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麼的,分明很普通的五個字,沈初卻忽的紅了眼眶。不是感動,而是那種由內而生的熟悉感。
沈初的童年過得如履薄冰,胡美萱脾氣不好,沈高更不會護着自己。但凡胡美萱有丁點不高興的地方,都會將氣撒到沈初的身上。
捱餓捱打都是家常便飯,雖然名義上是沈家大小姐,但卻住在堆滿雜物的小小房間裡,胡美萱專注扇巴掌三十年,每次都能將沈初打得分不清東南西北。
誰都不知道,雖然那個小小的房間寒酸得不行,但卻是沈初獨自舔舐傷口的美好天堂,每當回到自己那個小天地的時候,沈初才終於覺得有了自我,可以放肆的抱着被子哭一場。
沈謙比沈初大整整四歲,沈謙德智體美全面皆優。是胡美萱的驕傲,外界都不知道沈謙是胡美萱領養的孩子,沈謙很爭氣,所以儘管是和沈家以及胡美萱都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但卻過着大少爺一般優渥的生活。
反而是正統的沈家大小姐沈初,反而過得不如沈家的一條狗。
起初沈初是不喜歡沈謙的,因爲他似乎對所有的東西都漠不關心,甚至在眼睜睜的看着她捱打的時候,他都不會多看一眼。
只是每次沈初捱打以後,都會在她的臥室裡發現一管藥膏,沈初一直以爲是沈家哪個傭人見她可憐,所以才放在門口的,所以心安理得的用了。
直到有一天,沈謙突然穿着一身球服出現在她臥室門口,也不知道在門口站了多久,一直到沈初把臉上的腫痕都擦了藥之後,他纔不冷不熱的淡然開口:“原來臉是被打腫的,我還以爲你是嬰兒肥。”
“……”沈初被門口突然之間出現的沈謙,着實嚇得不輕,在沈家,她活得像個驚弓之鳥。
可是……
嬰兒肥是什麼鬼?每天看着她捱打的時候,淡然冷漠的從她身邊走過去的人,莫非不是沈謙,而是他的靈魂嗎?他分明是眼睜睜看着她被胡美萱扇耳光的纔是。
那會兒七八歲的沈初,委屈極了。認爲沈謙就是故意來取笑她的。
可是沒想到他會突然上前,將籃球塞進了她的懷裡。
錯愕的沈初伸手抱過籃球,感覺那顆球似乎特別龐大。
他剛剛打完球的手,還有些髒。
然而卻無比溫柔的撫上了她微微腫起來的臉頰,聲音很輕柔,帶着喑啞的語調對着沈初開口,他說:“以後我保護你吧!”
那時候對着她承諾的聲音,真的好像此時此刻這一句溫柔有珍惜的‘初初,你瘦了’。
沈初不知道自己愣了多久,才能夠裝作若無其事的笑着迴應了一句:“大概是現在不會捱打了,所以看着就瘦了。”
“怪我嗎?”沈謙後面的話沒有說完,但是沈初知道,沈謙想問的是,她有沒有怪他的不辭而別。
回憶就像是朔料袋子裡裝着的水,一旦有了缺口,便會源源不斷的涌出來。
沈初看着沈謙那雙好似蘊滿了星星的瞳孔,心裡抽了一下,說:“不愛了,所以不怪了。”
她的聲音有些薄涼,有些冷漠。
不再是當年沈謙記憶中的那個女孩兒,曾經的那個女孩兒,有着最倔強的外表,即便被人踐踏在腳底下,也依舊我行我素的保持着高傲的頭顱,但是卻裹着一顆溫柔的心。
而如今的沈初,外表變得柔弱了,讓人越發想要保護了,可是心卻越來越冷,讓人無法靠近,無法融化。
十八歲的時候,沈初以爲自己沒了沈謙,就是沒有了靈魂的軀殼。可是現在才知道,人都是很薄情的動物。時間是治癒悲情的一劑良藥,也是發現一段新感情的催化劑。
就好比當年她蓄謀已久跋山涉水孤注一擲的去美國找沈謙,最後卻遇到了季黎,擁有了黑土。
她從不後悔自己的選擇,只是有些可惜和沈謙之間的錯過。
可是緣分這個東西本來就是這樣,該錯過的,始終都要錯過的。
沈謙看着沈初有些憂傷又淡然的語氣,突然伸手摸了摸沈初柔軟的長髮:“頭髮長了,美了不少。”
沈初像是躲避瘟疫一樣,一下子朝着身後靠去,直直的撞在了車玻璃上,腦仁撞得生疼。她略有些驚恐的目光看着跟前的男人,小鹿斑比一樣純淨的眸子蘊着不安。
沈謙笑了,又轉換了話題:“那束花,收到了嗎?”
男人輕輕地眨了眨眼睛,纖長的睫毛比沈初還美。只是一雙眸子,不知是不是黑夜的原因,顯得有些陰鬱……
洋甘菊,沈初最愛的花,確切的來說,這是因爲沈謙,她才愛上的花。
沈謙第一次送她花的時候,是她十四歲的時候,那年,沈謙十八。
十八歲的沈謙,變得有些奇怪,雖然他對沈初還是一如既往的好,但沈初總覺得他有心事。
她把他當做她最親最親的人,她只是想開口問他到底在煩惱些什麼,可是沒想到沈謙生平第一次對着沈初發了脾氣。
然後他離家出走一個星期,沈家的人竟沒有一人派人去找過他的下落。沈初心裡越發惶恐,她突然好後悔當初自己多管閒事,每日每日的擔驚受怕,生怕他再也不回來了。
可是一個星期以後,他又完好無損的回來了。還送了她一束洋甘菊。
他告訴她,洋甘菊的花語是苦難中的力量,不輸給逆境的堅強,還有逆境中的活力,也意味着親密的交往,不過最深的意思就是和好以及求原諒。
沈初至今還記得,那時的沈謙穿着一件白襯衣,和一條淺藍色的牛仔褲,在夕陽的餘暉下,一米八幾的個子,被陽光拉得格外欣長。
他拿着一束搭配着滿天星的洋甘菊,笑着問她,是否願意原諒他。
沈初笑着撲進了他的懷裡,眼淚濡溼了她的白襯衣,那也是第一次,她把‘哥哥’這個稱呼,變成了‘小謙’。
沈謙問她爲什麼要叫‘小謙’,沈初說:“電視裡說,哥哥是要娶嫂子的,哥哥有了嫂子就不會保護我了。我還沒有長大,所以就算做個壞丫頭,也不要繼續叫你哥哥。叫‘小謙’,那你就是我的朋友了,朋友是不離不棄的。”
沈謙笑了,伸手揉了揉沈初的一頭短髮,然後突然低頭看着她說:“那你把頭髮留長,不然我帶你出門,別人還以爲我帶了個小弟。”
從那天以後,沈初就蓄起了長髮,她是個討厭麻煩的人,長頭髮無論是洗還是吹,都很麻煩,可是卻爲了他,她甘願麻煩……
誰知,這長髮,一留,便留到了現在……
現在回頭想想,儘管她把‘哥哥’這兩個字改成了‘小謙’,儘管她爲他的一句話而留起了長髮,儘管他沒有結婚,可他還是不聲不響的離開了……
沈初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看着沈謙:“花很美,我很喜歡,但是我老公不喜歡,所以,恐怕我以後也不會喜歡了。”
突然,沈謙那一雙強而有力的手一把將沈初抓住,邪侫的眼底帶着妖冶般的深邃,他修長的手摩挲着沈初的無名指,然後強硬的將那枚戒指套在了沈初白如蔥尖的指關節下。
“你瘋了嗎?”沈初擡起手來就給了沈謙一巴掌,那速度快得讓自己咋舌。甚至她的大腦都還沒有跟上,巴掌就已經落在了男人的臉上。
沈初這力道不小,以至於沈謙愣是被她打得臉歪到了一邊去……
“對不……”沈初下意識的想道歉,可是話到了嘴邊,卻又僵住了。
無名指上的鑽戒,就像是一枚長在了指縫中的毒瘤。沈初拼了命的想將戒指取下來。
可是那枚戒指卻像是箍在了指關節處,沈初越是着急,就越發取不下來,直到手指紅腫了,就越發摳不下來了。
她覺得現在的沈謙,有些喪心病狂,可是卻覺得自己也正常不到哪兒去。
終於,她安靜了下來,不再糾結於手指,而是看着坐在旁邊的沈謙,伸手抹了一把有些乾澀的眼睛,質問他:“爲什麼回來?爲什麼這時候回來?爲什麼還要回來?爲什麼要把戒指套在我手上,爲什麼要錯過我?爲什麼要在錯過我之後又來擾亂我的生活?爲什麼要讓我討厭你?爲什麼要讓我恨你?爲什麼?!!”
“因爲怕你忘記我。”男人俊美如玉的臉上,劍眉入鬢,雙眼黑如點漆,黑白分明的眼睛,彷彿夜空中最璀璨的星子,綴滿星光。
那麼深情款款的看着她說:“愛我一輩子,恨我一輩子,終究都會記得一輩子,不是嗎?”
大概是沈謙的目光太深邃,太幽遠,所以沈初愣了好一陣,纔回:“不會的,我不會恨你的。你變得那麼陌生,陌生得讓我看不到一點當初的影子,我又怎麼會恨一個陌生人?”
沈初話音剛落,旁邊的車門突然被人從外面拉開。
沈初錯愕的回頭,只見季黎單手撐在了車門門框上,彎下腰來,嘴角噙着一抹意味深長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