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五月二日,接四月廿三寄信,藉悉一切,城賊於十六早,廿日廿二夜,增來撲我壕,如飛蛾之撲燭,多滅幾次,受創愈甚,成功愈易。惟日夜巡守,刻不可懈,若攻圍日久,而仍令其逃竄,則咎責匪輕,弟既有統領之名,自須認真查察,比他人尤爲辛苦,乃足以資董率,九江克復,聞撫州亦已收復,建昌想亦於日內可復,吉賊無路可走,敗功當在秋間,較各處獨爲遲滯,弟不必慌忙,但當穩圍穩守,雖遲至冬間克復亦可,只求不使一名漏泄耳,若似瑞臨之有賊外竄,或似武昌之半夜潛竄,則雖速亦爲人所詬病,如九江之斬刈殆盡,則雖遲亦無後患,願弟忍耐謹慎,勉卒此功,至要至要!
餘病體漸好,尚未痊癒,夜間總不能酣睡,心中糾纏,時憶往事,愧悔憧擾,不能罷脫,四月底作先大夫祭費記一首,滋送賢弟一閱,不知尚可用否?此事溫弟極爲認真望弟另譽一本,寄溫弟閱看,此本仍便中寄回,蓋家中抄手太少,別無副本也,弟在營所銀回,先後頑抗照數收到,其隨處留心,數目多寡,斟酌妥善。
餘在外未付銀寄家,實因初出之時,默立此誓,又於發州縣信中,以不要錢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而令老父在家,受盡窘迫,百計經營,至今以爲深痛,弟之取與,與塔羅楊彭二李諸公相仿,有其不及,無或過也,儘可如此辦理,不必多疑。
頃與叔父各捐銀五十兩,積爲星岡公,餘又捐二十兩子輔臣公,三十兩於竟希公矣,若弟能幹竟公星公竹三世,各捐少許,使修立三代祠堂,即於三年內可以興工:是弟有功於先人,可以蓋阿兄之愆矣①。修詞或腰裹新宅,或於利見齋另修,或另買田地,弟意如何?便中復示,公費則各力經營,祠堂則三代共之,此餘之意也。
初二日接溫弟信,系在湖北所發,九江一案,楊李皆賞黃馬褂,官胡皆加太子少保,想弟處亦已聞之,溫弟至安黃,與迪庵相會後,或留營,或進京,尚未可知,弟素體弱,比來天熱,尚耐勞苦否?至念至念!餌滋補,較善於藥,良方甚多,較善於專服水藥也。(咸豐八年五月初五日)
【註釋】
①愆:過失,過錯。
【譯文】
沅甫九弟左右:
五月二日,接到四月二十三日所發信,藉以知道一切,城敵於十七日早,二十、二十二晚,來撲我壕溝,好像飛蛾的撲蠟燭,撲一次,受一次重創,成功越容易,只是日夜巡守,三刻也鬆懈不得,如果攻圍日久,而仍然叫他逃竄,那過失不輕,弟弟既然掛了統領的名,自然要認真查察,比別人更要辛苦,纔可不負衆望,九江克復,聽說撫州也已收復,建昌便也可望在日內克復,吉安敵人無路可走,收功應當在秋天,比較其他各處要遲滯。弟弟不必慌忙,穩圍穩守,就是遲到冬天克復也可以,只求不使一名敵人漏網,如者像瑞臨的有敵外沈,或像武昌的夜晚潛逃,那即使時間快而不免爲人家指責,如九江的斬殺殆盡,那即使時間遲一點卻沒有後患,希望弟弟忍耐謹慎,勉力把這場仗打到底打成功,非常重要!
我病體逐漸好了,晚上還是不能熟睡,心裡糾纏不清,回憶往事,又悔又愧,不能擺脫,四月底作先大夫祭祀記一首,現送賢弟看看,不知還可用不?這事溫弟極爲認真,望弟另譽一份,寄溫弟看看,這本方便時仍舊寄回,因家裡抄手太少,沒有副本,弟弟在軍營裡的銀錢,先後都如數收到,要隨處留心,數目多少,要考慮妥當。
我在外沒有付錢回家,實在是因爲開初曾暗暗立下誓言,又在發給州縣的信中,曾經以“不要錢,不怕死”六個字,表明了自己的志向,而今老父在家,受盡窘迫,百計經營,至今都深爲痛心,弟弟的取與,與諾、羅、楊、彭、二李相似,有還不及他們的,是叫你不要超過他們,儘可這麼做,不必多疑。
我與叔父各捐五十兩,積爲星岡公,星公、竹亭三世,各捐少許,使修立三代祠堂,可在三年內興工,那是弟弟有功於先人,可以掩蓋阿兄我的罪過了,修祠或在腰裡新宅,或者在利見齋另外修,或者另買田地,弟弟意見如何?方便時請回信告知,公費則各方經營,祠堂則三代共之,這是我的意見,初二日接溫弟信,是在湖北撫署所發,九江一案,楊、李都賞黃馬褂,官、胡都加太子少保,想弟弟那邊已聽到了,溫弟到安黃,與迪庵相會後,或都留營,或者進京,還不知道,弟弟身體素來虛弱,眼下天熱,還能耐勞嗎?至念至念!吃點人蔘燕窩滋補,比吃藥強,好的方子很多,比專吃水藥強。(咸豐八年五月初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