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天氣涼爽,人都感覺十分舒服。
不過,這兩天卻下起了小雨,讓人感覺完美上多了一道傷痕,只是無論多麼壞的天氣,都無法影響張永寒此時的興奮,因爲今晚,是個特別的日子。
雨中,張永寒小心的捧着手中的那束玫瑰,在路燈的照射下,玫瑰顯得十分的美麗,也因爲如此,他纔會省吃減用幾個月,花了三百塊錢買下這玫瑰。爲的就是送給自己心愛的女友。
三百塊錢,對於有些人來說,自然不是很多,但是對於張永寒普通的工人家庭,那可是他二十天的生活費,而且,他上華中醫科大學,家裡都不知四處借了多少債,爲的就是他能出來有份好的工作。
平時,他知道自己女友很喜歡玫瑰,可是自己比較節省,而且家裡比較窮,一直都沒有買,雖然說可以去挑幾塊錢一支那種,但女友卻不喜歡,說人家男朋友都送很高檔的。
今晚,他就要給自己女友一個驚喜。
此時,他腳步加快,因爲女友平時這個時候,應該是在圖書館看書回來的路上,心中則不斷猜想,女友見了會是什麼樣的表情。
當到了女友看書一定會經過的路口,他停了下來,今晚雖然下雨,可是看書的人卻還是很多,有些路過的學生看着他手中的玫瑰,不時有人稱讚那個女孩會有這麼貼心的男朋友,這話讓張永寒聽了,就像吃了蜜糖一般,連今晚沒有吃晚飯都忘記了。
不過,他等着等着,就感覺不對了,因爲平時女友看書都很有規律,一般都是這個時候回宿舍,但是這都過了半個小時,依然沒有見自己的女友出來,之前他們通過電話,張永寒才確定女友是在圖書館。
“也許是看書看過頭了吧!”張永寒心中想到,女友之前也有一次這樣的例子。本來還想打個電話過去,可是那樣就沒有驚喜的味道,於是選擇了繼續等。
忽而,雨下得大了些,張永寒唯有走到旁邊可以躲雨的地方,雖然全身都溼了,可是他注意力依舊放在手中的玫瑰,深怕有什麼散失,幸好,新鮮的玫瑰被雨水淋了,似乎更加有魅力。可當他擡起頭,看自己女友過來沒時,卻見到了自己一輩子都不想見的場景。
只見前方不遠,那熟悉的身影走在雨中,可旁邊卻多了一個男生,這個男生張永寒並不陌生,就是自己隔壁班的班草。
能成爲華中的班草,不是說長得帥就行,那還需要有錢,畢竟人靠衣裝,美靠亮裝,可是世界上,哪有不要錢的亮裝呢?
其實算起來,張永寒長得很帥,一米七八的個子,飄逸的頭髮,極像韓國帥哥的臉蛋,可是這個年頭,人長得帥沒用,畢竟當不了飯吃。
而張永寒見了那班草,心中早已經被壓了下去,嘆息道:“人家班草,我卻是個窮光蛋,怎麼比得過人家呢?”
可張永寒也不是一點志氣都沒有的人,見到這樣的場景,他心中怒氣不由上升,尤其是他見到自己交往三個多月,連手都沒有碰過的女友,此時卻依偎在那人身上。雙手不由的握緊,也不管會不會壓壞手中的玫瑰,一句話,人都是別人的了,還要玫瑰有何用。
可當他想丟掉玫瑰,上前去揭穿女友無情時,心中猛然更痛,因爲自己的女友竟然在與那班草吻別。
雖然見他們擁抱,早就心灰意冷的張永寒,當正真見到他們吻別時,那痛苦,卻是用言語說不出來。
“自己還要過去幹什麼呢?”張永寒自嘲道:“難道現在還要過去丟人嗎?”
吻別,多好聽的一首歌,只可惜男豬腳不是自己。
————————————
今天發書,比第一次發書時還要緊張,大家不妨看一下,好還是不好?多多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