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章 工會成立及縱火案判決

“勞動法賜予所有合法公民擁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所有僱主擁有自由僱傭勞工、依法制定不低於最低工資的薪酬的權利。請諸位代表各自的利益,和平相處,我不希望蘇州城內再有類似火燒紡織廠這樣的暴力事件再次發生。”蘇州知府陳洪謐親自主持第一個手工業者工會召開的大會。

因爲紡織廠工人火燒紡織廠的事件,陳洪謐雖然不用承擔這個案件的主要責任,但是或多或少受到江淮行省官府的問責,讓陳洪謐並不好受。

之所以蘇州城會發生工人罷工的事情,是因爲蘇州城的紡織業最爲繁榮,勞資矛盾也最爲激烈。

到場的商人代表和工人代表坐在方桌兩側聆聽官府的態度。

“對於工會之中的代表,三年實施一次選舉,最多可連任三期。”陳洪謐又宣佈工會的一些重要的規定,讓這些分別代表着工人利益和商人利益的代表們知道官府規範化處理勞資矛盾的決心。

“我們明白了,可是如果僱主們以解僱作爲威脅來逼迫我們妥協又當如何?”有工人代表不放心地問道。

“任何勞工在勞作前需要與僱主簽訂合同條約,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違背條約則視爲違反法律。沒有簽訂合同條約之人,則按照行業慣例來進行判處,所以諸位受到威脅可以向官府伸冤,或者直接向蘇州法庭提出指控。這些勞動法裡面都有記載,各位回去精讀即可。”陳洪謐說道。

提出問題的工人代表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小人不識字,全是靠義氣被紡織廠的弟兄們選舉出來的……”

一行商人代表則微微皺眉,以後和他們進行談判協商的竟然是一堆不識字的泥腿子,這些人和他們平起平坐有些讓他們受不了。

“不識字可以在每天的勞作結束後到工人培訓班學習文化,識字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說不定能夠給你們未來帶來很大的成就。工人也可以成爲管理者甚至以後你們自己有了本錢以後可以做些小生意,再逐漸做大。”陳洪謐說道。

“工人培訓班?”工人代表們驚異道。

“不錯,工會將聘請教書先生在指定的場所開始識字班,幫助願意學習文化知識的工人識字讀書,這筆費用從工會經費裡面支出,算是給工人的一種福利。”陳洪謐說道。

“我們這些大老粗還能夠識字嗎?”工人代表中認字的人極少,不禁充滿了擔心。在他們看來,認字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甚至很多人從小連私塾都沒有上,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

如果不是通過選舉的方式,他們並沒有資格坐在這裡與富甲天下的蘇州商人代表們平等對話。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各位在工坊和工廠所勞作之苦,怕是還要在認字之上。如果連字都看不懂,又如何通過勞動法爲諸位身後的工人們爭取權益?”陳洪謐刺激道。

“的確我們應該要學會認字,不然連律法都看不懂,當這個代表也太丟人了。”工人代表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感受到了商人代表對於他們的輕蔑,爲不識字而感到羞恥。

陳洪謐微微點頭,常言道知恥而後勇,治下的百姓向學的話,他這個擔任民政官的知府也能夠受到一定的好處。

商人代表對此仍然嗤之以鼻,似乎並不認爲目不識丁的工人們能夠有什麼成就。他們一方面希望工人素質提高來進而提升生產效率,另外一方面又有些擔心工人們識字以後會更加難以控制。

儘管對未來充滿了擔心,工人公會正式成立的消息很快在蘇州城內傳開,幾乎所有的紡織工人們都歡呼一片。蘇州城的紡織業最爲發達,手工業者工會裡面的工人代表主要也是紡織工人,他們是這場罷工運動最主要的受益者,從此以後他們擁有了自己的靠山。

除了正式選舉出工會代表以外,對於火燒紡織廠事件的犯人們的審理也在罷工事件的發源地蘇州城召開。

蘇州城當地的法庭開始審理這一案件,蘇州知府陳洪謐,總兵吳志蔡還有蘇州城一批影響力巨大的人物出庭擔任陪審團。

“縱火犯違反了律法,犯下縱火罪、破壞公物罪、侵犯他人財產罪,罪名成立,主犯吳三被判處死刑。其餘從犯發配到南洋婆娑州煉油廠勞作,按照其行爲輕重勞作年限從五年到二十年不等。”

“對於縱火中造成的損失,此次先由蘇州官府對所有損失人進行補償。以後再發生類似案件,損失由官府和相應的工會共同進行補償。”

蘇州城的法官做出了判決,他的判決將會影響到後代類似案件的判處。

“他們爲我們紡織工人爭取了現在的權益,就這樣被判處死刑也太過分了!”有一些支持吳三的紡織工人們在法庭外圍抗議,覺得用刑過度。

除了這些支持吳三的紡織工人們以外,被逮捕的縱火犯的家屬在外面哭訴,法庭內的陪審團也受到了不小的影響。

陳洪謐、吳志蔡等人面面相覷,看來蘇州城的紡織工人們對這樣的判處結果還並不滿意。可是如果妥協的話以後有人效仿這樣的縱火行爲,說不定會鬧出更大的風波。目前判處的難點就在於縱火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而是單純的財產損失。如果造成了人員傷亡判決死刑,那麼恐怕沒有人反對。

“蘇州城的商業風氣最濃,百姓的思想也最爲開放,怕是這樣一來要重新修改判決結果。”陳洪謐私底下對吳志蔡說道。

蘇州法庭的判處因爲工人們的抗議而暫時休庭,並在經過各方的協商以後,進行首次二審,判決吳三無期徒刑,勞改表現好的話可以改二十年勞作。對於犯人之親屬,官府將保證他們最低的生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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