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氏丈夫拖兒帶女,在鄉親們的幫助下弄着趙氏屍體去縣衙遞狀紙,當時在金城縣做知縣的是個四川巴中人,姓薛名瑞字建邦。一嘴四川話,上了大堂才用半撇子京話,也弄的人們似懂非懂,不過此人爲官到也耿直,也稱的上清政廉潔,在金城縣也算口碑不錯。
趙氏丈夫及鄉衆鄉鄰,到了縣衙讓衙役進去通報,有告狀的冤主前來鳴冤叫屈,那薛知縣正與縣衙裡的主薄正商量有關征稅納糧的事,主薄也是知縣的下屬的一個九品小官吏。當時的大清朝有的縣有縣丞一職,也相當於知縣的一個參謀吧,但據我考證當時金城縣確實沒有縣丞,只有主薄一職。
對於清朝的知縣,雖說有朝廷定奪,當時全國有1358個縣,所有的知縣其實還是有省裡來調動安排,朝廷安排了省裡可壓下,那兒有調動省裡也可確定去留。
據金城縣當時的情況,縣衙各職加起來也有150來號人,這主薄的來源可由當時的監生、吏員、宣課司大使、兵馬司吏目、司獄、府稅課司大使、州吏目、府倉大使、巡檢、典史、道庫大使中提撥。正說着話,有人報有案子了,有人來告狀。
這薛大人一聽,吩咐衆人先散會,先處理一下案子。於是有長隨跟着出來到了大堂。長隨,也稱長班,是縣官普遍使用的家奴、家人,但他們不是那種沒有人身自由的奴婢,而是專門投身衙門以當奴僕爲職業的人,他們與縣官的關係是僱傭關係,人身依附性不強,並可以自由地擇主,今日同李官一起上任,明日又可投奔張某衙門;他們的職責是幫辦公務,不同於伺侯主人生活起居的奴婢,其從事的公務主要有門上、司印、簽押、司倉、跟班、值堂、書啓、呈詞、執貼、傳話等。
衙役把趙氏丈夫領進大堂,其餘人都在大堂門口等待傳喚。薛大人見堂下站着一個老實巴腳,一臉悲痛欲絕的中年漢子,便問了問那鎮那村的,姓氏名誰,並所爲何事而來。
趙氏丈夫也簡單地回了知縣大人的問話,便把狀紙遞了上去,那薛大人看了看狀紙,也點頭稱好。然後問:“你們村這‘活閻王’太冒皮皮(四川話,不知天高地厚)了吧?光天化日乾坤朗朗竟然目無王法這分明是跟老子叫板,三班衙役,給我傳嫌犯到案!”
當時的大清朝所謂的三班衙役即皁、壯、快三班。是州縣衙門一個龐大的階層,最低級的組織。一般來說,皁班值堂役,快班司緝捕,壯班做力差,其實也沒有截然分開,皁、壯二班共負內勤、站堂、行刑、警衛、呵道等責任;快班又分步快和馬快,專管緝捕。所謂“三班衙役”,也只是個概稱,實際上也不只三班,除了皁、壯、快三班外,還有民壯、弓兵、糧差、門子、禁子、廚夫、傘扇轎伕等,也屬於這個階層。
薛大人發了話,立刻有人去照辦,並且不費什麼功夫就把“活閻王”帶了回來, 那“活閻王”似乎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薛大人問話他也只是回答,趙氏出言不遜,辱罵在先,不慎失手將趙氏打死。己經作了賠償,如果趙家覺有什麼不妥,望大人調停。
這薛大人也是近五十多的人了,安當時大清官吏退休由七十歲改至六十歲,本來薛大人想在好好幹幾年,把地方人弄的太平無事後全身而退,沒想到今天遇上了這麼個茬,薛大人有點來氣。心想,瞧你小子也不個是什麼好東西,對老子還鬼迷日眼地(鄙夷),殺了人你想撇脫(簡單)了,你以爲弄死人家一隻雞一隻狗嗎?這叫人命關天,賠錢了事?毛線(扯淡)!
薛大人見“活閻王”大有藐視公堂之意,看來不給你點顏色看看,你就鬧不清什麼是王法二字,好罷,便怒喝一聲:“來人,如此歹人,給我按下杖十再說!”下邊衙役一聽,不容這“活閻王”有什麼反應,按下就要打。
薛大人身邊的長隨遞個眼色給他,這薛知縣才一擺手對“活閻王”又道:“本官一向曲直分明,從不濫用私刑,你可有話說?”
這“活閻王”也不是傻子,聽出了這薛知縣的弦外之音,也是恐怕撞上了棘手或不利仕途的事。他火燒眉毛先顧眼前。忙說希望大人搞擡貴手從輕發落,看在親戚也在京城爲朝廷效力的面子上,並說了親戚是國子監祭酒的級別。
這薛知縣一聽還真是有所顧慮,不收拾這小子太可恨,收拾吧鬧不好把自己搭進去。人家那親戚根本與自己沒在一個檔次上,拾掇他一個小小的知縣那簡直是易如反掌,他琢磨了一下,慎重些比較好。於是說:“嫌犯暫時羈押,待查明後再定。”
就這樣案子就被壓了下來,很快“活閻王”的家人就把這事通知了京城裡做官的親戚。那親戚也是挺惱怒,本來康熙大帝對法律還是相當重視的,你個“活閻王”需要什麼就告訴我,我會盡力幫忙,你說你沒事給我鬧出人命來,你叫我怎麼救你?
不管吧又是親戚,將來回鄉一提我是這個六親不認,四六不懂的人,真是無顏見江東父老。可管吧我就要徇私枉法,鬧不好我也受影響。唉,簡直是混帳透頂!淨給我惹是生非,你以爲這大清朝是咱家的呀?
這國子監祭酒的親戚發了一頓牢騷,也要想個周全之策,自己讓人回金城縣周旋也是不合常理的事,讓“活閻王”家人捎書信也恐怕不妥,還是想個萬全之策。
想來思去就想了到了同朝爲僚的大奎先人大理寺卿,一來是同鄉都是金城縣人,二來他也是主管法律的最高長官,說出話來以較合適。平時他們也私交甚厚,對於互相的底子都比較瞭解。
這國子監祭酒的親戚知道大奎先人愛財如命,便暗示“活閻王”家人送些禮物過去,並自己再去過去打個招呼,也許能躲過此劫。
當時清代的法定刑罰是笞、杖、徒、流、死五刑。清朝規定縣官只有判決笞杖罪100杖的權力,但是地方官卻私自實行法外之法、刑外之刑,大搞刑訊逼供,而致死人命的事卻屢屢發生。當時大奎先人很明白,對於在老家金城縣當知縣的這個薛知縣,他是有所耳聞的。
他知道這個人爲官還算清廉,也有嫉惡如仇的性格,這“活閻王”栽到他手裡恐怕難逃法網。只有從速纔可能把事處理好,當時官場上勾心鬥角也很複雜,這大奎先人雖說是個貪財的人,但是前幾年康熙爺懲治腐敗的事也是讓他記憶猶新。他收斂了好多,不再敢明目張膽的索賄賂。
事情是這樣的,當年康熙爺爲了邊關防禦,特從朝廷中撥鉅款給甘肅省安西縣,建一座軍事防禦城。當時從朝廷派要員程金山父子,親自監督此事。程氏父子領命到達這荒涼偏遠的地方後,擡眼望去,沙丘連綿,千里無人煙.心想:康熙帝日裡萬機,哪還有閒功夫來此巡遊呢!於是便動了私心,在建設工程時,大肆貪污銀款,草草修了一座小土城便交了差。
可是沒過幾年,康熙爺忽的想起了此事,自已投重資修建的防禦城如今不知怎樣了。便派一欽差去視察,欽差回來後,不敢隱瞞只好把情況如實上報。
康熙聽到彙報後,龍顏大怒,批示一查到底,待查明真相後,康熙毫不手軟,立即下令將程金山父子處死.爲了殺一儆佰,康熙別出心裁,命人將程金山和他兩個兒子的頭顱割下,並取下三人後背的皮,做成了兩件可以展覽的警示作品.人皮鼓和人頭碗。具體做法是:將程金山兩個兒子的頭蓋骨反扣在一起,中間用白銀雕刻成二龍戲珠鑲成鼓架,上下鼓面用他們脊背上的皮蒙制而成一個人皮鼓,再用程金山本人的後腦勺做成一個人頭碗。
另外還在那兒修了一座寺,叫永寧寺。並派專人值班,每日擊人皮鼓以警示後人。
時至今日,那永寧寺還在,供遊人參觀。
大奎先人當然不敢再迎風而上,所以對“活閻王”送什麼禮沒有什麼計較,但是對於同僚同鄉的面子他還是要給的。說不定那一天會用的上這位同鄉,所以這大奎先人態度還是比較積極的,很快就從京城派出人來,明說有其他公幹,其實就是針對這趙氏案子而來。
按當時大清律這“活閻王”必死無疑,至少也要杖100,流放3000裡。不死也要活扒層皮,但是還是大奎先人救了這個“活閻王”,儘管當時薛知縣對於量刑有異議,但也沒有什麼好辦法。京官有權,把這“活閻王”提走了,後改爲因失手致人死亡,杖60流放2000裡了事。
趙氏丈夫不服,還想上告,可是告狀需要錢啊,趙家餬口都成問題,所以也只好作罷。
這個事看似告一段落,其實遠遠的沒有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