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是淵源古遠的社會文化現象。
所謂“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其實,盜墓不僅是種集危險、刺激於一身的暴富手段,更是某種深不可測的文化領域。
幹盜墓勾當的人可分爲兩種,一種是官盜,像漢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溫韜,到民國時的孫殿英等,都很有名,他們往往動用大批士兵,明火執杖地大幹。而且,設有專門的職稱,如:摸金校尉、發丘將軍。還有一種是民盜,分佈各地,人數衆多,都是偷偷摸摸地進行,挖開墓室、棺材,從中取出隨葬的財物珍寶,大發橫財。他們多集中在古墓葬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陽地區、陝西關中、湖南長沙周邊一帶等地。有意思的是,他們也有自己的門派和祖師爺,如:搬山門、卸嶺門,又作搬山道人和卸嶺力士。自古就有“發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術,卸嶺有甲”。盜墓者一般都是代代相傳,而且不傳旁性。他們盜墓有“望”、“聞”、“問”、“切”這四個字足以應付任何墓葬。更有盜墓神人可以根據雷聲、星象來判斷古墓的位置。
隨着盜墓一行的盛行,考古部門就顯得有點無能了。因爲往往都是某座大墓被盜墓者洗劫一空之後,考古部門才根據盜墓賊留下的線索,如盜洞和一些發掘工具來判斷古墓的位置。諸如,陝西鳳翔的秦公1號大墓,是迄今所發現的先秦時期規模最大的墓葬,也是我國應用科學考古方法發掘的最大的墓葬。這座古墓發現盜洞247個,其中有10數個盜洞直接打入槨室。可見,考古部門的無能。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也不能全怪考古人員的能力。現在的盜墓賊,用衛星定位儀、雷達聯繫,出入用專車,甚至在和執法隊員對抗時的武器也更先進。許多犯罪團伙都是有宗法背景的,利用姻親、朋友等社會關係,進行猖獗地犯罪活動。還有消息說,其實考古部門內部本身就是一個龐大的盜墓集團。他們白天考古,晚上盜墓,雙重身份,雙份收入。最關鍵的是,他們混進考古部門從事盜墓工作就更加方便和安全。
說說我吧,一個並非盜墓者的盜墓聖手,業內總司令。
再次重申,我不是一個盜墓賊,起碼不是一個成功的盜墓賊。因爲我不具備盜墓賊的野心和盜墓意圖,故而,他們損陰德,而我積陰德。不管你信與不信,厲鬼就在你身後!