再有幾個星期女兒就來了,那時她就辭了工,跟女兒兩人一起回到B城去。
她正在打自己的如意算盤,聽見他彷彿開玩笑一樣地說:“等你上學了,我到你們學校門口去接你放學,好不好?”
她一驚,生怕他真的跑去,發現她有女兒,於是倉皇地說:“別去,別去,你跑我學校去幹什麼?”
他眼神一暗,有幾分頹喪地說:“我跟你開玩笑的,我不會去的,我怎麼會讓人家看見你有一個打餐館工的朋友呢?”
她急了,連忙聲明說:“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從來沒有因爲有你這個朋友而感到丟人,我其實是很爲你驕傲的,真的,你這麼聰明,這麼能幹,又對——人這麼好,我怎麼會瞧不起你呢?我是說——,我的意思是說——”
他安慰她說:“彆着急,我能理解。我們回店裡去吧。”說着,他就站起身,率先往門邊走去。
她焦急地跟在後頭,不知道要怎樣才能澄清這個誤會,她不想把女兒的事說出來,覺得說出來他對她的印象就全壞了,但是不說出來又沒法澄清剛纔那個誤會。她着急地叫:“BENNY,BENNY,你聽我說——”
但他已經走到門外去了,她只好跟了出去。到了外面,兩個人默默地坐進車裡。她發動了車,他伸手一按,把她原來在聽的一盤磁帶彈了出來,把他手中的一盤磁帶放了進去。她聽見是BryanAdams的I-llAlwaysBeRightThere:
Isweartoyou-Iwillalwaysbethereforyou-
There-snothin-Iwon-tdo
Ipromiseyou-allmylifeIwillliveforyou-
wewillmakeitthrough
Forever-wewillbe
Together-youandme
Ohn-whenIholdya-nothin-cancompare
Withallofmyheart-yaknowI-llalwaysbe-rightthere……
她聽了一會,覺得不象是BryanAdams唱的,因爲唱歌的人嗓子沒Bryan那麼嘶啞,背景裡能聽見雜音,好像錄音棚不夠隔音一樣。她想起老闆說的BENNY這幾天老把他趕出去,好在他房間錄磁帶的事。她想,如果是翻錄磁帶或者把CD上的歌錄到磁帶上去,哪裡需要把老闆趕出去呢?而且也不用錄幾個晚上吧?一定是他在錄他自己唱的歌。
她小心地問:“這——是不是你唱的?唱得真好——”
但他沒答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