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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應物拍拍手就走人了,後面吏部官吏忍不住竊竊私語。他們這時候才發現一個問題,今日事情本該是方家不滿吏部銓選並無理取鬧;但不知不覺間,卻被方應物偷換成了吏部迫害方家,而他奮起反抗。
當事人穆文才有種被毒蛇盯住的感覺,心裡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想想那些曾經與方應物敵對的人物,許多身份比自己更高,但都是什麼下場?
有吏部同僚安慰穆文才說:“穆大人有什麼可憂慮的?方應物光天化日、衆目睽睽之下毆打了你,這無論如何就是錯。只要咬住這一點不放,方應物還能翻了天不成?”
穆郎中細細一想,這話頗有道理。自己是按照程序公事公辦,明面上無可指摘,而方應物並不佔理。
就算方應物佔理,但只要在吏部公然動手了,那就是罪過。即便把官司打到御前去,天子也不能判自己輸。
自己可能遇到的麻煩無非就是一點點虛名問題,畢竟方家在輿情中優勢極大,說不定要招來許多指責自己背信棄義的聲音。
可是這總會被時間消磨掉的,過上幾年後,誰還記得自己曾經不給方清之面子?
做官到了自己這個地步,虛名已經不是最關鍵的因素了,紙糊三閣老名聲差到這個地步,不也穩穩當當做了七八年?頂頭上司尹旻名聲也不怎麼樣,還不是照樣在吏部爲官十來年?
如此穆文才稍加洗漱並整理衣冠,然後便離開衙門到了都察院,他咽不下這口氣,總不能白捱了打。怎麼也得去都察院檢舉方應物。
以穆文才小人之心來想,雖然方應物口口聲聲說會去都察院請罪,但誰知道是否真去?再說都察院與方應物關係匪淺,穆文才信不過。
故而穆文才覺得自己親自去檢舉比較放心,還能當場督促都察院儘快辦理。免得故意拖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到了都察院,穆文才直接找到右都御史李裕,如今的都察院還是李裕掌院事,一如四年前方應物幫李裕上位時。
作爲天下第一正五品的吏部文選司郎中,穆大人自然有直接見李大中丞的資格。李大中丞也不好據見,而且李裕並不知道穆文才的來意。
見了穆文才,見其衣冠不整,李裕頗感納悶,這年頭官員都是很講究形象體面的。怎麼穆大人就這樣出來拜訪了?
不過稀罕歸稀罕,李裕面上不動聲色,將穆文才請進後堂中。賓主落座上茶後,主動問道:“穆部郎所爲何來?”
“今日下官遭遇奇恥大辱,還要請老中丞做主。”穆文才便將方應物的惡行一一申明。
李裕只聽得目瞪口呆,若非知道穆文才不是信口開河的人,而且這種事也騙不了人,他簡直不能相信。方應物也太能惹事了吧。他究竟想幹什麼?
穆文才講完,見李裕半晌不說話,便諷刺道:“莫非老中丞以爲。方應物就該是法外逍遙之人?”
李大中丞三年前靠方應物協助,才得以榮登都察院首座,有這份香火情在,確實很有心迴護方應物。
但方應物今天的舉動實在太囂張,遮掩都不可能遮掩,總不能爲迴護方應物。落了明顯把柄給別人。再說穆文才代表的是吏部,足以與都察院抗衡的地方。不是他可以輕忽的。
最後李大中丞無可奈何,只得當場發了駕貼下去。傳方應物後日到都察院接受質詢。
這個形式是做給穆文才看的,至於方應物後天肯不肯來,李大中丞就不管了。就算方應物藐視都察院不來接受質詢,李大中丞也不打算認真追究的。
穆文才對這個結果還算滿意,便起身告辭道:“多謝老中丞主持公道,下官後日再來。”
李大中丞苦笑道:“只需那方應物來就可以了,本院自會查問明白,穆部郎不必辛苦了。”
穆文才咬牙答道:“下官還是親自到場爲好,或許有什麼不清楚之處,下官可補充一二。”
李裕搖搖頭,這穆大人真是要與方應物較真到底了,想和稀泥也難了,還真是有些棘手。他也只能盡力而爲,方應物就聽天由命吧。
按下穆文才不表,卻說方應物在吏部行兇的事情彷彿長了翅膀,迅速的傳遍皇城御街兩側的各大衙門。這件事實在是一樁奇聞,想不流傳都難。
若換成其他人,如果膽敢因爲對選官不滿,便在吏部大打出手的話,那絕對是醜聞,下場只能是身敗名裂。
爲了區區官位,便不惜學市井小民一樣大打出手,品味何在?體面何在?若都這樣做,那還有沒有規矩了?
但方應物做了這樣的事情,卻普遍被認爲是情有可原。畢竟他父親方清之是目前朝廷裡頭號忠直典型、天理正義的代表,所以方應物的行爲不能以常理來論,他就是特殊的那一個。
佔領了絕對道德制高點的人,就是有特權,士林也承認這種特權,並崇尚這種特權。
故而沒人討論方應物是不是混蛋玩意,衆人只是熱議方應物暴起動手的具體原因而已。方應物又不是無腦莽漢,總不會無緣無故的一言不合便動手。
有人覺得,定然是吏部文選司揣摩上意,故意欺壓忠良,苛虐方清之。方應物這個年輕人又是火氣大,忍無可忍後一時情急,便憤然動手了。
還有人認爲,這其實是方應物殺雞駭猴的策略。要知道這年頭釜底抽薪的多、雪中送炭的少,方家遇到低潮,指不定會有多少落井下石的人。
與其等着別人捧高踩低的噁心人,還不如先擺出一副不好惹的樣子,嚇住那些不開眼的小人。
只是方家一夜之間,淪落到這種外強中乾,靠着虛張聲勢嚇唬人的地步,也頗令人唏噓感慨。
正因爲沒有別的手段了,所以才只能如此不顧體面的簡單粗暴,以此對命運進行抗爭,怎能不令人惋惜。
聽說文選司郎中到都察院將方應物告了,只怕不佔理的方應物逃不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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