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金哲確實是很變態了。
昨天晚上,他在宿舍內編程的時候覺得很吵鬧,就背起自己的筆記本走出了宿舍樓。那時,校園內除了少數的一些情侶還在月光下散步之外,基本也就沒什麼人了,很是冷清。他獨自一人,揹着電腦,也不知道該去哪裡。他就這麼漫無目的地在校園內走着,越走就越顯得他形單影隻、悽清孤寂。
不知不覺間,他竟然走出了學校的大門,來到了外面的公路上。
Oc大學校門口的這條公路,前面已經說過是濱海公路。公路的一側就是浩瀚的大海。這裡是旅遊景點,白天稱得上喧鬧,但是晚上確實異常地冷清。此時,你只能聽到海浪拍打礁石的聲音以及海風肆虐的呼嘯聲,除此之外,就再沒有別的了。盧金哲站在公路沿上,遠眺那能吞噬一切的海,內心生出一絲孤寂之感。
他又想了想剛纔在校園內看到的那些成雙成對的情侶,就更覺得寂寞了。他開始有點想念自己在異地的女朋友了。
很多人,戀愛的原因就是因爲自己寂寞。是的,這確實是戀愛的主要誘因之一。因爲人的天性是不喜歡寂寞的,譬如人最初的本源嬰兒,嬰兒與母親是連着的。沒錯了,也就是說人最初還未出生,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與母親在一起,血肉相連,不是寂寞的。但是,人一生下來,脫離了母體,成爲一個單獨的個體,就成了寂寞的了。
所以,人生下來就是寂寞的!而人的天性促使我們做着各種努力去擺脫這種寂寞。父母不可能陪伴着我們一輩子的,所以,人才通過戀愛去尋找伴侶,去尋找能夠陪着自己度過一生,擺脫寂寞的另一半。
有人說,你不是真正地愛她,你是因爲寂寞!也有人說,我們在一起不是因爲愛,是因爲我們都很寂寞!其實,我覺得,因爲寂寞,那就對了!因爲寂寞去愛一個人,這個理由是站得住腳的。爲什麼?因爲他和你在一起,感受不到寂寞了,那這就是愛。他與不愛的人在一起,仍然會感到寂寞的。
還有一句話說,孤單是一個人的狂歡,狂歡是一羣人的孤單。前面一句話,咱們就不說了。後一句話,在這裡就說得通了。爲什麼一羣人在一起狂歡,還是孤單呢?因爲,這一羣人互相不愛對方。假使這一羣人是互相愛着對方的,那這個狂歡絕對不是孤單了。
互相不愛對方,即便是朝夕在一起,即便是無數人在一起狂歡,也照樣會感受到孤單。甚至,距離越近,越是狂歡,就越會突顯孤單。這個道理,與“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類似。不是實際的路途遙遠,而是心路遙遠。
我們害怕失去親人、愛人,爲什麼?因爲我們害怕孤單。
所以,因爲寂寞、孤單去愛,是站得住腳的。
此時,兩道燈光猛然間照了過來,並且光源距離盧金哲越來越近了。他扭過頭去看了看,知道那是一輛正從遠處駛來的跑夜班的出租車發出的照射光。
這兩道出租車的照射光,突然激發了盧金哲的靈感。他竟然一時間頭腦發熱,想要去找自己的女友了。想到這裡,他就站在路沿向那駛來的出租車擺了擺手。坐上出租之後,他頓時道:“去飛機場!”
來到D市飛機場之後,盧金哲查了下航班,晚上剛好有一架飛往Z市的航班,他興奮極了。他女朋友就是在Z市上學。儘管D市與Z市相隔近千里,但是坐飛機的話,也就是一兩個小時的行程,這是極快的了。盧金哲也不去編程了,當即就買了張去Z市的機票,然後去候機室,等待着自己的航班了。盧金哲家裡還是比較有錢的,要是王元鹿的話,他肯定是買不起機票的。
盧金哲坐在候機室裡,沒有打開自己的電腦把玩,他躺在沙發上漸漸冷靜了下來,便要考慮自己此行會不會帶來什麼麻煩。
他離開學校的原因是因爲自己一時的氣憤,來機場買機票去Z市找女友也是頭腦發熱的舉動,畢竟,現在還沒放假呢!他這是擅自離校了。他掏出手機,給孫不凡發了幾條短信,大概地說了一下自己現在的狀態,然後還是囑咐孫不凡點名的時候替自己答到。
盧金哲本來也有點想與自己寢室的室友也發幾條短信,說一下自己已經準備離開D市幾天了,但是,內心的火氣還沒消得徹底呢,最終就沒有給自己這幾個室友發短信。畢竟,李志民等人出去喝酒不喊自己已經讓他很尷尬了,接着他們幾個又在寢室內大喊大叫地打牌,干擾自己工作,這讓盧金哲真的很鬱悶!
最後,盧金哲安慰自己擅自離校不會帶來什麼麻煩的。他這麼安慰自己也是有根據的。沒錯了,他有一個上大三的老表和他一樣的牛氣哄哄,那老表曾經告訴他,自己在大一開學期間,連續兩個月沒進學校!只不過,他的老表是在外面的一個劇組裡,跟着跑龍套,演電影。而他卻是爲了見自己的女友。
其實,在不少大學裡,只要你考試能過關,連續幾個月不到校,還真沒問題呢!因爲,如果你經常逃課,即便是天天在學校的宿舍內憋着,也和壓根就不進學校的大門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啊!
就這樣盧金哲等到了自己的航班,瀟灑地飛往Z市!他沒有把這件事情提前告訴自己的女友,因爲他想給自己的女友一個驚喜。不過,如果他把這件事情提前告訴自己女友了,估計他女友還會阻止他前來。
兩個小時之後,盧金哲已經站在了Z市的地面上了。
他又打了一個出租,直接前往自己女友所在的大學。等他到達自己女友的大學Z大的外面時候,已經是凌晨3點鐘了。這個時間,是平時他們聊天完畢,互相說晚安的時間啊!他慌忙拿出自己的手機,與女友通話。不過,他還沒有說出自己已經坐飛機來Z市的事情。他女友責備他爲什麼凌晨的時候,電話關機了,他只是說自己的電池沒電了,充電器也有毛病了。其實,那個時候,他是在飛機上啊。
糊弄完了自己的女友,盧金哲就在Z大附近的旅社租了一間屋子,睡覺去了。
他自己想着,等到明天醒來之後,要先去花店買一朵玫瑰,然後直接去Z大里面給自己女友一個驚喜。同時,他發現,這旅社裡幾對開房的情侶,雖然不知道是不是Z大的學生,但他還是挺羨慕的,心想着自己這次最好也能帶着女友出來開房。想着想着,盧金哲就進入了夢鄉。
一覺醒來,已經接近午時了。
盧金哲快速地洗漱完畢,簡單地吃了點飯,就趕往Z大附近的花店買花去了。
一切準備就緒之後,他一個人悄悄地走進了Z大校園裡。我想,天底下的學生,大抵都有點類似,畢竟都是承受着同樣地應試教育熬出來的。回想下,我上學是時候,若是在馬路上做了什麼好事的話,那些大媽大嬸肯定會說,一看你就是個學生。我當時就很鬱悶了,難道我天生就長得像學生。
現在,我稍稍明白了點,天底下的學生,大抵上還真有點神似呢。有的打工仔,也是年紀輕輕的,但他不是學生,有點社會經歷的話一眼就看得出來。就像經驗豐富的警察,能夠在茫茫人海當中發現小偷一般,小偷的那眼神在警察看來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樣,然而沒經驗的人自然是看不出來的。
所以,盧金哲走在Z大的校園裡與周圍的學生幾乎就沒什麼兩樣。除了他手中的那朵玫瑰比較吸引眼球之外,其他的地方就與四周幾乎融爲一體。
他經常與自己女友通話,所以知道自己女友所在的院系班級,以及常常會去的地方。他的女友告訴他,在自己的教學樓下面有一處小花園,花園裡有一個八角亭。她吃過飯之後,就喜歡在八角亭裡與朋友一起閒坐一會,放鬆心情。所以,盧金哲的目的地就是那個八角亭。
大概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盧金哲終於看到了那個八角亭。他現在只是遠遠地看着這個八角亭,還沒有走上前去。
不過,他似乎看見了一頭熟悉的秀髮,那秀髮曾經被他撫摸過很多遍,上面有自己的烙印呢。他又朝着八角亭走近了幾分,看的又清楚了幾分。沒錯了,那頭秀髮就是自己女友的。女友沒有騙自己,她吃過飯喜歡與朋友一起去那個八角亭散心。但是,盧金哲又看到了差點讓自己當場休克的內容。
現在那頭美麗的秀髮上,多了一隻手,那手正在愛撫那秀髮!那手是一個很結實寬大的手,一個男性的手!
盧金哲手裡的玫瑰被他捏的,花瓣逐漸脫落,隨風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