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區,金沙公園,這是魔都比較靠邊界的一個區,而金沙公園又是十幾年開始修建的,據傳聞當時的主政領導是想要在這裡打造一個休閒度假娛樂產業,只是後來因爲徵地出現一些問題而停止了。
等到那位區主政領導離開之後,這裡更是變得無人問津,當初一時洛陽紙貴的房地變成了無人問津。
所以,這裡的居民心裡是充滿了悔恨,如果當初他們同意徵地,憑藉着當時的房地最起碼也是可以分得市區一兩套房子和一筆豐厚的補償款。
當凌楚楚駕駛着豪車來到這裡,尤其是來到棉糖村的時候,一路上吸引了不少居民的注意。
“停!”
坐在副駕駛位置透過車窗一直注意着外面的方銘突然開口,凌楚楚一個剎車,車子穩妥的停在了村口。
“庚金屬火,木須金,應該就是這裡了。”
方銘的目光落在了不遠處的一片楓葉林,那是金沙公園裡的楓葉林,只不過此刻還沒有到楓葉染紅的季節。
“老沙,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媳婦應該就是在附近了,下去問問吧。”
老沙臉上露出激動和期待之色,他的手上緊緊的攥着一張相片,那是他媳婦的照片,是他媳婦三年前所拍攝的。
這張照片方銘先前看過,老沙媳婦坐在輪椅上,而老沙則是在後面推着輪椅,老沙是一臉幸福表情,只不過他媳婦臉上倒是沒有什麼表情,不過顯得很是文靜淡雅。
不過從照片上來看,老沙媳婦長得還是很漂亮的,哪怕已經是快四十的年齡,皮膚依然是白皙光滑,如果但是看臉的話,所有人見到老沙媳婦恐怕都會感慨一句,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了。
按照老沙的話說,他媳婦能夠嫁給他確實是他佔了便宜,因爲她媳婦從小就聰明,只是因爲腿腳不便的原因所以只是唸了初中就沒有讀書了。
但即便如此她媳婦也是沒有放棄,在家的時候自己學習文學,寫詩,寫文章,還加入了他們當地的作協,成爲了一位詩人和作家。
媳婦長得好看又有才華,在老沙看來他能娶到自己媳婦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的大好事,所以從他結婚以後,這些年他對他媳婦十分的疼愛,所有髒活累活包括洗衣服做飯的什麼的都是他做,他媳婦每天只是在家裡上上網看看書,然後寫寫文章什麼的就可以了。
在老沙的講述中,方銘心裡有了一個畫面:一個沒讀過書老實巴交的山裡男人突然娶到了一位漂亮的有才華的女人,雖然這女人身體有些頑疾,但是男人還是覺得這是上天對他的眷戀,所以他付出一切對這女人好,只要是這女人提出的要求,無論什麼樣的要求都會拼盡全力的去滿足。
方銘三人從車上下來,路邊剛好有一戶人家,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大爺正坐在一棵大樹下拿着蒲扇乘涼。
“走吧,過去問問。”
方銘領着老沙朝着老大爺那邊走去,一旁的凌楚楚這一刻卻是遲疑了一下,因爲到現在她心中有兩個判斷無法確定。
第一,她判斷方銘可能見過老沙的媳婦,而且知道老沙媳婦就在這裡,先前的一切都是在演戲。
可這個判斷有一個很大的漏洞,那就是方銘爲什麼要這麼做,只要他帶老沙找到老沙媳婦,這人蔘就是屬於他的了,完全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第二個判斷那就是方銘是真的通過先前那霧裡看花一樣的手段找到的老沙媳婦,可這也太扯了,就丟幾下銅錢便是能夠找到一個失蹤的人,那這不和電視裡演的那些神算子一樣。
心中帶着疑惑,所以凌楚楚一路上是一言不發,她決定仔細盯着方銘的每一個舉動,任何一個細微的小細節都不放過,因爲不管再狡猾的狐狸也總是會露出狐狸尾巴的。
“大爺,跟你打聽一人,你見過這位女的嗎?”
方銘走上前,將老沙手中的照片裡她媳婦指給老大爺看,接着說道:“就是腿腳有些不便用輪椅坐着的?”
“這女的啊……”
老大爺眼神不是特別的好,盯着相片打量了一會,但是當方銘說到坐輪椅的時候表情有了變化,“還真有一個和照片裡這女的的長得差不多一樣的。”
聽到老大爺的回答,一旁的老沙情緒開始變得激動起來,凌楚楚俏臉也是帶着一抹詫異之色,唯獨方銘面色正常,因爲這在他的意料之中。
“謝謝大爺,那大爺能夠告訴我們這女的住在這裡哪裡嗎?”方銘繼續追問。
“順着那楓葉林往這裡面走,那邊有一個小木屋,那女的以前就住在木屋內,不過已經很久沒有看到她了,你們和那女的認識,和她什麼關係?”
老大爺好奇問了一句,一旁的老沙忍不住搶先回答道:“那是我媳婦。”
“你媳婦?”
老大爺似乎這時候才注意到老沙,連忙搖頭,“這不可能。”
“怎麼不可能?這照片裡就是我和我媳婦,你看我站在輪椅後面一起和我媳婦拍的照。”
老沙聽到老大爺的話立刻反駁,是的,這樣的話並不是老大爺第一個人說過,不過那些說的人都是不知道她媳婦殘疾,只是從面相來看都嘲笑他怎麼可能娶到這麼漂亮的媳婦。
老大爺似乎是想到了什麼並沒有再說,只是看向老沙的眼神有些古怪,最後重重嘆了一口氣不再說話。
“行了老沙,既然大爺已經說了你媳婦在哪裡了那就可以了,我們去找就是了。”
方銘攔住了想要和老大爺爭辯的老沙,跟着老大爺說了一聲感謝之後便是朝着楓葉林那邊走去。
正如老大爺所說的,穿過公園的楓葉林那端,有着幾棟小木屋,這幾棟小木屋在楓葉林下,就猶如是世外桃源一般,清淨淡雅。
“你媳婦還挺會挑住的地方的。”凌楚楚看着這幾棟小木屋臉上也是有着欣賞之色,作爲富家千金,他住多了各種豪華別墅和酒店,但像這種透露着小清新類似於田園風格的房屋還真是沒有怎麼住過。
“住在城市裡的人嚮往農村的田園生活,住在農村的人嚮往城裡的繁華,正如某位文人所說的,牆裡的人想出去,牆外的人羨慕牆裡的生活。”
方銘難得正式的迴應了凌楚楚這一句話,這倒是讓凌楚楚有些意外,因爲她沒有想到方銘竟然會搭理她。
“木屋,樹林,劈柴餵馬,這倒是蠻符合文藝女青年所向往的生活的。”
方銘感嘆了一句,他會感嘆也是因爲前不久所看到的一則新聞,說一個城裡的白領跑到鄉下去買了一塊地,然後在那裡搭建了一個木屋,每到週末便跑到那裡去住了一天。
當時新聞一出很多城裡人羨慕那女白領可以享受田園生活,但是方銘看到這則新聞則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是啊,詩和遠方是很多人嚮往的,但如果讓這些人常住在農村不要一個禮拜便是受不了,更何況,這女白領的木屋是請的師傅搭建的,菜園也是找的菜農開墾的,她所做的就是給菜圃澆水。
這不是田園生活,這是田園觀光生活。
不過,此刻的老沙卻是一點都沒有聽進去方銘和凌楚楚的對話,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一間木屋前的晾衣杆那裡。
“這是我媳婦的衣服。”老沙指着那件衣服,一臉激動的說道。
PS:下一章更新時間可能有些晚,現在要去HN電視臺參加作者年會,回來估計十來點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