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個時空,品牌的價值都同樣是無限的。
一天過去之後,第二天的早上,陳三喜不知道從哪兒弄一輛寶馬車,緩緩地開進了移魂學院裡面。
寶馬車並不算是稀罕的事物,在這個學校裡面,存在着大量的官二代跟富二代,而諸如布加迪柯尼塞格之流也不再少數,寶馬在這個學校裡面,甚至是不值一提的。
只不過……
陳三喜今天開來的車子卻是一輛寶馬的概念車,當年在法蘭西車展上一經發布,就引起轟動的概念車——寶馬i8。
這輛車還沒有量產,但陳三喜現在開的就是這車,這是一部混動力的車子,可以完全不需要燒油,完全用電就能夠帶動的跑車,絕對的超級環保。
而最最主要的是它的造型,那翼展式車門,拉風到無邊,那極具科幻風的流線還有超大的輪彀,都讓人可以感受到一種強烈的衝擊。
這樣的一輛車,開在校園裡,絕對是引來無數眼球的利器,絕對是泡妞的神器,任何一個女人,對於這輛車,都沒有絲毫的抵抗力。
而陳三喜,卻沒有賣弄的意思,只是從小路開往了教學大樓,可是縱使是這樣,也還是引來了許多的人駐足圍觀。
誰也沒有見過這樣的車子,這已經是屬於那個科幻片中的範疇了。
今天陳三喜起來的特別早,他來學校的時候,大部分的學生都還沒有到,他就將車子停在教學樓的門口,然後倒在座位上,微闔着眼睛,抽着手裡的萬寶路香菸。
他從口袋裡面取出一個zippo的打火機,這個打火機的外殼已經有點磨損了,而裡面棉花也已經沒有了任何吸附酒精的能力了,在這個外殼上,有個diy的小孩接吻的頭像,看到這個頭像,總會惹起人心中那最爲童貞的浪漫。
這個打火機,實際上,已經沒有太多的用處了,陳三喜也早已不用這樣的打火機了,可是這個打火機卻一直被他視若珍寶一般地藏在懷裡。
不論到哪兒,他都會將這個打火機帶在身上,因爲這個打火機是曾經的她送給他的,她早已經嫁人了,如今已經貴爲人婦,陳三喜還記得自己曾經看過她一次,他沒有以前那麼的機智水靈了,甚至現出了一種人妻的呆滯跟衰老,但是她的形象,在陳三喜的心中,卻是永遠也無法磨滅的。
因爲她正代表了陳三喜心中真正意義上的女神的定義,在陳三喜的心中,她就是完美的,就好像是妙手雕刻成的潔玉一樣。
當年,陳三喜的年紀還不大,也沒有經歷過什麼世事的沖刷,總是天真地以爲,只要兩人之間有愛情,總會結成連理的。
後來他知道,自己錯的有多麼的嚴重,純粹的感情,來的快,幻滅的也更加的容易,因爲生活是擠壓是強大的,它很輕易地就可以將愛情壓成碎片。
從那以後,陳三喜明白了,這個世上,什麼都是假的,只有金錢跟權力纔是真的。
是的,錢是無上的,是萬能的,是無可取代的。
那些說錢不是萬能的,不是聊以**的二貨,就是自欺欺人的傻蛋,實際上,有了錢,就無所不能,絕對沒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不是因爲錢多麼的重要,而是社會本就如此。
只不過,陳三喜還是經常會想起那段純真的愛情,在她離開,投入別的男人的懷中的時候,陳三喜那時,有的只是氣憤跟落魄,不過後來漸漸的,隨着歲月的流逝,他發現自己已經不恨她了。
仇恨,只會矇蔽人的雙眼,讓人失去理智跟判斷力。這句話,是陳三喜的座右銘,也是陳三喜奉行的一貫的原則。
正當陳三喜陷入無邊無際的回憶之中的時候,他車子前方的擋風玻璃發出了警示的聲響,這個玻璃是智能識別人臉的,陳三喜就是利用這點,在這裡等一個人。
他等得當然就是丁雷。
丁雷昨天跟前天都沒有出現,今天,他終於現身了。
陳三喜將還沒有抽完的半截煙丟了出去,打開車門,飛快地衝到了丁雷的面前,擋住了丁雷的去路。
丁雷依舊是那種毫無表情、毫無光澤的死魚眼睛,直勾勾地盯在陳三喜的臉上,說話的時候,臉上的肌肉也顯得無比的僵硬,冷冷地道:“你要做什麼?”
陳三喜聳了聳肩,道:“我想找個地方,請你抽根菸,一根菸,對於任何人,都是沒有壞處的。”
丁雷沉聲道:“我說過,不是我買來的……”
陳三喜打斷了他的話,道:“我知道,不是你買來的東西,你絕對不要,是不是?”
丁雷不說話。
陳三喜話音一轉,道:“可是,我想告訴你的是,這個東西雖然不是你買來的,但是卻是你弟弟買來的。”
丁雷的兩條劍眉聳立了起來,道:“你是什麼意思?”
雖然過去了很多年,丁雷還是沒有忘記他自己有個弟弟的,親弟弟。
陳三喜淡淡地道:“我的意思是說,你的弟弟在等着你。”
丁雷僵硬的肌肉上,終於有了一絲表情,道:“我的弟弟?你見過他?”
陳三喜不急不慢地道:“你上車,我帶你去見他。”
丁雷鼻子裡喘着氣,低眉沉思了片刻,道:“我爲什麼要信你?”
陳三喜也沒有多加解釋,只是道:“信不信由你。”
說着話,他就從丁雷的面前讓出了一條道,又自顧自地點燃了一根香菸,道:“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話,就請走吧,我絕不再攔你了。”
丁雷的腳步定在那裡,無法再移動一步了,不管陳三喜說的是真是假,他都不願意錯過這一次的機會,任何一個可以見到自己親弟弟的機會。
他太想念自己的弟弟了,這份思念,或許就是他能夠忍受任何一種屈辱的原動力。
過了許久之後,丁雷才咬了咬牙,道:“好,我跟你去。”
陳三喜的心中暗暗地鬆了口氣,對於丁雷這種麻木的人,他還真沒有什麼十拿九穩的法子對付,只能算是碰運氣。
聽到他答應了,陳三喜就喜笑顏開地將煙盒裡的一根菸丟到了丁雷的手裡。
丁雷接住。
丁雷在這個學校裡面,是出了名的窮,他在很小的時候,就被收入了孤兒院裡面,因爲表現出衆,才破格被提拔到移魂學院學習的。
他連吃飯都是問題,更別說抽菸了,哪來抽菸的錢?沒有抽菸的錢,自然也就不抽菸了,不抽菸,也就沒有了抽菸的習慣了。
他甚至還很討厭抽菸的人。
可是這一次,他卻不知道爲什麼,很想抽一根菸,看着手裡的這根陳三喜遞過來的香菸,他很有一種吸幾口的慾望。
不過他沒有火,不抽菸的人,身上怎麼可能有火呢?
陳三喜似乎已經看出了他的想法,從口袋裡面隨便地掏出一個打火機,隨便地將打火機丟給了丁雷。
丁雷將香菸點燃,吸了一口。
這是他有史以來,第一次吸菸,這種感覺,怎麼形容呢?嗯,大概就一個字——嗆。
第一次吸菸的人,都會感到香菸無比的嗆人,丁雷也是一樣,忍不住大聲咳嗽了起來,陳三喜看着他,微微地笑了笑。
陳三喜見過許多第一次吸菸的人,被嗆了之後,就放棄了,發誓日後再也不抽菸了。
而丁雷卻不同,被嗆了之後,他仍舊吸了第二口,然後是第三口,吸到第五口的時候,他已經不咳嗽了,而是顯出一種享受的樣子。
香菸本來就是爲這種人設計的。
在陳三喜看來,一個男人,如果連香菸都不會抽的話,那實在算不上是一個男人,連半個都不算。
男人,本就該像個男人一樣活着,而不該被生活打敗。
陳三喜還住在那個旅店裡面,這個旅店不大,從外面看上去,很像那種紅燈房,也就是賣淫的地方。
可事實上,這個旅店還是不錯的。
至少裡面很簡單,很乾淨。
可陳三喜跟丁雷兩人進來的時候,卻發現整個房間都無比的雜亂,翻箱倒櫃,只有電視機還開着的。
陳三喜不由地吸了一口涼氣,他走的時候,將丁鵬好好地安置在這裡的,現在,人卻不見了,電視機還開着,而且屋子裡面這麼亂。
不用想,就知道,丁鵬被人劫走了。
丁雷似乎還沒有看出什麼,只是淡淡地對陳三喜道:“你讓我來,就是爲了讓我看這些東西?”
陳三喜不說話,思緒在不停地轉動,他想出來,有誰會抓丁鵬。
“我這個人,最討厭別人騙我,但我念你是第一次,我不跟你計較,希望不要再有下次了。”丁雷的語聲帶着一點殺氣,因爲這件事,他對陳三喜十分的不悅。
本來,他幾乎已經快要將陳三喜當做是朋友了。
聽着丁雷的腳步一步步地踏開,陳三喜忽然道:“等一等。”
丁雷猶未停下,道:“等什麼?我們之間,已經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陳三喜語聲放緩,一字字地道:“我沒有騙你,丁鵬已經被人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