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後,視野中出現一個小鎮,按地圖標識,這是『梵尼鎮』。
在出發前,雲戚曾反覆叮囑,千萬不要在其他小鎮周邊暴露自己的行蹤,這裡牽涉到荒野通行的一系列潛規則。
每個小鎮都有自己的勢力範圍,一般會標識出來,任何攜帶熱武器進入勢力範圍的行爲,都將被視爲挑釁,小鎮勢力會主動攻擊這類人。
只有拾荒者可以隨意在各個小鎮間通行,因爲拾荒者基本處於這片荒原最底層的生物鏈,是各大小鎮剝削的對象。
拾荒者有自己獨門的標籤,讓人一眼看去,就能立刻分辨出來,其中最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他們通常用一些廢棄的武器或自制的武器,並不是因爲買不起刀刃,而是怕遭人覬覦,由此可見,拾荒者低下的地位,哪怕有幸在荒原上獲得有價值的東西,也得不到應有的報酬,甚至可能因此喪失性命,稍微有點能力的拾荒者會嘗試在某個小鎮穩定下來,爭取成爲小鎮的鎮民。
像岑牧這麼路過,必然會刺激到小鎮的巡邏兵,不說會不會當作其他勢力的探子,光他一身裝備就會引人產生想法,尤其他還是一個瘸子。
事實上,梵尼鎮已經習慣了路人經過的情況,他們在執行檢查通常有幾套方案,以貌取人,見機行事。
在岑牧規劃的路線上,這個小鎮是必經之地,是通往黑石山的捷徑,從它的西面邊緣切過,因爲小鎮西面毗鄰一塊很大的『黑水沼澤』,這個沼澤兇名昭著,對於目前的岑牧來說,幾乎是一個無法逾越的天塹;而如果從東面繞過,那至少要多繞八公里的距離(梵尼鎮在東面的防區比普通小鎮要寬),以岑牧目前的腳力,至少要多花一個小時的時間,這可能讓岑牧無法完成第一天行動規劃。
所以,這段路很糾結。
岑牧想趁着薄霧尚未散去的時候,儘可能加快自己的速度,但他這個想法明顯太天真,因爲不管怎麼走,他都會被攔下來。
遠遠的,有人朝這邊走來,對岑牧大吼一聲:“站住!你是什麼人!”
這麼遠的距離,彼此之間只能看見模糊的身影,當然對於視力絕佳的人來說,一切都不是障礙。
他們雙手持槍,槍口下壓,並沒有對準岑牧,這是荒野的潛規則,避免陌生人之間的過度反應,而擦槍走火,但是,你要天真地認爲這種狀態就很安全,那麼你離死不遠了,對於一個高明的槍手來說,擡槍射擊也就是零點幾秒的事情。
岑牧慢慢轉身,頎長的雷神露出它霸氣的外觀,他將兩個柺杖夾在腋下,撐住自己的身體,然後冷冷凝視對方,做出一個從此路過的動作。
遠方其中一名槍手,低聲說道:“哇噢!特里,他裝備不錯喲!這麼長的狙擊槍!”
頓了頓,又補充道:“只是個瘸子,要不要……”
特里連忙發聲阻止,說道:“不!蘇克雷!別動槍!”
蘇克雷奇怪地轉頭看他的同伴,卻見這個平日比他強十倍的隊友滿頭大汗,僵立在原地,緊張兮兮地關注對面的一舉一動,身體輕微搖擺,似乎承受了很重的壓力,隨時可能倒下去。
岑牧歪起嘴角,露出
一個古怪的笑容,轉過身,杵着柺杖,繼續前行。
這下子,特里才漸漸恢復正常,臉上浮現一絲暈紅,是體力消耗過度的標識。
蘇克雷看到岑牧的背影,試探道:“喂!好機會啊!我們同時開槍,絕對可以幹掉他!”
特里冷冷說道:“你想死,別拉我,自己去!”
蘇克雷不悅道:“特里,你什麼意思?小隊長了不起了?!就你這樣,剛纔在那人面前,表現還不如我。”
特里冷笑道:“是啊!所以,是我擁有神秘學『危險感知』,而你沒有,因爲你根本就沒有感覺!”
蘇克雷臉色變得很難看,看着特里默默離去,最終壓制住偷襲的念頭。
一番遭遇,卻又悄然平息,不知該說是岑牧運氣好,還是這兩人的運氣好。
很快,岑牧將梵尼鎮遠遠甩在身後,再往前走二十五公里,今天的任務差不多就結束了,在直線距離上,他向黑石山靠近了二十五公里,而岑牧幾乎要走將近四十公里的路程。
岑牧計劃修整的地點選在『賞金鎮』,這個小鎮坐落在一塊被稱作『貧瘠之地』的荒原中央,位於十字路口的交叉點上,它沒有水源,也沒有農田,只有來自各個地方的僱傭兵們。
賞金鎮的來歷頗爲有趣,十年前,一個叫弗蘭克林的男人在那裡建立一家旅館,十年後,旅館發展成爲一個小型城鎮,而弗蘭克林成爲小鎮的鎮長,並命名它爲“賞金鎮”,它逐漸成爲周邊的任務委託集散中心和買賣市場,是這方圓百里內名氣最大、實力最強的小鎮。
不同於其他私有小鎮,賞金鎮歡迎能力者,也允許人們攜帶武器進駐小鎮,但你必須遵守賞金鎮的規則,而且只要你有錢,在那裡可以購買到各種各樣的服務。
岑牧在一成不變的荒原上,枯燥地行走了整整五個小時,背囊裡裝了不下於價值21個星能點的戰利品,身上也添了一些傷口,輕淺的傷口已經癒合,血痂在走動中自然掉落,只有斷肢的傷口還在恢復中,不斷傳來一陣麻癢的感覺,他的斷肢是被一頭野豬的獠牙給刺穿的,血流不止,好在蜥蜴體質產生作用,很快傷勢控制下來。
這該死的野獸不光皮糙肉厚,竟然還懂得攻擊人類的弱點!聰明勁讓岑牧很頭疼。
臨近黃昏,霧霾漸濃,天黑得很快,四周莫名的叫聲此起彼伏,令人不禁心悸,荒原的夜遠比白天危險得多,因爲在夜裡敢出現的生物,絕非尋常生物,岑牧現在還遠沒到可以縱橫荒野的程度。
終於,在荒原即將墜入黑暗的前一刻,一點亮光穿透重重迷霧,出現岑牧的視野前方,他繃緊的精神稍微放鬆了一些……
隨着岑牧漸漸靠近,一點亮光散成一團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光點,一個方圓一公里的大集市呈現在衆人眼前,這個小鎮果然奇特,因爲它沒有任何保護牆體,所有的建築直接暴露在荒原上。
外圍是一些粗陋的帳篷,帳篷大多用破爛的毛皮縫製起來,極少能看到帆布材質的帳篷,大一點的帳篷外掛一盞昏黃的死氣風燈,將周邊骯髒凌亂臭氣熏熏的環境暴露出來,一個個黑不溜秋的荒野流民朝岑牧遞來好奇
的目光,看到他背後的狙擊,眼裡纔多了一絲敬畏。
視線往前,就能看到一些木質的建築,條件好一點,也整潔許多。再往裡,就可以看到用磚瓦蓋起來的結實房子,那裡纔是小鎮的核心地帶,也最爲繁華,燈紅酒綠迷人雙眼。
看到這種層層遞進居住環境,不難猜測裡面的原因。
在荒原中央建房子,不砌城牆,說明對自身武力的自信到了一定的境界。
周邊的拾荒者源源不斷地向小鎮靠攏,在外圍住下來,緊緊抱住這條粗壯的大腿,只可惜這條大腿根本不把這些人放在眼裡,也不會驅逐他們,因爲在遭遇到獸潮時,他們將是第一道預警線,而拾荒者也不在意小鎮的態度,對於他們來說,這附近比荒野其他地方安全多了,那就足夠了,至於那些晚上被掠食者叼走的同伴,只能怪他運氣不好,跑太慢。
岑牧在一羣拾荒者好奇又怪異的目光中,走入鎮中心。
石頭鋪出兩條十字交叉的寬敞大道,小鎮最繁榮的地段就集中在這條十字街道上,旅館、小吃店、酒吧、當鋪、傭兵行會、槍械店、武器鋪,不一而足,甚至還有一個門臉端正的銀行。
岑牧花了一點時間將兩條街道走了一遍,對於賞金鎮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
弗蘭克林,難怪他在荒野矗立不倒,這個人確實有幾分魄力和眼界,從小鎮的佈局來看,可看出他的佈局思路。
第一,小鎮整體的商業佈局遵循了一定的規範,小鎮北面是各式武器店,南面是酒吧和旅館,東面是管理階層的住所和傭兵行會,西面是小吃一條街,這種同行業集中式的佈局,既提高了同行的競爭力,又聚攏了人氣,安排合理。
第二,小鎮不乏一些在荒野中“不該出現”的機構,比如說,銀行、鑄幣廠、僱傭兵行會、警局、學校、醫院,等等。
不到1.5平方公里的小鎮,竟然包含金融、司法、教育和醫療體系的雛形,這分明走在一條城市化線路上嘛!也許規模還比不上金戈鎮,但再過個十年,就難說了。
窺探小鎮的佈置,岑牧敏銳的察覺到弗蘭克林在理念和思路上與自己不謀而合,並且他已經走在路上,將自己遠遠甩開,岑牧不禁對這位荒野傳奇人物產生濃厚的興趣,這人很熟悉,因爲岑牧發現大銅錢上印的頭像和小鎮中心弗蘭克林的銅像一致。
由此推測,這周邊百公里的貨幣恐怕由賞金鎮控制發行,而貨幣價值控制在弗蘭克林手裡。
雖然以岑牧目前的身份,還不大夠資格和他談合作,但岑牧很想和他聊聊,兩人想法一致,興許可以碰撞出一些火花。
不管怎樣,岑牧決定先把手頭的事情做完,去黑石山是當務之急,等從那邊回來,可以嘗試在小鎮混上一段時間,找找機會。
很快,岑牧找了一間旅店,要了一個單人間,旅店還提供付費的託管服務,包賠物件的丟失和損害,又讓岑牧感覺到一絲新意和安全感。
洗完一個熱水澡,將一天的疲勞驅逐乾淨,岑牧把今天獵取的東西全部分解完畢,收穫23點星能。
然後,岑牧將自己扔在牀上,睡了過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