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個男人跟我說:“你還沒資格討論結婚。”
他是婚姻失敗者,既然是失敗者,又有甚麼資格說我沒資格?有人說,成功的婚姻,是其中一方願意長期做說謊者。
那麼,失敗的婚姻也許是任何一方都不願意再說謊。
她坦白告訴他:“我有第三者。”
他也坦白告訴他:“我對你再沒有感覺。”
婚姻只有兩種——美滿和不美滿。
美滿的婚姻是兩個人漸明白,即使換了一個配偶,結局也是一樣,所以他們寧願保持現狀,反正人老了,也只是需要一個伴侶。
不美滿的婚姻是兩個本來相愛的人日漸討厭對方。
你竟然能夠在共處十五年之後對他說:“我從沒愛過你。”
你能夠在分手時,一分錢也不給她,並且躲在辦公室裡避而不見,任由她在外面呼天搶地,還吩咐秘書把她趕走。
你能夠跟她說:“我的律師會跟你的律師說。”
我們最惱恨的人,與你喜歡的人結合,然後你終於醒悟,你會日漸惱恨任何一個與你結合的人,如同他們日漸惱恨你一樣。
我們有甚麼資格結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