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路熙然的語氣真的很冷,但是不得不承認的就是,他說得很有道理。只要是他季黎想做的事情,就沒有做不到的。
即便她艾琳娜阻止了這一次,也會有下一次,除非把沈初弄死。
她艾琳娜還不至於爲了一個微不足道的婚禮就把沈初弄死,就算沈初要死,那她也會安排一個讓沈初和季黎都無法抗拒的理由,借刀殺人。
所以,其實艾琳娜雖然回國了,但是就像路熙然所說的那樣,她不至於真的傻到親自去阻止這場根本沒有任何意義的婚禮。至於在婚禮當天,綁架和傷害沈初這樣的事情,她是自然不會做的。
只是……
路熙然將艾琳娜直接送到了酒店,文洛送來了她按照沈初的婚禮禮服量身定製的敬酒禮服。
雖說是無心在沈初的婚禮上做什麼手腳,但是,讓沈初安然無恙的舉行這次婚禮,恐怕也不是艾琳娜的作風。
還真挺好奇,當自己和沈初都穿着一模一樣的禮服出現在婚禮現場的時候,會是怎樣驚豔的畫面……
……
次日,沈初一大早還沒睡醒,就被歐萌萌帶着化妝師跑來幫她穿上了婚紗,以及專門定製的水晶鞋。
七寸的水晶鞋美不勝收,讓沈初當真有種入墜童話故事的感覺。
季黎早就不見了蹤影,聽歐萌萌說,在舉行婚禮之前,也就是中午十二點之前,她和季黎是不能見面的。
其實……
她還挺好奇季黎穿着一身白色燕尾服的模樣,他如此挺拔的身高,穿着燕尾服的模樣,配上那精緻絕倫的五官,讓人光是想想就覺得完美極了。
任由着化妝師在她的臉上擺弄着,不知過了多久,沈初只覺得自己迷迷糊糊的好似睡了一覺,等到再度醒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竟然變了一番模樣。
鏡子裡,化着精緻妝容的自己,就像是另一個魔幻世界裡走出來的高貴優雅的公主。
一身乳白色塔夫綢拖地的長裙婚紗,上面綴滿了1萬多顆珍珠和亮片,以及花朵圖案的緞紋刺繡,裙身上全是手工刺繡的蕾絲,以及象牙色絲線圖案,墜地裙襬充滿優雅的古典美。婚紗的拖尾長達25英尺,看起來端莊卻不失奢華。
她微卷的長髮被化妝師的一雙巧手給盤了起來,造型唯美而優雅。頭上的皇冠格外的引人注目。沈初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化妝師略有一絲興奮的指着皇冠對着沈初說:“季太太嫁給季總,當真是讓人羨都羨慕不來的幸福。您頭上這頂天鵝皇冠雖然很小,但卻是十分華麗的鑽石王冠是由vancleef&Arpels珠寶公司製造的,是當年摩納哥作爲禮物送給格雷絲王妃的,在1967年她曾佩戴它出席伊朗國王的加冕禮,但它的來源不知,並且至今下落不明。萬萬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
聽着化妝師這激動的介紹,沈初也知道這王冠的確十分貴重。
心底的幸福感,一瞬間就像是發酵的泡泡一樣,從心底伸出溢了出來。
歐萌萌已經換上了短款的伴娘服,露出修長白皙的雙腿,只是可惜膝蓋上有些淤青。
沈初關切的問歐萌萌:“膝蓋怎麼了?”
歐萌萌這才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膝蓋,方纔注意到竟受傷了。尋思了一下才想起,一定是前天晚上被季羽‘端’起來了以後,又被他冷漠的丟在沙發上,最後受到驚嚇的她,不小心從沙發上摔倒在地上,所以才導致的……
“完了完了,早知道就選擇長款禮服了,丟死人了不是?咋辦?”歐萌萌一臉無辜的看着沈初問。
沈初笑着看了一眼身後的化妝師,對着歐萌萌說:“要不抹點粉底遮住?”
歐萌萌覺得這個可以有,所以直接拉着化妝師說:“我們去隔壁吧,你順便幫我檢查一下其他地方有沒傷。”
說完,歐萌萌拉着化妝師就跑了。
沈初掏出手機,雖然知道雲錦現在可能在秀場,根本就沒空理會自己,但是沈初還是給雲錦發了一條短信,問她大概什麼時候過來。
悲涼的是,結婚這麼大的事兒,沈初身邊除了黑土以外,竟沒有一個親人。而唯一的閨蜜,也極有可能不會出現在她的婚禮上。
悲從中來,最遺憾的是,無名指上的戒指,竟取不下來。
昨晚,沈初和季黎商量好了。儘管季黎真的不介意這枚鑽戒,因爲他已經花錢買下了,可是在沈初的內心深處,這枚戒指始終是沈謙送的。每當她看着這枚戒指的時候,想起的人,必然是沈謙。
所以雖然季黎不介意,但是沈初還是打算今天帶上不會透明的白手套,然後讓季黎把他準備的戒指帶在她的右手無名指上。
就在她低頭看着手中的戒指發呆的時候,等候室的大門突然被人從外面推了開來。
沈初以爲是歐萌萌,所以直接轉身看着門口的方向揚起脣角,然而一句‘萌萌’這兩個字還梗在喉嚨裡沒來得及說出口,她就已經看到了站在門口的沈謙。
他只穿着一件簡約的白襯衣,甚至沒有領結和領帶,深灰色的西褲包裹着修長的雙腿,深灰色的西裝外套隨意的搭在他的臂彎上。手腕上價值連城的腕錶,搭配着精緻的袖釦,讓沈謙看上去格外的矜貴。
沈初皺了皺眉,終究冷練出聲,卻是叫了一句久違多年的:“哥,你來了?”
站在門口的沈謙,身子很顯然的,狠狠地,頓了一下……
他來沈初休息室之前,想過挺多開場白,卻無論如何也沒想到,會是這樣。
她的一聲‘哥’,徹底把他打入了十八層地獄,甚至一點念想都不留。
他其實一直都知道沈初的脾性,她愛憎分明,嫉惡如仇。披着世界上最堅硬的外表,卻有着最柔軟的心。她愛的人,她可以奮不顧身,哪怕是飛蛾撲火,也在所不惜。一如她當年和沈家決裂,跑去美國尋他的消息,那樣勇敢,那樣無畏。
可是當她不愛一個人的時候,她絕對足夠絕情,甚至是一點念想都不會留給對方。
而如今她這語氣,是在生生的拉開他們之間的距離,是在把他們之間當年那僅存的曖昧,都歸咎到親情的層次上去。不留一點餘地。
沈初以爲當自己如此絕情的開口之後,沈謙會轉身離開。
然而……
他終究不是當年她記憶中的那個少年了。
沈謙非但沒有離開,反而是邁着優雅的步子走了進來。
然後,隨手關上了休息室的大門,反鎖。
沈初有些慌了,曾經她以爲自己是瞭解沈謙的,可是直到當年他一聲不吭的消失在自己的世界,如今再用站在食物鏈頂端的姿勢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她不得不承認,她是真的不瞭解他,一點也不瞭解。
所以當他冷漠的回頭伸手反鎖大門的時候,沈初慌了……
頭頂巨大的水晶燈,照耀在男人英俊的五官上。他真的變了不少,五官變得越發英朗了,也越發讓人覺得冷硬和高貴了些。
他朝着沈初的方向漸漸逼近的姿勢,帶着強烈的壓迫感,讓人完全無法忽視,從小她就沒有和他直面的勇氣,更何況是如今。
時間在變,她在變,沈謙也在變。可是沈謙給她帶來的那種壓迫感,卻一直沒變。
就在沈初退無可退,後腰不得已的壓在了化妝臺上的時候,沈初才終於認輸投降:“你是來祝我新婚快樂的嗎?”
沈初冷漠疏離的問話,讓沈謙不悅了。
但他卻沒有反駁,而是突然執起沈初的手,然後含情脈脈的看着她說:“我本意是來幫你解開這枚戒指的,不過……”
沈初下意識的抽回自己的手,擰了擰眉,然後又將手放到他面前,生疏的道了兩個字:“謝謝。”
沈初當真以爲沈謙是真的有這麼好心,真的是過分來幫她拿掉手指上的戒指,然而事實證明,她着實有些天真。
沈謙將一條領帶放在了沈初的掌心裡,然後低頭問她:“會系嗎?”
她搖頭,冷硬的從漂亮的薄脣裡憋出兩個字:“不會。”
天真的以爲自己說不會,他就不會勉強自己了,然而卻沒想到他會直接把領帶掛在了脖子上,然後握着她的雙手,用那柔情似水的語調說:“我教你。”
時間好像又回到了多年前,他穿着白襯衣送了她一束洋甘菊,她死皮賴臉的叫他小謙,然後她天真爛漫的問他:“你以後穿白襯衣會搭西裝嗎?”
“會的吧!”當時的沈謙笑着伸手掐了掐她那還略有些嬰兒肥的小臉。
她臉上洋溢着幸福又期待的笑容,攥着他的胳膊說:“那我現在就學系領帶,將來要做第一個給你係領帶的女孩,好不好?”
“好。”當時的他回答得那麼篤定。
時過境遷,當初的畫面還歷歷在目,只是眼前站着的人,卻已經不是從前那顆心了。
她有些用力的從他的掌心裡抽回自己的手,怔怔的看着他說:“對不起,學了那麼多年,還是沒學會領帶該怎麼系。”
“那剛好,這麼多年,我也沒找到那個幫我係領帶的女孩兒,自己倒是學了不少花樣,就是從未實踐過。”沈謙再度抓住她柔嫩的手,修長白皙的手指摩挲了一下沈初無名指上的那顆鑽戒,他說:“今天我教你,系完我就幫你把戒指解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