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芸心裡極酸,“我也想見見。”
她不是傻子,何況對在意的人越發敏感,早就看出他的異樣。
心裡酸的發酵,只是不好發作而已。
於澄明不假思索的脫口而出,“最好不要見。”
這下子連李芬芳都忍不住發問了,“爲什麼?”
方子玉心裡突然閃過一首詩詞,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要是沒遇上她的話,就不會受這樣的思念之苦。
但若是重新選擇,他還是會選擇遇上她。
他最初的愛戀,一生的情劫,但哪怕再苦再痛,也不後悔。
於澄明嘴角揚起一抺苦澀的笑意,“因爲見過她的人,不管男女,此生都不會忘記。”
她就像那團肆意燃燒的火焰,鮮明的愛恨,鮮明的個性,讓人印象深刻,足以銘記一生。
愛也好,恨也罷,都會成爲一道刻骨銘心的烙印。
李芬芸心中嫉妒交加,變了臉色,忍不住發問,“小侯爺,難道你喜歡她?”
語氣中隱隱有質問的味道,讓方子玉心裡不舒服的很。
他喜歡誰,是他的私事,至於讓人當衆問出來嗎?
再說她有什麼資格質問他》又不是他的至親朋友,一個不相關的人而已。
不過他面上絲毫不露,回答更是滴水不漏,“當然喜歡,沒有人不喜歡她,方家上上下下都被她的風采折服,無不敬佩。”
他將話都說到這地步,自然無人敢再駁。
方家是什麼人家?他們喜歡的人,不是普通人能詆譭的。
李芬芸眉宇間有絲妒意,嘴脣動了動,不知想說些什麼,但被李老爺子的眼神逼了回去。
她只好酸溜溜的道,“聽你們這麼一說,我更想親眼見見那位小姐了。”
只要見到親人,才能知道他究竟喜歡什麼樣的女子,不可諱言,她有跟白芊芊一較高下的心思。
李賢也喃喃道,“我也想見見是何等的人物。”
白家在世人眼裡,向來籠罩着一層神秘的面紗。
一舉一動,引人注目,並且津津樂道,樂此不疲。
方子玉不置可否的搖搖頭,那樣的女子豈是一般人想見就能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