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登道夫急率,抽出來的3個德意志軍旅,趕往列日,於8月6日下午,順利抵達前線。..
魯登道夫喘息未定,就立即指揮部隊對列日發起了攻擊。
他從望遠鏡中看到,德意志軍的密集炮火,對列日的各個炮臺毫無損傷。當德意志軍步兵衝鋒時,立即遭到了,比利時守軍大炮的猛烈轟擊,衝鋒部隊肢體飛濺,死傷枕藉。
魯登道夫倒吸一口冷氣,終於明白了,爲何德意志軍遲遲攻不下列日了。
魯登道夫立即調整部署,一面命德意志軍繼續攻擊列日,一面派信使去列日城中招降。
比利時守軍指揮官,李曼拒絕了德意志軍的招降,但他發現德意志軍,又向列日增加了兵力,而他手中只有1個師,列日已是孤立無援了。
8月6日,德意志軍的巨型攻城武器之一的,巨型飛行器運到。
這是一種巨型飛艇,比當時中華帝國所出售的,巨型飛艇還要大的巨型飛艇。它內以金屬鋼條爲骨架,外蒙堅韌的織物,再充進氦氣,使其能夠以一定速度飛行。
飛艇體形巨大,呈橢圓形,兩頭尖,中間溜圓,容積約3萬多立方米。
飛艇下面有一個駕駛室,裡面可載人員武器和彈藥,可以從這裡向下面,進行空中射擊。
魯登道夫立即下令,飛艇轟炸列日城。
不久,一架飛艇飛到列日城上空,滿城老百姓不知道這是何物,都出來看熱鬧。
可是、比利時守軍指揮官李曼,就知道這是中華帝國,所發明的巨型飛艇,他急忙命令部隊對空射擊。
但是、德意志帝國飛艇,卻不會給他們這個機會,身在地面,他們的武器,也射不到那麼高的空中。
飛艇上的人員,當即向地面投下了,一顆顆巨型炸彈,並用機槍四處掃射。
列日城內立即連連發生爆炸,老百姓知道大事不好,四處亂竄,滿城雞飛狗跳。飛艇轉了一圈,就飛走了。
魯登道夫的用意,是恐嚇比利時守軍,倒並不想真的怎麼轟炸這座城市。
結果、飛艇共扔下了13顆炸彈,炸死了9個平民。
不過、這一招在城裡,終究還是引起了巨大的混亂,城中人心動搖。
李曼知道此城終究不保,爲了不使平民遭到更多的殺傷,他下令城內守軍撤往附近炮臺,他自己則撤往,該城以西的隆森炮臺,比利時軍隊棄守了列日城。
8月7日,德意志軍順利進入列日城。
此時、列日周圍的12座炮臺依然堅貞不屈,使德意志軍無法越雷池一步。
魯登道夫隨即下令,德意志軍停止攻擊,他已心無二念,專等決定性的,巨型攻城武器的到來。
8月12日,這種巨型攻城武器終於到來,原來是一種巨型臼炮,名字叫‘大貝爾塔’。
‘大貝爾塔’巨炮長數十米,重達幾百噸,口徑足有420毫米,光是每顆炮彈也要1噸重,能夠穿透堅硬的鋼筋混凝土建築,威力極其巨大。在後世也有叫它爲‘大白沙’的。
爲了將它運到前線,先要用火車運到鐵路線盡頭,再鋪設專門的公路,然後用36匹健馬拖拉到,列日附近德軍陣地。
這種巨炮德軍只建造有5門,而小毛奇一下子,就撥出4門給魯登道夫。
8月12日下午18時30分,魯登道夫下令‘大貝爾塔’,向列日各個炮臺中,最堅固的弗萊龍炮臺,首先發炮。
炮手們填好炮彈,又退到離巨炮300米外的防護壕內,用耳塞塞住耳朵,然後點燃了巨長的引信,點火發炮。
只聽一聲震天動地的巨吼,一顆巨型炮彈直衝上3000米的高空,然後、呈拋物線狀。落在弗萊龍炮臺前,1000米的地方。
立時,地面被炸出了一個,幾十米見方的大坑,沙塵濺得滿天都是。
而原來‘大貝爾塔’巨炮,所在的位置,竟然給巨炮龐大的後座力,拉扯的如同蜘蛛網般的,交叉縱橫的大裂縫,像是發生了地震似的。
‘大貝爾塔’巨炮,驚人的威力,不但令比利時守軍心驚膽裂,就連進攻的德意志軍,都看得咂舌不止。
此後、‘大貝爾塔’連連發炮,空中飛艇中的德意志軍觀察員,不斷校正着炮擊座標,終於,第8發炮彈,正中弗萊龍炮臺頂蓋。
巨型炮彈穿透炮臺頂蓋,直入中心坑道中爆炸,炮臺內部立刻煙火瀰漫,比利時守軍被炸得血肉橫飛。
德意志軍其它3門巨炮也校正好座標,連連發炮,弗萊龍炮臺就像是,坐在了火山口上一樣,搖動不止,鋼筋水泥,殘肢斷體,槍炮物資四處飛濺,火光映紅了半個天空。
當一切沉寂下來後,德意志軍步兵衝上去,偌大的弗萊龍炮臺,已化爲一片瓦礫廢墟,守軍無一倖存。
8月13日,‘大貝爾塔’巨炮,又依樣摧毀了,比利時守軍的2座炮臺,其餘的炮臺,依然堅持抵抗,拒不投降。
魯登道夫下令,4門‘大貝爾塔’巨炮分成2組,沿馬斯河兩岸,分別掃蕩殘剩的炮臺。
於是、每日戰場上,震天動地的巨響不斷,各個炮臺相繼土崩瓦解,成爲了巨大的,化鐵爐和焚屍場。
到8月16日,12座炮臺已被摧毀了11座,只剩下李曼據守的隆森炮臺。
魯登道夫再次去勸降,李曼依然拒絕投降。
於是4門“大貝爾塔”巨炮,對隆森炮臺同時齊射,炮臺立時燃起了熊熊大火,炮臺裡的彈藥庫也被引燃,發生了連鎖爆炸,炮臺頂蓋被掀出幾十米遠,整個炮臺完全被摧毀。
德意志帝**衝上去,只見、遍地是燒得焦糊的屍體,和殘破的槍炮,情景慘不忍睹,猶如人間煉獄。
令人驚異的是,李曼本人竟沒有被炸死,而是被震昏當場。
德意志帝**把他押到艾米赫跟前,李曼向他交出軍刀,並說:
“我是在喪失知覺後被俘,請你務必在報告中說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