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男人的語氣裡沒有輕佻,只有純粹的疑問。
也是,如梭吧並不適合一個人前來,主要是酒吧的氛圍和播放的歌曲,讓這裡的客人一般不是前來體驗浪漫的情侶,就是三兩成羣過來懷舊的朋友。獨身男女要去,也會去酒吧街上那些勁歌熱舞的Pub或者Disco,畢竟那裡纔有更多結識異性的機會。
方靜剛到S市的時候,也去過幾次酒吧街,那裡的酒吧時尚、張揚,經常可以看見一個個打扮性感的女子流連吧檯和舞池之間,展現或嫵媚或妖冶或冷豔或驕狂的一面。S市是一個奇妙的地方,白天西裝革履、循規蹈矩的精英白領,到了晚上也可以搖身一變,變成放蕩不羈、離經叛道的色情男女。於是,燈紅酒綠下,人們在慾望的海洋裡試探,追逐,碰撞,又分開。在夜色霓虹的迷惑裡,這些動感狂野的酒吧和D廳成爲最佳的風月場所,風情萬種的女郎施展渾身解數,勾引早已蠢蠢欲動的狂蜂浪蝶,或者追求一夜情,或者垂釣金龜胥。方靜自問對兩者都不感興趣,也忍受不了那裡的喧鬧,因此去過幾次後便沒有再去了。反倒是無意中發現了這間懷舊的如梭吧,覺得很對口味,漸漸地成了這裡的常客。
發現男人望着她似乎還在等待回答,方靜忙回過神來。“對,你也是?”
這種相貌出衆的男人一個人來如梭吧,比她這個奔三女人單獨出現在這裡更顯奇怪。
“被人放鴿子了。”
怪不得。
“竟然有人會放你鴿子?”方靜還真是奇怪,不管這個男人內在如何,外表上還是挺出色的。
“你也不信吧?”男人露出半是戲謔半是自嘲的表情。
“呵呵!”方靜忍不住笑了。
“你經常一個人來這兒?”
“嗯,喜歡這裡的氛圍。”方靜想了想,又補充道:“還有這裡唱的歌。”
夕陽醉了,落霞醉了,任誰都掩飾不了
因我的心,因我的心早醉了
是誰帶笑,是誰帶俏,默然將心偷取了
酒醉的心,酒醉的心被燃燒
……
是張學友的《夕陽醉了》。
“啊!”男人的驚叫嚇了方靜一跳。
“這首可是我高中時的飲歌!”
“哦?”飲歌是個粵語詞,是指最喜歡最拿手的歌。這個男人居然知道飲歌是什麼意思,甚至還會唱粵語歌?可是聽他的口音並不像廣東人。
“你是廣東的?”
“唔系(不是),不過初中時系(在)香港住過三年,高一之後先返番來(回來)大陸。”男人用粵語回答,雖然帶着少許北方口音,卻說得非常流利。
“原來如此,那怎麼高中時的飲歌是粵語歌呢?”
男人左眼輕快地一眨,“這首歌女孩子喜歡聽!”
法國男人說話時很喜歡眨單眼,經常給人放電的感覺,不過方靜很少見中國男人這麼做,而且還做得如此自然。眼前這個男人眨單眼眨得性感之餘,又帶着一絲頑皮的味道,讓方靜忍俊不禁,“你一定用這首歌哄了不少純情少女的芳心吧?”
“也沒有多少,那時候的女孩子已經很精明,哪有唱一首情歌就能哄得到的?”
“是嗎?原來我從以前就不怎麼精明瞭,呵呵!”
男人的臉上浮起淡淡的笑容,問:“你是廣東人?”
“聽得出來吧?”
“還好,你的口音不算很重。”
……
兩人一邊聽歌一邊聊天,從中學到大學,聊的有當年的樂壇八卦,也有各自的經歷趣聞。他們年紀差不多,所以很多歌曲都能引起一些類似的回憶。
方靜很久沒有與人聊得這麼暢快。以前她獨坐的時候,偶爾也會有男士過來搭訕,有時候她不予理會,有時候心情好了也會和對方說上兩句。但她本不擅長和陌生人搭話,再加上沒有要討好對方的打算,自然聊天時顯得有些話少。然而眼前的這個男人,氣質高雅卻又平易近人,讓人不自覺地就放下心中的戒備。他言談幽默,而且見多識廣,一下子就能帶出很多話匣子。
男人喝完了手中的Long Island,又點了一杯。
“這次是我的。”方靜右手還拿着酒杯,左手迅速地從手袋中掏出零錢,放到吧檯上。
男人愣了一下,看見她已經伸出去的手,轉而坦然一笑,便也不去拒絕。
接下來兩人一直聊到酒吧打烊了才悻悻離去。
“我去那邊打的了。”方靜說完往街對面的的士站走去,剛邁一步,腳步一浮,幾乎一個踉蹌摔倒,幸好男人及時挽住了她的手臂。
看來今天真的多喝了一些,方靜心想。她知道自己酒量不大,所以平時一般不會喝超過三杯,但今晚實在開懷,結果比往日多喝了一杯。
“謝謝你。”方靜站穩腳步,說:“剛出來有點兒不習慣,現在沒事了。”
男人看着方靜微紅的臉,猶豫了一下,決定說出心裡的話:“還是打電話讓你老公來接你吧?”
方靜一怔,隨即淡淡一笑。“他不在這裡。”左手拇指下意識地摸了摸無名指上的結婚戒指,“今晚我聊得很開心,謝謝你。”
“彼此彼此,”男人也笑了。“你確定要自己打的回去?要不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真的很清醒,還認得回家的路。”
“你如果清醒就不會一個女孩子家半夜三更地一個人回家。”
方靜有點兒想笑:她都二十有八了,奔三的人,還被稱爲女孩子家,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鬱悶。
不過她沒有糾正男人的說法,只道:“你看,我連今晚我們說過什麼話題,聽過什麼歌,都還記得一清二楚,怎麼會不清醒呢?”
男人露出一臉不相信的表情,問:“那最後一首歌的時候我們在聊什麼?”
這個男人,竟然真要考一下她!幸虧她的記憶力一向都好!
方靜想了想,認真地道:“應該在說衛斯理,你說中學的時候你很喜歡衛斯理的小說,而且推理能力特別好,同學們有什麼疑難都會找你,所以大家都叫你衛斯理……對吧?”
“對,不過你卻說,‘真巧,我叫白素呢’。你看,你如果不是醉了,怎麼會把自己的名字都搞錯呢?”
“你怎麼知道我不真叫白素?”
男人挑挑眉,方靜赧然,這個男人不好騙。
“唉,我在網上的名字真叫白素。”取的是一窮二白,我行我素的意思。
“網名?”
“嗯,無聊的時候上網寫些東西,用的就是這個名字。”
“沒想到你是個作家?”
方靜輕笑一聲,“不是,我沒有那麼厲害,只是閒時會寫一些旅遊遊記放,然後到網上和人分享一下罷了。”
男人點頭,表示明白,又道:“我叫賀文昊。”頓了頓,“這是我的真名!”
這時一輛的士來了,停到他們面前。賀文昊爲她打開車門,方靜上車,關門,搖下車窗。“賀文昊,今晚很開心,謝謝,Bye-bye!”
說完,汽車揚長而去,在後視鏡裡,賀文昊修長的身軀逐漸淹沒在墨黑的夜色之中。
方靜收回視線,心中隱隱有一絲愧疚。
別人報了真實姓名,她卻不作迴應,似乎不太禮貌,但是不隨便透露個人信息給陌生人是她的習慣。特別是在酒吧舞廳這類場所,她從來都不會談及過多的個人情況,畢竟這些地方魚龍混雜,碰到什麼人很難說。更何況,本來就是尋歡作樂,聊得愉快就好,對方姓甚名誰又有何干系?反正S市那麼大,日後再見面的機會十分渺茫。
這不是對人情冷暖的看淡,而是人生本就如此,萍水相逢,事後會記得的能有多少人?而保持來往的又有多少人?記得看過一組數據,說在全球範圍內,每個人的一生平均會認識1700個人,而留在社交圈裡的大概會有300個,但真正長久交往的朋友,可能就只有那麼幾個。能在諾大的S市裡相遇並結識,也算是有緣,可緣這個東西,本來就很單薄,以前方靜也信,現在只覺得它飄渺如煙!要說她和賀文昊更像S市這個廣闊空間裡兩條方向不同的直線,偶然相交了,交點就在如梭吧。但是,兩條直線相交,只有一個交點,這是永恆不變的定律。所以,既然交點已過,也就無需執着曾經相交的這條直線叫做什麼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