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們的那些留言,陳默是越看越覺得有趣。
陳默甚至有在想,留言表示如果藍顏白髮是小黑的那位,在他揭面的以後到底會不會像個純爺們那樣,履行“自切小丁丁”的豪言壯語。
呵,想必是不會履行的吧,畢竟話可以亂說小丁丁卻只有一個,在沒有葵花寶典的情況下他多半不捨得揮刀自宮的。
不過到時候,這位恐怕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會再在網絡上露面了。
懷着彷彿搞怪成功的好心情,陳默繼續瀏覽了一陣專區頁面的帖子,這次他着重看的是幾個水平不錯職業樂評人的技術貼。
結果仍然很令陳默滿意,在已經發帖的職業樂評人的帖子中,他所化身的藍顏白髮都獲得了相當不錯的好評——無論是唱的歌,還是編的曲。
唯一讓陳默比較苦惱的是,在那些個職業樂評人們的分析中,藍顏白髮的年齡也被集體定在了三十五歲甚至四十歲以上,所以“大叔”之名至少在陳默揭面以前,是穩穩的扣在了他的腦門子,掙脫不得。
比如,在有個名爲“樂評人江萱★★☆”的樂評所發樂評貼中,就是這樣描述她心目中的藍顏白髮的——
“……在我看來,這位一登臺就用《有多少愛可以重來》,讓我感覺到了撲面而來滄桑感的藍顏白髮,必定是位曾爲情所困爲情所傷的老男孩。他的歌,讓我這個素來喜歡八卦的女人,竟不想去分析究竟是誰辜負了誰,彷彿那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而隨後那首《山丘》,卻輕而易舉顛覆了我的初始猜測,原來藍顏白髮的心中不僅僅只有情傷,還有已一覽衆山小的豁達,他……是真正愛音樂的歌者,他分明是在用自己的人生,爲我們寫歌、爲我們唱歌。他不是老男孩,他是充滿着魅力的成熟男人,不知爲何那一刻我的心中,有八個字的閃耀,它們是‘歷經風霜、大器晚成!”。啊,我從沒有想過,我居然也會不理智到現在這種程度,因爲我在無比期待着藍顏白髮封神揭面的那一刻,我堅信他應該去享受萬衆歡呼,那——是他應得的!”
好吧,大器晚成這個評價,卻讓陳默忍不住開始考慮,下一期節目他要不要全部唱青春歌曲,以證明自己是純小鮮肉一枚。
不過最終,陳默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而決定繼續按原定計劃去參加節目。
又看了幾個帖子,陳默忽然想起來弄了半天,他都還沒搜有關自己的負面新聞呢,便叉掉了那些樂評貼,去搜索“新金晚報+小黑+陳默”這樣的關鍵詞。
還真叫陳默給搜到了!
這家似乎只是三流小報的《新金晚報》,居然有電子版。
然後比較坑爹的是,那電子版的《新金晚報》,居然採用的是付費閱讀模式。
略麻煩的網銀支付了花了五毛錢,陳默纔看到了有關他的那篇報道。
那篇報道的名字挺文藝範兒,叫做《洗不白的黑》。
至於報道的內容嘛,那就基本上和陳默昨天聽到的差不多,是先從他身體的前任主人誘騙郭欣怡開始說起的——
那文章,在用陳默和郭欣怡的愛恨情仇,打下了他不是好人的底子後,筆鋒一轉寫到陳默出獄時,郭欣怡想阻止他再進入娛樂圈,卻被他無情拒絕的內幕。所以緊接着,陳默利用不知道從哪兒搞到的歌,踏進音樂圈卻旋即就惡意與宮商角徵羽音樂網起紛爭,接着造了個是被欺負的勢讓不明真相的大家同情,接着迅速轉投天籟音樂網,成功騙取獨佔約與網站的大力宣傳,也彷彿變得順理成章了起來……“洗不白的黑”嘛。
如果單從這文章看,陳默那就真是個壞透了的傢伙,所作所爲全都是令人不齒的惡意炒作。
但彆着急,因爲前面這些都只是開胃菜,真正的殺手鐗還在那文章的後半部分!
在後半部分,那個化名“蒼眼”的筆者畫風一轉,以怎麼看怎麼像寫豔情小說的的筆法,繪聲繪色描述了陳默欺騙玩弄某樂坊無知女員工,欺騙玩弄懷揣夢想意圖考入某音樂學院三個未成年少女、以及最令人髮指的以合租之名義,侵犯某混血少年的麼的內容!
所以在文章的最後,蒼眼以貌似看透一切之長者的姿態,試圖傳達給陳默的粉絲以及潛在支持者們,一個轉變立場的信息:“這種陰險淫邪的爛人,就算歌確實唱的還不錯,也是絕對不應該去支持的!快唾棄他吧!快口誅筆伐他吧!這將是在造福蒼生以及阻止更大的悲劇發生!”
連陳默都不得不承認,這個蒼眼的邏輯思維能力在水準之上,編h故事劇情的本事也是一流,他居然都覺得編的有鼻子有眼,就跟他真這麼壞這麼淫-亂似的!
所以基本上,在不瞭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大部分人乍一看這篇潑髒水的文章,恐怕多多少少都會信一點,然後在心中對陳默產生下意識牴觸情緒了。
而那豔情小說式的H寫法,則天然就會讓看到這篇文章後的人,會很想把自己看到的東西再四處傳播——津津樂道的那種。
普通人,對於這種色色的東西抵禦力着實不高,那些個黃段子能夠廣爲傳播就是最明顯的證據啊。
而這種負面假聞一旦傳播開來,想要消弭掉影響可就不容易了。
三人成虎衆口鑠金,會有很多願意人相信這事兒是真的,因爲在他們想象中娛樂圈就該是這種yin亂不堪的模樣。
至於陳默是正人君子,還是遲早會被柴刀伺候的渣誠,誰會在乎?
這篇分明對人性理解很透的誹謗報道,惡毒無比!狠辣無比!
所以陳默無比奇怪,自己和這個蒼眼究竟是什麼仇什麼怨,纔會被黑到了這種程度?
畢竟,這篇所謂報道最險惡的地方,分明在於無論陳默選擇息事寧人,還是選擇去報警,恐怕結果都是本就還未完全洗白自己的他,名聲徹底被搞臭。
“警官你好,我想報個案,我被人給十分嚴重的誹謗中傷了,影響特別惡劣的那種……”
可是,看完那噁心人的所謂報道,陳默第一時間就打通了報警電話。
沒錯,報警之後,事情必然會鬧得更大,可讓陳默去息事寧人裝鴕鳥,那就更加的……辦不到。
誹謗,是要付出代價的!
陳默的想法其實很簡單——縱然我自傷一千,那噁心的《新金晚報》還有那個蒼眼,也都別想好過。
至於名譽……
呵,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又不打算真進入娛樂圈混日子,反正有天籟音樂網和樂購商城的股份在手,大不了……以後匿名唱歌就是。
唯一有些可惜的是,如果事情鬧大之後,《假面歌神》節目也參加不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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