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頭臺分別源自法國的吉約坦和路易兩位博士的人道主義和科學的智慧。
吉約坦在法國大革命剛開始時提出了他關於斷頭臺的構思,當時“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是最熱門的社會話題。而在此之前,不同的社會階層有不同的死刑待遇,低階層的人在死前會飽嘗折磨之苦……大革命前,貴族才能享受斬首,攔路強盜必須在公開場所施以車輪刑;弒君者判四馬分屍;製造假幣者用沸水煮死,異端分子用火刑,平民小偷用絞刑。
1791年,大革命中誕生的人民陪審團公告:統一在斷頭臺上行刑。而斷頭臺的製作標準,採用吉約坦與路易兩人的“智慧結晶”,由一名名叫託比亞·施密特的能工巧匠建造樣機。斷頭臺上懸一把鋒利的切刀,隨着行刑官一聲令下,行刑者操縱機械使切刀快速落下,從而切下人犯的頭顱,據說人犯還沒來得及感到痛苦就已經失去了意識。
斷頭臺同三色旗、馬賽曲一起,成了法國大革命的象徵,路易十六及皇后、丹東、夏洛蒂、羅蘭夫人,一個個走上斷頭臺,一度主張廢除死刑的羅伯斯庇爾,在他執政的四十七天裡,有1373顆腦袋“像瓦片一樣落下”,在這四十七天結束後他自己也被反對派送上了斷頭臺。
槍決
以步槍、手槍等輕武器槍擊犯人頭部或心臟部位,造成犯人死亡。這種方法大概在熱兵器產生以後就有了,其方法極其簡便。隨時隨地都可以執行。
槍擊心臟一般不易打準,所以行刑手一般都是用上刺刀的步槍,站在死刑犯的背後兩步距離,然後由法醫將刺刀頂在死刑犯背後的心臟部位,以保證擊中心臟。
張志新烈士在被槍決前被割斷喉管,以防其喊叫。解放初期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亦被執行槍決。
電刑
這是工業化時代的產物,即將死刑犯固定在椅子上,並在其身體上接上電極,隨後合上電閘,強大的電流通過人的身體,使人死亡。人們覺得它比絞刑架人道。事實上,電椅死刑的恐怖程度讓人聯想到中世紀的殘酷刑罰:死刑犯們被蒙上頭部,按進專門的圈椅裡,把手和腳用皮帶捆住,電線則在頭部和腳踝處固定住。當行刑人拉下電閘後,2200伏的強大電流30秒內通過死刑犯的身體。電流把人的內臟器官都燒焦。
現在,美國只有內布拉斯加、阿拉巴馬兩個州還把電椅死刑作爲唯一的死刑方式。其他35個州雖然也保留着死刑,但都是執行注射死刑和瓦斯毒氣死刑。
注射
斷頭臺是機械學進步的產物,而電力的使用製造了電椅,化學的發展產生了毒氣室。之後,人類在尋求“死刑的人道主義”過程中又找到了死亡注射,1977年,它成爲合法的行刑方式。1982年首次在美國的得克薩斯使用。
行刑過程是通過靜脈注射致人死亡,注射針劑由三部分組成:使意識喪失的硫噴妥酸;麻痹心臟和終止肺部活動的溴化雙哌雄雙脂;導致心臟停止跳動的氯化氰。
目前,中國執行注射死刑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在固定刑場執行,一般在原槍決刑場所設的專門房間。2010年7月7日重慶原司法局長文強即被押往重慶歌樂山刑場執行注射死刑;一種爲車載方式,將犯人在車上固定好送入專用車用執行。
中國一位多次參加過注射死刑的法警介紹說:首先,注射死刑藥物每次都是從北京最高法院調來,非常麻煩(這也是很多地方法院仍然採用槍決的原因),且每針約三百元,死刑執行車價值七十萬。藥物名稱不記得了,聽專家介紹,這不是毒藥,甚至正常人喝下都死不了,但注射入靜脈,半分鐘內讓人的心臟停止跳動。其次,是執行程序。法警先將犯人綁在執行牀上,法醫將靜脈打通(打吊瓶一樣)。注射泵裡裝兩管藥,一支是麻醉針,一支是上面說的藥物。法警聽到執行命令後,立即按動電鈕,注射泵自動注射,首先是麻醉針,然後是抑制心臟跳動的藥物(兩個藥瓶絕對不能放反,不然犯人就痛苦了)。時間大約是一分鐘,一瓶時間是半分鐘(曾經讓犯人回答過問題,大概二十秒就沒有了意識,麻醉了)。最後,法醫驗屍,執行結束,死刑犯沒有痛苦地離去。
動物行刑
這種行刑方式的歷史可能比人類的文明史還久遠,當人類尚在用石塊與棍棒與自然抗爭時,用藤索捆綁起一個違規的同類去讓動物糟踏乃是最簡單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記載讓我們知道,在公元前7世紀、亞述王亞蘇巴尼巴爾曾把囚犯扔給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則傾向於用鱷魚。而印度人則鍾情於讓老虎作爲“執行官”。
在中國,古代則偏好“人不義則羣起而攻之”的準則,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螞蟻堆中,藉此驗證強弱、大小、輕重、粗細等對立概念的互倚互換、用大型食肉動物來對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視“恃彌凌弱”的中國人所嗤之以鼻的。
在整個古羅馬帝國時代都非常流行觀看猛獸吃人,這是法典所允許的。所有類型的猛獸都被用於該刑:獅、虎、豹、熊,偶爾也有狼、狗之類。所有的動物事先被餓或囚禁得發狂。觀衆都是觀賞行家,不允許出任何順序上的錯誤,一般說來,虎較受歡迎,它能快刀斬亂麻式地把犯人吃個精光。而熊的風格爲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接受,它將犯人急風驟雨般地擊倒,吃起來卻慢條斯理,拖泥帶水,咀嚼得十分仔細。
縱觀動物行刑的古往今來,最爲可怕的當數中世紀在法國、英國和荷蘭等地都流行的一種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綁於牀,在其肚皮上僅扣一口鍋或一隻籠子,裡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點火加熱。
爲了逃命驚慌擇路的動物便會亂刨亂咬,洞開犯人的肚子深入他的內臟。
割喉刑
割喉始終是古羅馬所特有的刑罰,因此有“羅馬刑”之稱。它的要旨就是割斷喉嚨。與砍頭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頭和軀幹並不分離,但這兩種刑的行刑原則是一樣的,因爲犯人主要是由於窒息、失血過多以至腦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於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羅馬的刑罰中卻從未將“割喉刑”列爲主要的死刑手段。
剖腹刑
該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並拉開口子,導致內臟受損而死。希臘和羅馬僅是整死人便罷手了,但在古波斯,割開肚腹之後,還要從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腸子,纏在絞車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則是由自己來執行,用於證明自己的忠誠、找回失去的榮譽。在剖腹的同時,一頂有英雄特徵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頭上。所以,並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資格剖腹。他們一般是被砍頭的。在日本,砍頭不僅意味着剝奪生命,還有污辱靈魂的意向。
擲刑
該刑的關鍵在於讓犯人從高處跌落。當然,在沒有高處的地方,便不能夠執行,例如沙漠裡……
餓刑
如果單純讓犯人飢渴致死,便體現不出施刑者的創意與匠心了。在中世紀的歐洲,最常使用的是“飢餓面具”,當面具扣到人臉上後,犯人的口腔裡會被塞進一條鐵舌頭,用於強迫他進行呼吸,如此,即便滿地食物,犯人也無法進食,直至餓死。“天才的發明”是一種被稱爲“恐怖梨”的玩意兒,鐵製,呈梨狀,通過機關可以打開。用它塞進犯人的嘴去,使其無法喊,無法講,當然也無法進食。有些“恐怖梨”內藏尖刺,可以慢慢從制動口裡伸出,將口腔夾破,喉嚨戳穿……
在印度和緬甸,被判了餓刑的人則會被燒熔的鉛水堵住喉嚨和嘴巴。
在十九世紀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殺人犯與受害者的屍體很對位地綁在一起。“手手相連,脣脣相處,這些受刑者浸潤在腐血中,飢渴交加,悲慘而緩慢地死去”。
有時,會讓飢渴的犯人在餓死前狂飲暴食一通,然後紮緊小便的玩意兒,再堵塞肛門,讓其脹死。二戰期間,納粹在集中營裡經常對囚犯幹這類事。
碎身刑
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酷愛擺弄機械密切相關。犯人着身體被固定在一隻帶鐵釘的大輪盤上,通過搖動手柄,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轉個十來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碾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