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格拉摩根郡,在1972年時被一分爲三,分爲了以斯旺西爲首府的西格拉摩根,和以卡迪夫爲首府的南格拉摩根和由布里真德、格拉摩根峽谷等組成的中格拉摩根。英文中基本上只要是姓摩根的,祖先都從或多或少跟這裡有些瓜葛。現在,住在格拉莫根三郡的居民們,以這個姓氏爲父姓的人並不多,而都用上了英格蘭人的姓氏——這也就意味着這裡會說威爾士語的人不多了。
所以,在南威爾士,反倒是說威爾士語的人不佔主流。倘若在南威爾士的大街上用威爾士語打招呼,要麼是威爾士民族主義者,要麼是跟風的智力障礙者。
格里格威赫與馬斯塔赫一樣,都曾是在格拉摩根郡中威爾士語使用者相對集中的地區。格里格威赫被林義龍買下來之後常住居民只有林義龍一個人,自然而然地就沒人講威爾士語了。馬斯塔赫的威爾士語使用人數不過1000人,只有在馬斯塔赫的林場大門上還雋刻着的那個威爾士語名字還依稀地提醒着來人,這裡仍是威爾士人的土地。
馬斯塔赫的鎮民們對西格拉摩根郡的林場所有權變動知道得不清不楚,他們最剛開始的擔心認爲買下格里格威赫的人會把這裡的樹木伐光種草,變成和格溫特北邊那樣光禿禿的草地放牛養羊。在這個可能性被林義龍和議會聯合公報否決之後鎮民們就會往好處想:按常理來說,一個遠東的業主不可能把這裡當成緩慢收益的林場或者牧場,他們開始展望業主會把布萊肯林場當作旅遊景點,促進當地的旅遊產業,提供幾十名服務員或者廚師或者單純是無所事事的管理崗位。
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隨着十幾名東歐林場工人和他們的家屬開始在馬斯塔赫鎮上安家,他們就明白自己的盤算落空了——新業主真的要把這裡當成林場來經營——偏偏馬斯塔赫小鎮農業工人和礦業工人居多,林業工人很少,不僅沒能取得工作,反而要容納這些外來居民。
馬斯塔赫鎮民最難以容忍的是,布萊肯林場的職工是提供三餐的,管飯的林場工人沒經濟理由給鎮上的餐館和酒吧貢獻日常營業額,而林場的生活用品和農用機械的供貨商、維護商,根據地域被分配在了西格拉摩根郡的內思和斯旺西,而不是本地商人。林場和住在鎮上的林場工人更是由於SA郵編和登記地只向西格拉摩根郡議會繳納居住稅——換句話說,這意味着所有林場帶動的經濟好處和大頭稅收都被西格拉摩根郡議會拿走了,然而林場的這羣西格拉摩根郡的納稅人反而要享受中格拉摩根的各項公共服務。
文化原因和經濟原因一併,要把這些人從鎮上趕出去不現實,鎮民們於是開始自發地隔離林場工人,不允許工人們使用社區圖書館和游泳館。
遇到這種情形,作爲律師的林義龍想到了很多反制措施——重新啓用在西格拉摩根的萊戴凡橋村的路口,或者把馬斯塔赫河的河水斷掉。可無論哪一種方法都不太現實。林場改變轄區又是不可能被接受的,只能這樣的狀態繼續。
不得不與鎮上的接洽人員進行協商,卻沒發現自己哪裡對馬斯塔赫鎮能做一些貢獻,林義龍想得是洽談一些慈善事務,向當地的公共事務部門比如學校教會捐贈的3500鎊和爲消防和救護每名應急隊員提供3萬鎊限額的撫卹保險。
3500鎊這個數額的確定是有實際的考量的,他每年向西格拉摩根郡履行的林場的居住稅只有3600鎊,水費則因爲與兩地水務部門達成的馬斯塔赫河維護協議,是完全免費的——所以他不可能額外支出相同一筆數額給中格拉摩根郡議會;他的工人們名義上的居住地是林場,所有林場工人居住的住房雖然在馬斯塔赫小鎮上,仍然算林場的一部分,需要繳納的居住稅是含在林場的居住稅中的,不會要他們多付錢;在他的開支裡,除去馬斯塔赫中轉去布里珍德和卡迪夫火車票交通費和燃料花費,唯一可能向中格拉摩根郡繳納的公共收入的部分只有作爲“布萊墾林場有限公司”住所地街角商店的25平方米不超過1200鎊商業地產稅,作爲撫卹保險的投保費剛剛好。
於是,林義龍就帶着簽好的三張支票,前去預約的鎮議會進行商談。
鎮議會的多數席位被獨立選舉人控制,很顯然這裡不是任意的主要黨派主流,也就無所謂“供應工作”的議題。
幾個接待林義龍的財政委員對林義龍很客氣。
林義龍向他們解釋了林場遇到的現實問題,然後向鎮委員們要解決方案。
“林先生,我們將盡量避免出現林場工人使用公共設施的問題,但我們不理解爲什麼林場門口的建築併入了林場範圍內。”一名委員問道。
林場門口的幾棟建築在林義龍去年擴建林場大門時買下,經過大範圍修整之後,變成了林場工人們的宿舍和一排車庫,爲了財產稅的重複收取,被林義龍申請併入了布萊肯林場範圍內。
“這是出於林場維護的必要考慮。”林義龍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當我拿到規劃方案,我原本想的是在本地招募工人,不提供住宿提供交通補貼。然而,我無論是在南威爾士還是在布萊肯都招不到本地工人,到了國外招到了工人,我才感覺到發現需要爲這些工人提供住宿,具體資料可以通過內政部查詢。”
“但林場大門是去年5月份開始澆築成型的,而你購入教堂街住宅併入布萊肯林場的時間是當年6月,這是否說明.....”
“土地註冊和合並時間,需要這麼長的時間,我相信在座的幾位尊敬的先生和女士會理解我的。”
“假如你們林場員工不向郡議會繳稅,那就沒辦法使用公共設施,這是常識。”
“布萊肯林場經營住所,也就是公司辦公室就在馬斯塔赫鎮教堂街的街角,07年的郡議會估價爲2500鎊,每年向郡議會繳納1182鎊的商業地產稅。”發現那名委員已經鑽入了他的陷阱,林義龍這時候可以進行攻擊了,“我們員工使用這些設施是基於“商業居民”提供的一部分,而非居住民的考量。”
這就尷尬了,鎮司庫(首席財政委員)宣佈休會,在休會結束之後,他以鎮委員會的名義會在合適的時間給林義龍一個完善的解釋。然而,並沒有解決林義龍提出的問題——在這場會議結束後,司庫示意林義龍到司庫辦公室進行一個“私下”的官方談話。
正戲才這纔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