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直暗戀爸爸的一個學生,他卻以爲她只是把他當作大哥哥。後來,他結婚了,她也結婚了。她以爲這一段暗戀就這樣結束。然而,十多年過去,她和丈夫的感情漸漸淡如開水,她發現自己從來沒有忘記那個大哥哥,她離婚了。原來,那個大哥哥也離婚了。
她不知道是否應該把一切告訴他。她提不起勇氣開口,於是寫了一封信給他。
信已經寄出十天了,他並沒有回信。她很沮喪,不知道那是不是代表他不愛她。
這麼重要的一封信,爲甚麼不寄掛號呢?單掛號還不是最安全,最好寄雙掛號。
你在對方傳呼臺留言:“你不再來,就永遠見不到我。”這類說話是,也會要求機主一定要覆臺吧?你放棄尊嚴,爲愛而做的事,一定要確定對方知道,這樣,你的尊嚴,才放棄得有價值,不會枉死。難道寄出了示愛的信之後,打一通電話問對方是否收到你的信嗎?事到如今,唯一的方法,是再寄一封掛號信給他,裡面附一個回郵信封。
在信上跟他說:“如果你不打算接受或迴應,只消把這個回郵信封寄回給我,讓我知道你已經收到我的信,那就可以了。”
如果這樣做他也不迴應,你也收不到他的回郵信封,不要再想他了,他冷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