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場送機成了我一生難以磨滅的恥辱,而這場變相的被甩也成了我後來一連串墮落的理由,現在想起來,這種爲愛情墮落的方式是多麼的愚蠢。
那一天,上飛機的只有他一個人,但是,一夜不見的他,像變了一個人,冷酷,決絕,不管我怎麼哀求,執意和我分手,而且還在我拉他的時候踢了我一腳。
我摔坐着地上,滿臉淚水,來來往往的路人全用異樣的眼神打量我,男同志,gay,這些詞接踵而來,雖然和阿濤在一起那麼久,我一直不肯承認自己這種身份,我固執地認爲,愛上他,只是他恰恰是個男人。
然後這種固執演變成了一種偏執,讓我不知羞恥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起身去拉他,結果,當我第三次被他踢開之後,我終於頹然地坐在地上,繼續哀悼自己逝去的戀情。
也就在這時,我遇到了金希哥。
他帶我回家,供我吃,供我穿,然後說服我參加了他們的仙人跳。
他們曾經用過女人,但覺得暴露性太強,在機場看到我的時候,就突然想到了用男人來引誘,從某一方面而言,男人被男人引-誘更讓人難以啓齒,在這個風氣嚴謹的社會,男同志被人看成了一種病態的情感,那些富人當然不會願意公開自己有這方面的嗜好。
但同時,也讓我們積累了打量的宿敵。
於是,我出現在了義烏,於是,一切又彷彿回到了幾年前,於是,纔有了這番回憶錄般的記憶。
翻到日記的最後一夜,已經到了十月中旬,我被阿濤囚禁在這個居室裡足足有半個月,我每天吃完飯,就盯着窗外濃郁的有些過分的桂花,傻愣愣地回想過去的點點滴滴。
或者翻開日記,看看自己稚嫩措辭下的人生。
阿濤準時在吃飯的時間過來找我,安靜地在我面前擺上食物,看着我吃完,然後又一聲不吭地拿走碗盤。
肉球也經常過來,明示暗示地告訴我,他是不會輕易放棄我的。
我告訴他:“我曾經屬於阿濤的,你不介意嗎?”
“不介意,他已經不愛你了,他快要和郭凌結婚了。”
“爲什麼?”她不是剛答應和我在一起嗎?
“阿濤聽說她要跟你在一起,第一時間從法國趕了回來。”
原來如此!
有人說,十八歲到二十二歲,是人生最爲美好的時光。
或許,是真的吧,我最美的時光,都落在了一個叫阿濤的男人身上,然後在最落魄的時候,重新回到了他的手心。
我的人生,從來沒有脫離過他的掌控,就像幾年前一樣,再度腥風血雨的捲土重來。
如果說過去已經結束,那麼現在,我和別人的人生纔是真正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