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角城的夜晚。
大雨滂沱,夾雜着狂風呼號。
無法出門,李斯特躲在房間裡,清點自己的收穫。糧食、礦產等戰利品,無法私分,金幣、銀幣他也沒有帶上多少。
僅僅在牛毛城附近,讓馬庫斯搜尋到七名匠人,偷偷送到海船上。
他呼喚出煙霧任務,還是一樣的蛇文:“任務:搜尋憤怒騎士團與山羊集會的任務,正在進行中,或許這就是牛侯爵的末路,只是誰也無法知道最終的結局,請耐心等待戰爭的結束。獎勵:未知獎勵。”
恐怕必須等回到鮮花鎮,這個任務纔算完成。
目前他獲得的戰利品,都是從杜鬆堡的書房、臥室中找到。臥室中公爵夫人畫像脖子上鑲嵌的那枚粉紅色寶石,大概源自於“粉紅寶石龍”,李斯特摸索一番,得到結論,這顆粉紅寶石的性質是增幅精神力量。
截至目前,他獲得過四枚寶石。
紅血劍上鑲嵌着紅寶石,可以增幅鬥氣效果,很強大;斬空大劍上鑲嵌着藍寶石,可以提升力量,同樣強大;從柯蒂斯·真理手上騙來一枚藍寶石戒指,除了可以提升力量,還能增加魔法師施法效果。
最後就是這枚增幅精神力量的粉紅寶石。
“寶石龍大致就是一類把魔力特殊化、並以寶石形式固化的龍,相當於性質轉換的魔力轉換器。”他如此給寶石龍下定義。
在他的認知中,龍可以看作一個一個魔力轉換器。
金屬龍是物質轉換器,將魔力轉換成金屬;元素龍是永久轉換器,將魔力短暫屬性轉換成永久屬性,得以鐫刻永存;寶石龍是性質轉換器,將普通魔力轉換爲特殊魔力,形成寶石。
至於神聖龍,不好說。
當然。
只是淺薄的見解,他對龍的瞭解依然很少。山羊集會的大魔法師應該懂得很多,可惜他既沒能抓住一名大魔法師,也沒有得到他們的藏書與實驗筆記。
顛了顛粉紅寶石。
李斯特覺得,這無疑是重要戰利品。
可以用它打造出寶石裝備,然後增加自己的精神力量,更好的控制鬥氣運轉。也可以交給魔法師使用,魔法師對精神力量的需求很大。
“或許阿刻會喜歡……”
除了粉紅寶石。
一套銀白色的騎士盔甲也被他拿出來,這套掛在書房牆壁的盔甲,看上去像是秘銀材質。
手感和質感,都和他之前在鬃毛城無名城堡地下室,搜到的秘銀盔甲一樣。
片刻後。
他無奈的宣佈:“這真的只是一套秘銀盔甲,沒有任何特殊之處的秘銀盔甲……公牛侯爵你是吃飽了撐的嗎,掛一套普通的秘銀盔甲在書房?”這種秘銀盔甲,價值就相當於七八套精鋼盔甲。
不值錢。
“不說弄一套好的魔力裝備,至少也要鑲嵌七八枚寶石,才符合侯爵的身份吧!”李斯特大失所望。
不甘心之下,繼續摸索裝備,很快就知道盔甲被掛起來的原因。
在盔甲的背後肩胛位置,有鏤刻一行小小的蛇文:“鐵騎士安德烈·藍寶石,於一百四十九年秋天製作完成,第一套秘銀盔甲,贈予祖父大人。”
“這是,公牛侯爵的孫子製作的首套秘銀盔甲?”李斯特琢磨片刻,這行文字透露出安德烈的天賦,“根據我知道的信息,公牛侯爵的孫子,好像今年只有十五歲?三年前他僅僅只有十二歲,就打造出秘銀盔甲?”
鐵騎士相當於騎士中的鐵匠,地位說不上多高。
但是一名十二歲的小孩就能打鐵打得這麼好,可想而知,他在鬥氣修行方面有多麼強大的天賦:“這個安德烈,只要資源跟得上,說不定可以十六歲之前成爲天空騎士,有騎龍資質。”
李斯特很善於發散思維。
他聯想到有些王國有特殊的騎士制度——龍騎士培養計劃。
王族並非人人都有資質去騎龍,大部分還是以普通資質居多,所以王國會挑選一些有騎龍資質的年輕人培養,幫助他們騎龍,成爲王國的強大屏障。其中有一個挑選條件,必須十六歲成年之前成爲天空騎士。
這些龍騎士將爲王國服役,死了之後再把龍交給王國——至於怎麼保證龍騎士願意歸還龍,不得而知,大概會簽訂一些涉及靈魂的契約。
“可能公牛侯爵已經把他的孫子,送去哪個王國,當龍騎士備選培養?”傾盡公牛家族的財富,說不定真的可以搏一把,培養出一名龍騎士後代。
也許在公牛侯爵的心目中,他成爲巫妖長生不死,便能照看着孫子當上龍騎士。
甚至屠龍計劃也是某個王國答應他孫子當騎龍備選的條件之一。
李斯特越想越腦洞大開。
他甚至腦補出一段陰謀——某個王國,假定是雄鷹王國,爲對付藍寶石大公國,派人陰謀復興山羊集會,接觸公牛侯爵。以巫妖爲誘餌,蠱惑公牛侯爵屠龍,再許下培養他孫子當龍騎士的好處。
於是公牛侯爵孤注一擲,決定屠龍,發生現在的諸多事情。
不過很快,他就否定這個陰謀設想:“陰謀至少從三十年前就開始佈局,那時候公牛侯爵的孫子都還沒出生……倒是可以寫進《龍戰於野》中,相信會引人入勝,增加歷史厚重感。”
甩了甩頭。
他不再去糾結安德烈到底去了哪:“回頭找個機會,把這段蛇文抹掉,就當做普通秘銀盔甲使用。”
收起盔甲。
剩下就是從書房中找到的書籍。
第一本,《與哈瓦那小姐情迷鋼琴房的一夜》,看書名感覺有點曖昧,他還是認真翻看一番。
然後。
很是無語。
這根本就是一本小黃書,還是那種毫無劇情的粗暴描寫。主角是一名沒有貴族頭銜的落魄騎士,只會彈鋼琴,然後他被聘請教授一名伯爵的女兒彈鋼琴。就因爲他鋼琴彈得好,便跟哈瓦那小姐,在鋼琴房裡面乾柴烈火。
反覆動作,一遍一遍。
組成這本大概三萬字的小說。
“公牛侯爵竟然還好這一口。”李斯特想了想,摸出小道,將封皮劃開……沒有藏着什麼鬥氣秘技。
這就是一本很單純的小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