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比弗斯毫不在意道:“不怕,別看我纔剛成年沒多久,其實我是白銀高級戰士,差一步就能突破黃金。”
“什麼?”李歡假裝不懂,實際上他確實不太清楚,對於這片大陸上不超過劍聖級別的職業劃分他沒在原著中看到詳細分類。
比弗斯知道李歡連村子都沒走出去過,沒見過什麼外人,便解釋道:“戰士的等級從低到高分爲青銅、白銀、黃金。能夠使用鬥氣的就是青銅戰士,達不到這個標準的全是戰士學徒;突破黃金之後的戰士,大多被稱爲僞劍聖,因爲整片大陸總共十位劍聖,僞劍聖只有打敗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才能奪得劍聖稱號,而失敗的劍聖也會被除去封號,淪爲普通的僞劍聖。”
李歡一聽,跟他所知的差不多,點點頭:“還有嗎?比劍聖還厲害的呢?”
比弗斯一臉崇拜地說道:“那是所有戰士的終極目標——劍神,不過聖者大陸有史以來記載的劍神只有八位,現在還活着的只有一位,他就是世界上最強的人類了。”
李歡配合的點頭:“我明白了。”
其實如果把劍神算作一種評價實力的標準,聖者大陸還有很多人能夠達到,不過他們都不是戰士職業,也能一概而談。
“那你只有白銀高級,我們兩個出去會不會被人欺負啊?”李歡好意問道,他是怕比弗斯被欺負。
比弗斯一翻白眼,得意道:“你太小看白銀高級戰士了,整片大陸只有十個劍聖,僞劍聖不會超過三百,黃金高級也只是在這個數字後面加個零,很多還都在各大帝國王國的軍隊裡面。再往下計算,白銀高級實力在擁有上百億人口的大陸上怎麼也能排到前1%啊。
“再說了,我們出去遊歷,又不是出去戰鬥,只要小心一點,遇到危險遠遠躲開不就行了。”
這話完全是沒經歷過世界的小白纔會說出來的,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一次危險都容不得僥倖,許多年輕的冒險家就是因爲這樣的僥倖心理白白丟掉了性命。
“那好吧,不過在我們遊歷之前,我希望回家一趟,給我的父母留下一封書信。”李歡說道,“另外,我要向你道個歉。”
“什麼?”比弗斯奇怪道。
“我把你平時鍛造時候的技巧寫成了一本書,這次也會留給我的父親,這樣他的打鐵技術就能大大提高,將來可以改善我家的生活。”
比弗斯大手一揮:“這有什麼,矮人從來不怕被人學走技術,我們只關心鍛造本身。”
“謝謝你,比弗斯,我們約定好時間吧。”
“那就十天之後,還在這裡,你多帶些調料哦。”
“沒問題,我這幾天就在樹林多采集一些。”
十天後,他們在約定好的地點集合了。
“天吶,比弗斯,你這穿的什麼啊?”李歡驚訝的說道。
此時的矮人身上金光閃閃,矮人大師親手製作的精良鎧甲,上面刻印了風系和火系的防護魔法,可以用鬥氣催動;腦袋上帶着綠色的頭盔,刻印着水系的恢復魔法和特殊的自然系精神防護魔法;背後還揹着一白一黑兩把大斧,看起來非常精緻,刻印着光暗雙系魔法,使用時能對敵人造成雙重爆炸傷害。
總之一句話,非常騷包。
“有什麼問題嗎?”比弗斯不理解李歡的吃驚,出門在外當然要小心爲上,這可是族裡大師們看他外出遊歷,特地準備的好東西。
李歡苦笑一聲:“雖然我沒有外出遊歷的經驗,但我想你這身東西價值不菲,走在路上應該會有很多人覬覦吧,說不定連黃金戰士也會動心啊。”
豈止黃金戰士,就是窮一點的劍聖見到比弗斯這身裝備都要眼紅,何況外面不光有戰士職業,還有很多使用魔法的人類,都能催動這身裝備。
比弗斯想了想,不得不承認李歡說得有道理,只能嘆了口氣,把裝備換下,然後收進了自己的空間戒指。
李歡好奇道:“你把東西藏哪兒去啦?”
比弗斯得意地伸出手,露出戒指道:“這是空間戒指,能裝下很多東西,我帶了很多幹糧。”
李歡思考起來,這東西不錯,他也應該弄一個,好像很多貴族都有這東西,等出去打劫一個吧。
“對了,你要的東西。”比弗斯從空間戒指中取出一把小號的騎士劍遞給李歡。
李歡接過,抽出看了一眼,不錯,是精工成品。
“好了,東西都準備好了,我們走吧。”
結果,他們走了兩個月才走出森林……
對此,比弗斯大叫李歡是怪物,竟然能夠深入到森林這麼遠的地方找到矮人的礦山洞穴。
李歡忙說他家在另外一個方向,一兩天就能走出去。
“那我們爲什麼要從這個方向走呢?直接去你家,再去那個什麼……瓦納王國不是正好嗎?”比弗斯奇怪道。
李歡趕緊道:“不好不好,我怕被熟人看見,那我父母可就要把我抓回去了。而且瓦納王國太窮了,一點都不繁榮,我們出來遊歷,當然要去繁華的地方。”
比弗斯只得說道:“好吧,你說得有道理,聽你的。”
實際路線李歡已經在準備動身的十天裡面探查過了,他們現在出來的地方正是一個叫博拉姿的小鎮。
這個小鎮隸屬於大漢王國,也就是主角龍青天所在的國家。
日後博拉姿還會成爲龍青天的領地,所以李歡現在只是路過,留下點痕跡,不影響這裡的發展情況。
走了兩個月,終於見到城鎮了,比弗斯非常興奮,拉着李歡就要找酒館喝酒。
兩個月的最後十天,空間戒指中的酒被他全部喝完了,已經斷酒十天的比弗斯怎麼忍得了,肯定是先大喝一頓。
不過李歡卻注意到了小鎮上的人們忍不住偷偷看了他們幾眼,似乎是對矮人族非常好奇,又或者是覺得兩個小孩身邊的大人怎麼沒出現。
李歡突然感覺他好像失誤了,要是外面的人們真的喜歡捕捉異族奴隸的話,那他跟着比弗斯扮演矮人還不如比弗斯跟他一起假裝人類小孩來得安全呢。
幸好,暫時沒有人動手,李歡和比弗斯安全走進了酒館。
接下來問題了,喝酒要錢,錢哪來呢?
只見比弗斯“丁零當啷”掏出兩枚金幣扔在櫃檯上,酒館老闆眼睛都看直了,在博拉姿這種又窮又偏僻的地方竟然還有人用金幣付錢,簡直令人驚訝。
平日裡來喝酒的不外乎饞酒的平民,偶爾有路過的傭兵,但他們肯定是用銀幣或者銅板付賬。
“你怎麼有金幣的?”李歡小聲問道。
這問題很重要,因爲貨幣是一種流通的財富象徵,比弗斯拿出來的金幣能夠正常使用,說明這肯定不是幾千年前矮人族躲進森林時帶進去的。
比弗斯茫然道:“怎麼了,有問題嗎?長老給我的,他說我出門遊歷,要低調行事,首先就是要學習人類的習慣,吃飯給錢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給了我一些人類的金幣。”
李歡瞭然,恐怕矮人並不像他想象的那樣與世隔絕。
等等……那當初他如果選擇一個成熟些的矮人結交,豈不是能直接瞭解到現在大陸形勢……
如果不是比弗斯這個純潔萌新的話……算了,反正都選好了,何況不是比弗斯的話,也沒有誰願意跟他走出森林來。
很快,一大堆麪包肉食和酒水就搬上了桌子。
比弗斯幸福地大吃起來,李歡因爲身體還是個小孩,吃得不多,很快就吃飽了。
他一邊休息一邊聽酒館裡麪人們聊天。
沒有過人的身體素質,他的耳力只能聽到隻言片語,信息很零碎。不過他還是聽到了一條重要消息。
龍家第五個兒子龍青天在王都和財務大臣家族裡的子弟打了一架。
李歡又聽了一會兒,發現龍青天已經快三歲了,他算了算,正好是他降臨這個世界的時間。
也就是說,他來的時候,劇情剛剛開始,想必其他1999名選手也是這個時間點降臨的吧。
其他有用的信息就沒有了,酒館裡都是些普通人,能說出龍青天的消息還是因爲他打了一架,成了上流社會的笑料。
誰家小屁孩會在三歲時候因爲搶女人跟另外七個小屁孩當街決鬥呢?
這纔是主角的人生啊。
博拉姿太小,也沒有傭兵工會之類的機構存在,甚至連教堂都沒有一座,勢力遍佈大陸的教會根本看不上這破地方。
只有大漢國王派來的基層官員駐守在這裡,不過根據李歡的瞭解,這些官員上下欺瞞,徵收重稅的同時還從國王那裡哭窮拿薪水,兩頭吸血以至於身家豐厚無比。
說不定他的空間戒指就落在這些官員手裡了。
一會兒,酒館外響起沉重的腳步聲,人還不少。
李歡一聽見就警惕起來,如果他沒猜錯的話,這些腳步聲的主人要麼是身高三米的壯漢,要麼是穿了沉重的鎧甲。
在博拉姿這個小鎮,重甲爲什麼會出現呢,還碰巧出現在酒館外面?
這不,腳步都停在門口了。
比弗斯還在痛快地大喝,一點都沒察覺到異常。李歡默默嘆了口氣,擡頭看向門口。
幾個彪形大漢推開門,領頭的身穿暗色重甲,頭盔上的面罩提起,露出一張帶着刀疤的方臉。
刀疤一進門就四處張望,很快就鎖定大吃大喝的比弗斯和同樣看向他的李歡。
毫無猶豫,刀疤帶人走到他們這一桌,冷哼一聲說道:“你們的事犯了,跟我們走一趟吧。”
比弗斯放下酒瓶,驚訝道:“什麼意思?”
李歡從腰間抽出鋼劍,說道:“意思就是要開打了,別喝了,拿出你的斧頭來。”
刀疤大手一揮:“還敢反抗,拿下他們。”
他自己也抽出一把巨劍,兩指寬,幾乎可以當盾牌用。
這麼大的劍直接對着李歡他們的桌子砸下來,轟響聲中,桌子輕易就被砸塌。
比弗斯雖然不知道爲什麼突然打起來,但他可是矮人,還是在喝酒時被打擾了的矮人。
他二話不說就從空間戒指裡掏出了斧子。
這個舉動讓刀疤臉嘴角的笑意更濃了,竟然還是條大魚!
李歡看到了刀疤的神情,心想下次應該堅持讓比弗斯把斧子背在身後,不要在人前使用空間戒指了。
“傑米,你退下,我會讓他們看看矮人的力量。”比弗斯“實誠”地說道。
李歡忍不住捂臉,幸好這傢伙還知道不要叫出真名“李歡”,用了自己報給他的假名“傑米”,可是他一開口誰都知道他是個矮人了。
看看對面那幾個壯漢臉上一副開心的樣子,像看見了幾百個金幣一樣樂呵。
暴露得比他想象得快多了啊。
“我知道了,你小心。”李歡退開兩步,手中鋼劍垂下。他正好看看比弗斯的白銀高級水平是什麼樣的戰鬥力。
刀疤和他的小弟一點都不客氣,也不會講究單挑,“刷刷”抽出刀,亂刀砍向比弗斯。
只見比弗斯一點不亂,手中斧子泛起淡金色光芒,揮舞起來跟一陣風似的,衝向那幾個壯漢就是削削削。
“白銀戰士!”
刀疤驚呼道,用力擋住比弗斯的進攻,退開幾步。
他的小弟們聽到“白銀戰士”四個字,也是退得飛快。
青銅戰士能夠用鬥氣強化身體,白銀戰士能夠在武器上加持鬥氣,黃金戰士能夠將鬥氣發射出去,這是有關鬥氣的戰士常識。
比弗斯斧子上的淡金色鬥氣表明了他的等級。
“哼,現在知道停手了,晚了。”比弗斯大叫一聲,繼續揮着斧子衝過去。
刀疤臉色一變,握緊手中的寬劍,喊道:“圍住,弄死他。”
看他的樣子,似乎對白銀戰士只是有些忌憚,並不完全害怕,莫非他們還有過對戰白銀戰士的經驗。
李歡默默觀察着,得出這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