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衛國道:“現在蘇聯和德國實際上都在研究火箭炮,但是他們的進展都比較緩慢,在技術上他們還有很多需要突破。頂點小說,在具有軍事革命思想的德國國防軍軍官的眼中,火箭具備炮結構簡單、造價低廉,在短時間內可向敵方陣地投擲大量的大口徑彈藥,射擊後能迅速地由車輛牽引離開陣地的優點。但是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水平,與身管火炮相比,真射程近、彈道不穩定、命中精度差,發射時產生大量煙霧、容易受到敵方反制,這便得火箭炮在德備重整中處於個比較尷尬的境地。這些都是由於德國火箭技術還不夠成熟所導致的結果。”
卡爾驚喜地道:“菲利普,你的意思是,你能夠解決目前火箭炮的技術難題”
肖衛國點了點頭道:“不錯,我有比較好的辦法,可以解決目前火箭炮存在的技術問題。從1929年開始,德國國防軍武器發展部在炮兵專家貝克博士的領導下,開始研製以火箭爲動力的武器,這標誌着德國在這一領域領先其他國家610年。在庫美多夫炮兵靶場火箭研究站,沃爾特多姆貝格印和馮布勞恩開始了火箭發動機的研製。最開始他們決定採用旋轉來控制火箭飛行穩定,而不是像蘇聯人那樣通過火箭尾翼採實現。其實英國早在19世紀70年代就研製過旋轉穩定的火箭彈,但都不太成功,主要問題是誤差太大。庫美多夫火箭研究站研製的第一種火箭彈彈徑100毫米左右,重十幾千克,發射管採用長3米多的長方形框架,用電點火器點火,最大射程不到5000米。不幸的是。德國研究人員碰到了同樣的精度問題,火箭的彈着點散佈超過了軍方的要求。因此該彈只試製了很少的數量,未進入量產。現在正是我們龍魂兵工的機會,只要我們研製出一種射程和精度都滿足要求的火箭炮,既可以車載發射,又可以機載發射。甚至可以在軍艦上安裝。”
肖衛國還知道,在二戰的歷史上,也就是1933年夏天,德國國防軍專門調撥一個火炮營給火箭實驗站,爲了保密對外聲稱是煙霧發射實驗部隊。在隨後的幾年裡,該營分別參與100毫米、110毫米、180毫米火箭的實驗,一直到1937年do38火箭彈定型成功。1936年,火箭炮部隊正式定編爲國防軍的一個兵種,在肩章和領章上有自己兵種的顏色酒紅色。煙霧發射部隊的對外名稱一直沿用到戰爭結束。該部隊編制100名軍官、332名軍士和1612名士兵,裝備96個各類火箭發射裝置和484輛車輛,是不起眼的小兵種。1939年,根據戰爭需要。該部隊擴編爲4個營。次年,煙霧發射訓練基地成立,擴編爲4個團,裝備324門41式6管150毫米火箭炮;以及1個教導團,裝備280320毫米重型火箭炮。德國火箭炮的發展和蘇聯相比並不落後。
卡爾疑惑地道:“那蘇聯人是否也在技術上存在相同問題”
肖衛國笑吟吟地道:“沒錯現在不管是哪個國家的火箭炮研究。都遇到了火箭彈精度太差,實際射程不夠遠的問題。蘇聯人認定火箭炮要使用固體推進劑爲發展方向。避免使用液體推進劑的原因在於,儘管液體推進劑產生的能量和性能都比固體推進劑有一定的優勢,但是使用液體推進劑的主要不利之處是增加了火箭發動機的結構複雜性,與此同時也增加了火箭的成本。固體推進劑則有使用簡單可靠的優點,這對於一種需要大量裝備使用的炮兵武器來說,是非常適合的。目前德國和蘇聯搞的火箭炮除了精度和射程的問題外。最大的問題在於他們的火箭彈外形並不十分符合空氣動力學,他們的火箭彈就像是小號的煤氣罐子,又短又粗,這樣的確很影響射程和精度。真正的高性能火箭彈,應該是細長的彈體和尖頭。從前到後依次是戰鬥部和發動機部分,特別是火箭彈的發動機尾噴管設計很重要,尾噴管的作用在於把熱能和壓力能量轉換爲火箭彈的動能。因此尾噴管可以設計成爲一種橫斷面積逐漸減小的開孔,這和咱們的風雷噴氣發動機相似,當氣流噴出尾噴管的狹窄段,體積就會迅速膨脹,溫度和壓力降低,從而獲得極高的加速度。在我的設想中,我們要研製三種口徑的火箭炮,分別是90毫米、130毫米和200毫米,射程可以覆蓋8千米到40千米的範圍,最大的200毫米火箭彈,彈頭可以做到一百多千克”
卡爾若有所悟道:“有道理,只是要讓火箭炮的精度更高,具體有什麼措施呢”
肖衛國笑道:“首先,就是在外形上進行優化。火箭彈的長徑比要大,這樣設計的好處是使火箭彈尾翼儘量遠離質心,成爲一個靜穩定度很大的箭形飛行器。這樣就使火箭彈在飛行過程中對外界擾動不那麼敏感,提高了飛行穩定性和彈道精度。其次是可以引入身管火炮用的膛線,在火箭炮的每個發射管上設計一條按一度角度旋轉的螺旋型旋槽,火箭彈上也相應設計類似的彈帶凸起物嵌入旋槽中,這樣發射的時候,火箭彈就會以一定轉速沿彈軸快速旋轉,以提高精度。再一個就是使用速燃的火箭發動機,讓火箭彈發動機工作時間儘可能縮短,賦予火箭彈更高的速度和高度,當火箭彈燃料耗盡時,質心前移,就進一步增大了靜穩定度”
卡爾激動地道:“車載火箭炮的好處,就是它的機動性更加優越,一輛車載火箭炮就相當於好幾輛自行火炮,這絕對是一種戰爭的利器呀”
事實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研製並使用了41式150毫米6管牽引式火箭炮,41式火箭彈的6發火齊射只需10秒,炮口初速達340米秒,射程達6000米,散佈面積小於130x80米,也就是大約最大射程的146,這個精度在二戰時期已經足夠了。但是德方認爲它威力小、機動性差,陸軍不願意使用。而車載火箭炮就能夠解決二戰時期,火箭炮採用牽引式所帶來的機動性差的缺點,可以說能夠做到打一輪炮,馬上換一個陣地,這樣就大大降低了被對方炮火打擊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