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呼嘯着回到醫院,擔架從車廂裡下來,飛快的往病房去,邊上,被拽着手的宋歆瑜只能跟着飛快的跑,好在醫生檢查過後並無大礙,看到醫生要走,宋歆瑜趕緊叫住他們,費勁的舉高右手,“那個,醫生,麻煩你們想個辦法,我這手,”
醫生很無辜的看着她,聳了聳肩,哧溜走了。
宋歆瑜於是真的相當無語,用腳勾了張椅子過來坐着,左手支着下顎盯着昏迷的權震東發呆,然後,又突然想起什麼,費勁的從右邊口袋裡摸出手機上網,發了一個帖子:
求解,昏迷的人真的可以捉住一個人的手不放嗎?確定那個人不是假的昏迷?PS:如果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請問怎麼才能掰開他的手?
實在是有夠無聊的,可竟然真的還有人跟帖回答了,答案如下:關於前兩個問題,本人才疏學淺無法解答,至於第三個問題,考慮到昏迷之人相貌差別,本人做出兩個回答,若昏迷之人是帥哥,果斷撲倒,若昏迷之人乃青蛙之流,果斷扼殺之,總結:優先撲倒。PS:此答案僅供參考,若執行,後果自負。
“CC,”宋歆瑜低咒了聲,忿忿的把手機塞回口袋。
病房裡安靜,也沒有刺鼻的消毒水氣味,牀頭窗臺堆了不少鮮花水果,想必這幾天來探病的人不少,宋歆瑜目光四處遊移着,就是不肯落在權震東身上,她已經做出決定了,不希望還有任何的改變。
“啪嗒,”開門的聲音,宋歆瑜回頭就對上楊慧文的臉,對方的反應顯然比她快,立即換上一副嫌惡的神色,脫口就說:“這裡不歡迎你,你走吧。”
宋歆瑜側了側身,讓她看到自己被緊握的手,表明自己是被迫的,說道:“我也不想的,如果你能幫忙,我感激不盡。”
楊慧文剜了她一眼,氣呼呼的扔下手裡的東西過來,宋歆瑜眼看着她保養得宜纖細的手就要捏住自己的手腕,趕緊出聲制止,“等等,”
楊慧文很不滿的哼了聲,“又怎麼了?”
宋歆瑜不欲和她計較,下巴比了比權震東的手,“掰你兒子的手,別碰我。”她纔不傻,楊慧文本就看她不順眼,她的手落到她手下,不被狠狠摧殘纔怪。
楊慧文不肯了,說道:“我就要拔你的手怎麼了,”
宋歆瑜立即轉身藏住自己的右手,也把楊慧文擋在身前,“那就等他醒吧,我反正不趕時間。”話落,氣定神閒的看着她。
楊慧文可等不及,如果不趁着現在兒子還沒醒,把這個女人趕走,等他一醒,就麻煩了,於是只能妥協,咬着牙一根根的掰開權震東的手指。
兩人一起使勁,磨了近半個小時,好不容易宋歆瑜的手才重獲自由,她白嫩的手被捏的通紅,宋歆瑜使勁搓了搓,不過一會的功夫,耳邊立即響起楊慧文嫌惡的聲音,“你還不走。”
華麗麗赤條條的趕人哪。
宋歆瑜斜了她一眼,她也是不明白了,楊慧文爲什麼就這麼討厭她?然後,這話就問出了口,“你爲什麼討厭我?”她巴巴望着她,反正以後也沒什麼關係了,她求一個答案不過分吧。
楊慧文大概沒料到她竟然會這麼直接的發問,好生一陣錯愕,不自在的閃躲着目光,輕啐:“討厭就是討厭,哪有什麼理由。”
“喔,”宋歆瑜揉着右手,點點頭。好吧,這世上的確存在沒有原因的討厭,就像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討厭一個人大概也是不需要的吧。
她心胸寬廣着呢,可以接受。
楊慧文大概也是尷尬了,轉過身去幫權震東掖了掖被角,沒再出聲。
宋歆瑜也安靜的站着不說話。
直到,響起敲門聲。
宋歆瑜率先望去,當即鬆了口氣,招手讓人進來,楊慧文也回頭看,見是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不由蹙緊了柳眉。
“顧律師,謝謝你跑一趟,”
來人正是宋家的顧問律師,一個俊朗的中年男子,笑着說沒事,從公文包裡取出一份文件遞給宋歆瑜。
宋歆瑜接過,迅速翻到最後一頁,在女方簽名一欄,迅速寫下自己的名字,一併填了日期,合上之後遞給楊慧文,解釋道:“這是我和權震東的離婚協議,請你代爲轉交,還有,我的結婚證應該在權震東住處,辦手續的時候可以通知我,再見了。”
“等等,”楊慧文顯然還在震驚之中沒回過神來,呆呆反應了會,抓起離婚協議很認真的打開看着條款。
如此舉動,落在宋歆瑜眼裡,真的是長長一聲哀嘆,楊慧文對她果然是…討厭到了極點呀,她是不是應該好心的提醒一句,她還丟了一張一千萬的卡在他們家?
宋歆瑜拉了拉顧律師的衣袖,後者會意,掏出一張名片遞給楊慧文,“我是宋家的顧問律師,有什麼問題你可以直接聯繫我。”
宋歆瑜徑直離開病房。
可能真的是冤家路窄吧,一條走廊,她在這頭走出去,另一頭,許夢如捧着一束百合走來。兩人各自向前走,擦身而過之時,又同時站定。
“我以爲你應該死心了。”許夢如這樣說着,儼然是勝利者高高在上的姿態。
宋歆瑜勾脣淺笑,“說實在的,許夢如,我很佩服你,一個男人爲了避開你不惜娶一個沒見過面的女人爲妻,絕了,你竟然還纏着他,更絕。”
許夢如猙獰的笑,“你不會知道我有多愛他,這個世上沒有人比我更愛他,他只能屬於我。”
“那我祝福你。”宋歆瑜懶得再搭理她,提步離開。
她無權評論別人的愛情,不過可以退出,不是麼?
走出醫院,兜頭籠罩下來着金色的陽光,很溫暖,萬里晴空一碧如洗,宋歆瑜仰頭望着藍天,綻出一抹絕美的笑容。看吧,這樣好的景,這樣美妙的人生,她怎麼能辜負?重新出發吧,要堅信明天會更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